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ugust (恶魔的至尊)
看板eWriter
标题Re: [闲聊] 来打屁聊天的
时间Sat Jun 20 12:09:14 2009
※ 引述《hermis (夏目)》之铭言:
: 回忆到此为止,来讲别的,其实我觉得写网路小说在一个字:
: 「爽」
: 没错啊,作者写得爽,读者看得爽就好了。网路是个非常棒的发表平台,只要
: 别太超过惹到警察杯杯来找你泡茶,你要怎麽写都没关系。
: (所以我很喜欢乱写东西)
: 最棒的是,很容易找得到喜欢看你写的东西的人。姑且不论数量多少,但是有
: 发表有人看有人觉得爽,你就能得到成就感。
Susan
不知道这算不算离题。
不过听到别人只着重在出书、销售量...之类,所谓的「现实」问题,
我只觉得很奇怪,那乾脆别在网路上发表嘛!
加个「网路小说」的光环又不会让实体书卖得比较好(其实是更惨),
既然不能从网路发表、分享中得到「爽」的快感,
那乾脆写完了直接丢出版社...而有没有上的事,似乎不在本板讨论的范围
以上,个人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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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203.223
1F:→ DEAugust:结果我发现我没有离题,这篇本来就是在打屁聊天的 XD 06/20 12:15
2F:→ scores:初期的网路小说会拿点阅率 当推销 其实应该还是有一定行 06/20 12:31
3F:→ scores:销广告作用 不过现在大家看多了这种广告词所以就没用了 06/20 12:31
4F:→ hermis:楼上说的非常同意啊XDDD 06/20 13:09
5F:→ DEAugust:我指的正是现在啊...以往辉煌时期我也有耳闻... 06/20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