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23ko (純潔)
看板eWriter
標題[閒聊] 點子、創意、抄襲
時間Sat May 15 02:27:31 2010
最近看了一點東西
讓人想聊聊「創意」這個東西.....
http://www.wretch.cc/blog/icecream/13140014
(借風聆的網誌一用 請看 問題一:沒有點子的時候該怎麼辦?
其實,這是最近看到的其中一篇)
其實,我個人認為,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任何故事拆解成基本元素,或是以極高的視角檢視,看起來都會差不多。
任何靈感分割為元件之後,都稀鬆平常
==========================================
先拿前者「拆解成基本元素」來做解說
佛格勒(Christopher Vogler)的《作家之路》、
普羅斯(Vladimir Propp)的《民間故事的形態學》之類的理論
就是將各個 故事拆解為「情節」之後,做分類的最佳例子
吐糟一下,作家之路那種歸類法,每個類別的包含範圍都太大,實在太牽強了。
好,到此為止,如果繼續鬼扯理論之類的東西
恐怕大家都會睡著。
簡單來講,就是將一個故事切割成一個個情節後,基本上是沒新東西的
例如說:
不明角色出現、獲得特殊能力、環境改變、人際關係的分離、意外事件
(下略)
基本上,都逃不出這種分類。
我們可以將「情節」視為字母,「故事」視為單字
到今天為止,英文單字不斷增多。但,字母依然只有26個。
雖然我有自己一套的歸納方式,跟現有理論不同
但就骨子來說,跟佛格勒與普羅斯一樣
==========================================
現在以「以極高的視角檢視」來做解說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過《獅子王》跟《哈姆雷特》
其實,獅子王跟哈姆雷特的劇情很像,根本是同個模子印出來的
類似的例子還有:海角一樂園vs魯賓遜漂流記、蒼蠅王vs十五少年漂流記等等....
現在,我們再站高一點來看。
如果把羅密歐與茱麗葉的重點
縮寫為「互相敵對的兩家族間,一對男女的愛情故事」
那這樣有多少故事跟一段文字吻合?
如果縮寫為「互相敵對的
兩群體間,一對男女的愛情故事」呢?
(連敵對國、敵對種族、穿隧戀、人鬼戀都包含下去啦!)
「互相敵對的兩群體間,
兩個人的感情」呢?
(連友情、親情、同性戀、師徒情誼都算下去了呢!)
分析「羅密歐與茱麗葉」,我們可以發現:
1.內在因素:想在一起 (戀愛)
2.外在因素:想分開 (敵對)
1+2 = 「衝突」
如果縮寫為「衝.....
別鬧了!「衝突」兩個字幾乎包跨所有故事!
所以,我個人認為,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既然任何故事都可以由這兩種方式歸類
那麼,反過來,我也可以建立一套方法,創造任何故事
某種程度來說,這已經是一套SOP
1.有發想點
當自己有「想寫一個╳╳╳╳╳的故事」這種想法時
就是準備寫故事的時候了
即使沒有靈感,使用錯置、轉化、重組的方式
也可以馬上生一個出來
EX:
錯置:小學生應該在國小上課、偵探是大人的工作 → 小學生偵探 咦?
轉化:高中棒球隊朝向甲子園邁進的故事 →
國中網球隊朝向毀滅恐龍的故事 咦?
重組:食物 + 書 + 少女 → 把書當食物的少女 咦?
請不要計較方法的分類方式,那並不重要。
2.參考資料
通常發想點只是一個「點」
還要添加很多東西下去才能變成故事
要先找個題材類似的故事,抽取出骨幹,拿來使用
例如說,我的發想點是:打開冰箱時,發現裡面有個植物少女
(
註,此創意符合下列分類:
錯置處理: a.打開冰箱,看見冰箱裡的蔬菜
b.初遇事件──在某場所,男女主角邂逅
)
那麼,就可以用「互相敵對的兩群體間,一對男女的愛情故事」作為骨幹
3.處理
3.1去除特色
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點
人在判定「兩個東西是否類似、相等」時,是依靠「特色」來做判斷
例如在日系動漫中,提到「紅髮灼眼」,大多數的人第一個會想到夏娜
即使紅髮灼眼跟烏髮青眼一樣,只是個形容外觀的詞彙
但夏娜的特徵太強烈,所以那個「一般名詞」就變成「特色」
有些已經變成特色的點子,要經過處理,否則就會被認定為抄襲。
3.2轉化
這裡做的只是「A代換成B」之類的簡單動作
例如:兩敵對家族,在這故事裡面就會變成植物人跟人類的戰爭
3.3逆轉、錯置
有時候,把設定倒過來也不錯
例如:「互相友好的兩群體間,一對男女的敵對故事」
兩種族聯姻,但是那個蔬菜少女跟男主角合不來,所以鬧脾氣躲進冰箱
3.4融合
如果採用的是「互相敵對的兩群體間,一對男女的愛情故事」
那,似乎有其他類似的結構可以加進來
例如間諜故事的結構之類的、或是戰爭片之類的
4.合理化
其實,創意這種東西被嚴重限制
隨便拼湊之下,通常會跑出很奇怪的東西
會超出一般人的邏輯所成能承受的範圍
這時候,就要給予合理化
如果前面沒想過「植物少女是怎麼跑進冰箱」的話,是該找找理由的時候了
5.具體化
到第四部為止,完成設定
這時候就該來寫想細一點的大綱了
在情節強度上最好別作逆轉,壓低情緒的橋段別變成搞笑戲之類的
因為會破壞節奏
其實,優秀的節奏就只有那幾種,比常見的劇情公式還少
