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i15 (三十五)
看板eWriter
标题[讨论] 九把刀CC授权条款
时间Sun Jan 9 10:21:21 2011
九把刀版权被侵的事件,让我意外的注意道他提出的CC授权条款
1.必须注明你的衍生改作的原始出处,也就是原作者是九把刀。
2.必须允许别人也可以改作你的衍生改作,写你的衍生作品的再衍生作品。
3.必须是非商业使用。所以了------>你不能拿衍生作品去营利,包括投稿文学奖。
既然有制约的规定,但仍不免让我疑窦,究竟多少浓度算是衍伸作品?
猎命师或许可以划分世界观进入作者所设定的概念作衍伸,但杀手部分衍伸的结界为和?
似乎就相对的模糊。
再者第三点非商业使用,投稿文学奖是否为商业使用行为?倘若不是,在投稿文学奖的时
候该如何去衡量这条授权条款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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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3.13.26
1F:推 white07:我想投稿文学奖时就自己创造一个世界,别再用别人的了~ 01/09 11:54
2F:推 rainbowblue:为什麽投稿文学奖还要用别人的东西? 01/09 12:41
3F:→ rainbowblue:重点好像已经不是在是否为商业使用行为了@_@ 01/09 12:42
4F:推 diess:重点在利慾薰心,有人甚至不认为那是抄袭,教育失败 01/09 12:52
5F:推 smaljohn:CC有点像是同人了吧?(错的话请指正 01/09 15:14
6F:→ smaljohn:同人通常不都是兴趣居多吗 投稿文学奖应该自创一格 01/09 15:15
7F:推 clamp:衍生作品是同人的一类,但不等同於同人,同人是指志同道合的 01/09 15:18
8F:→ clamp:人的自费出版,但目前同人界以衍生为大宗,比较有市场等因素 01/09 15:18
9F:→ clamp:就算出衍生同人志来卖也是基於兴趣,要靠这个赚钱不太可能 01/09 15:19
10F:→ clamp:至於有人靠转卖或(好像没授权的)印日本名家同人志营利,那是 01/09 15:20
11F:→ clamp:另一些人的商业活动,不在一般同人志贩售的讨论范围... 01/09 15:20
12F:推 smaljohn:原来如此 受教了 01/09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