作者windi15 (三十五)
看板eWriter
標題[討論] 九把刀CC授權條款
時間Sun Jan 9 10:21:21 2011
九把刀版權被侵的事件,讓我意外的注意道他提出的CC授權條款
1.必須註明你的衍生改作的原始出處,也就是原作者是九把刀。
2.必須允許別人也可以改作你的衍生改作,寫你的衍生作品的再衍生作品。
3.必須是非商業使用。所以了------>你不能拿衍生作品去營利,包括投稿文學獎。
既然有制約的規定,但仍不免讓我疑竇,究竟多少濃度算是衍伸作品?
獵命師或許可以劃分世界觀進入作者所設定的概念作衍伸,但殺手部分衍伸的結界為和?
似乎就相對的模糊。
再者第三點非商業使用,投稿文學獎是否為商業使用行為?倘若不是,在投稿文學獎的時
候該如何去衡量這條授權條款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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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3.26
1F:推 white07:我想投稿文學獎時就自己創造一個世界,別再用別人的了~ 01/09 11:54
2F:推 rainbowblue:為什麼投稿文學獎還要用別人的東西? 01/09 12:41
3F:→ rainbowblue:重點好像已經不是在是否為商業使用行為了@_@ 01/09 12:42
4F:推 diess:重點在利慾薰心,有人甚至不認為那是抄襲,教育失敗 01/09 12:52
5F:推 smaljohn:CC有點像是同人了吧?(錯的話請指正 01/09 15:14
6F:→ smaljohn:同人通常不都是興趣居多嗎 投稿文學獎應該自創一格 01/09 15:15
7F:推 clamp:衍生作品是同人的一類,但不等同於同人,同人是指志同道合的 01/09 15:18
8F:→ clamp:人的自費出版,但目前同人界以衍生為大宗,比較有市場等因素 01/09 15:18
9F:→ clamp:就算出衍生同人誌來賣也是基於興趣,要靠這個賺錢不太可能 01/09 15:19
10F:→ clamp:至於有人靠轉賣或(好像沒授權的)印日本名家同人誌營利,那是 01/09 15:20
11F:→ clamp:另一些人的商業活動,不在一般同人誌販售的討論範圍... 01/09 15:20
12F:推 smaljohn:原來如此 受教了 01/09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