要直接套節奏公式下去寫也是可以的
越細部的東西,「去除特色」的動作要做的更確實
小地方比較容易被看出來
====================================================
以上,因為一些事想到這個東西
我不覺得這種方法叫尋找創意、靈感的方式
這種方法叫做「高明的抄襲技巧」
在能夠把愛情片抄襲成戰爭諜報片的狀況下
我想沒人會覺得這是抄襲,除非手法太拙劣
--
我... 我一點都不糟糕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7.109.99
※ 編輯: F23ko 來自: 163.27.109.99 (05/15 02:32)
1F:推 ERAJIer:覺得該有哪個分歧樹圖表可以囊括所有故事發展(世界樹?XD 05/15 08:39
2F:推 XIMIX:小說套公式也是有程度優劣 言情、靈異或恐怖差不多就那樣寫 05/15 10:25
3F:→ XIMIX:有的讓人大呼精彩 有的讓人無言以對 這就是文學與數學之別啊 05/15 10:26
4F:推 everdark:咦?為什麼會得到文學與數學之別的結論? 05/15 12:54
5F:推 ru8bj:公式? 05/15 13:52
6F:推 phreniax:完全能了解XIMIX說的 剛好拿過數學系證書 05/15 13:58
7F:→ phreniax:真的在試著研究或是整理好小說跟壞小說的差異時候 05/15 13:59
8F:→ phreniax:關鍵真的都不會是最近板上討論串裡提到的技巧 05/15 14:00
9F:推 phreniax:什麼小說技巧教學的內容blabla之外 05/15 14:02
10F:→ phreniax:有些真正可以區分出"好小說"和"就只是小說的小說"的差異 05/15 14:03
11F:→ phreniax:我看出來了 但也強烈不代表我能同樣地弄出來 05/15 14:03
12F:→ F23ko:其實,我覺得我找不太出關鍵..... 雖然我找出一堆小技巧,但 05/15 14:21
13F:→ F23ko:沒有一個是「單一關鍵點」.... 05/15 14:22
14F:→ F23ko:我找出來的東西歸類為「基本功」比較適合,就像是打造一台 05/15 14:23
15F:→ F23ko:F22,雖然讓F22最威的關鍵是隱形技術,但,設計F22時還是需 05/15 14:24
16F:→ F23ko:要「流體力學、飛行動力學」之類基礎技術。 05/15 14:25
17F:推 XIMIX:我覺得寫小說跟練武功一樣 天分真的很重要 而套公式就是所謂 05/15 15:41
18F:→ XIMIX:的基本功 什麼小說要怎麼寫 什麼拳要怎麼打 都是可以靠練習 05/15 15:42
19F:→ XIMIX:去熟悉 去進步 可是終究有其極限 但若連這些都不去練習 05/15 15:43
20F:→ XIMIX:就算天分再高也無從發揮 所以這些"技巧啦""訣竅啦"只是基礎 05/15 15:44
21F:→ XIMIX:不可能學會這些就變高手 最多算是有模有樣四平八穩 重點是 05/15 15:46
22F:→ XIMIX:要長期一步步的累積 慢慢寫 慢慢改 然後發掘自己的天分 05/15 15:47
23F:→ XIMIX:等功力夠了以後蓄勢待發 一鳴驚人 像我就很清楚自己的天份 05/15 15:48
24F:→ XIMIX:以蠢才 庸才 人才 天才 來說 我最多只能算是庸才的中上程度 05/15 15:50
25F:→ XIMIX:所以我非常注重作為練習的每篇故事 至少修改個三次才敢見人 05/15 15:52
26F:→ XIMIX:題外話 有人跟我說過蠢才下面應該還有個廢才 而且我應該在那 05/15 15:55
27F:推 everdark:雖然不是很重要,不過還是替數學平反一下... 05/15 16:52
28F:→ everdark:公式來自於證明,而證明,有美也有醜。 05/15 16:52
29F:→ everdark:所以我不認為可以用這樣的例子來說明文學與數學的差別。 05/15 16:53
30F:推 XIMIX:我是指數學如果代錯公式 那就錯了 可是文學就不一樣 05/15 18:14
31F:→ XIMIX:例如可以用推理小說的公式去代入言情小說 一樣有機會成功 05/15 18:15
32F:→ XIMIX:而且數學公式不能亂改內容 文學公式可以隨性微調 也是不同 05/15 18:17
33F:→ XIMIX:純粹是分析兩者不同 沒有對數學有褒貶之意 05/15 18:18
34F:推 white07:我覺得用這種詳細分析的方式來追求精進挺明確的 05/15 22:39
35F:→ white07:有點像是練基本功,練好了之後就能揮灑自如~ 05/15 22:40
36F:→ w854105:只是想說一點,獅子王本來就是哈姆雷特的改編... 05/15 22:59
37F:推 hj770623:突然發現自己很淺...我是要加加深度的時候了... 05/15 23:32
38F:→ labeck:蠢才 庸才 人才 天才 比不上 發財.....(我來亂的XD) 05/16 17:21
39F:推 Jamei:狂推「比不上 發財」! Q_Q 05/18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