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ugust (惡魔的至尊)
看板eWriter
標題Re: [閒聊] 來打屁聊天的
時間Sat Jun 20 12:09:14 2009
※ 引述《hermis (夏目)》之銘言:
: 回憶到此為止,來講別的,其實我覺得寫網路小說在一個字:
: 「爽」
: 沒錯啊,作者寫得爽,讀者看得爽就好了。網路是個非常棒的發表平台,只要
: 別太超過惹到警察杯杯來找你泡茶,你要怎麼寫都沒關係。
: (所以我很喜歡亂寫東西)
: 最棒的是,很容易找得到喜歡看你寫的東西的人。姑且不論數量多少,但是有
: 發表有人看有人覺得爽,你就能得到成就感。
Susan
不知道這算不算離題。
不過聽到別人只著重在出書、銷售量...之類,所謂的「現實」問題,
我只覺得很奇怪,那乾脆別在網路上發表嘛!
加個「網路小說」的光環又不會讓實體書賣得比較好(其實是更慘),
既然不能從網路發表、分享中得到「爽」的快感,
那乾脆寫完了直接丟出版社...而有沒有上的事,似乎不在本板討論的範圍
以上,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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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EAugust:結果我發現我沒有離題,這篇本來就是在打屁聊天的 XD 06/20 12:15
2F:→ scores:初期的網路小說會拿點閱率 當推銷 其實應該還是有一定行 06/20 12:31
3F:→ scores:銷廣告作用 不過現在大家看多了這種廣告詞所以就沒用了 06/20 12:31
4F:→ hermis:樓上說的非常同意啊XDDD 06/20 13:09
5F:→ DEAugust:我指的正是現在啊...以往輝煌時期我也有耳聞... 06/20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