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tines (Jesus In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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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飛利浦創意管理的70/30法則
時間Sat Sep 24 22:30:38 2005
飛利浦創意管理的「70/30法則」
飛利浦創意管理的「70/30法則」
抬頭看看天花板上的燈管,收音機裡的CD唱片、錄音帶,還有電視旁的DVD光碟、浴室裡的刮鬍刀等,這些處於你我生活周遭的日用品,通通都有飛利浦(Philips)的發明在其中。
從照明產品起家的飛利浦,旗下擁有照明、消費電子、小家電、半導體、醫療系統等5大事業群,2004年全球營業額高達303億歐元,是目前歐洲最大的電子集團。
而自1914年成立研發部門以來,飛利浦研究中心至今已推出超過2萬種發明,在全球累積11.5萬件專利,每年持續申請近3,000項新專利,不僅擁有充沛的研發能量,更在不斷改變消費者的生活。
相信你也會好奇,在市場屹立近120年的飛利浦,是用什麼樣的制度,來審視內部研發創意的品質與可行性,甚至為創意繼續加值、找出利潤?
步驟1:70%符合市場需求
創意的發想,首先就是要傾聽市場聲音、符合消費者的需求。
曾任飛利浦台北實驗室主任,現為飛利浦資深技術協理的朱亞成解釋:「對我們來說,創意的產量並不是問題,而是該怎麼掌控每個創意的品質。」
為此,飛利浦設計出一套「70/30法則」,落實以市場為導向的研發策略。「一方面配合現有事業群開發新產品,一方面也要嘗試創造新的市場,關鍵在如何分配資源,」他解釋。
在每年申請年度預算時,研發中心必須有70%的提案,是向5大事業群爭取經費。因此,研發人員必須跟業務部門頻繁互動,討論、分析目前市場上有哪東西值得開發、哪些又是消費者想要的產品,規劃出未來6季的新品開發時程表,以獲得預算支持。
朱亞成舉例,最近剛發表的燒錄技術「Solid Burn」,即是針對時下光碟片燒錄良率不一的缺點,花費一年半開發出來的新技術,希望提供使用者更穩定的燒錄品質。而這種針對舊有缺陷推出的解決方案,才能讓業務部門更有效地推動市場行銷。
步驟2:30%投資未來希望
剩下的30%,則是飛利浦留給研發人員揮灑創意的空間。
公司規定,研發中心申請的提案中,可以有30%投入到不確定的技術領域裡,並由董事會提撥1%的總營業額做為研究經費,讓研發人員能天馬行空、無拘無束地想像未來產品的面貌。
朱亞成指出:「我們希望留給研發人員一些空間,讓大家挑戰過去覺得不可能的事情。」如目前市佔率最高的投影機光源UHP(超高壓汞燈),就是從30%提案中發展出來的成功案例。
90年代初,飛利浦內部有個研發團隊提案,打算想做出溫度更高、壽命更長的投影機專用燈泡,於是向上級爭取一個研究專案。經過5年多嘗試,終於在比利時開出第一條生產線。目前,飛利浦仍是全球市佔率35%的UHP領導品牌,領先第二名的Ushio約15個百分點。
步驟3:讓創意變知識財
當創意出爐、甚至研發中止時,飛利浦還是有辦法,從這些創意裡獲取利潤。
每年制訂年度預算時,高層會重新檢視各專案的進度,倘若進展不順、或市場發展不如預期時,便會立即中止研究,以免浪費資源。如果評估市場潮流趨於成熟,這時,原本屬於30%的不確定研發專案,也可轉往70%的研發領域,讓各事業部門直接進行商品化步驟,將研發成果導入市場。
相對的,倘若技術已開發成功,但需求尚未出現,此時研發團隊也能提出內部創業的請求,讓高層評估是否該獨立為轉投資子公司。如去年營業額超過30億美元、全球排名第三的半導體製造設備廠商ASML,就是20年前從飛利浦IC製程單位獨立出來的團隊。
即使研發專案被中止,飛利浦也會把過程中已申請到的專利,納入IP&S(專利管理)部門。這部門不僅要為公司管理龐雜的專利資產,也會嘗試替這些被中止的創意開發技術爭取授權收入,讓中止的創意繼續產生價值。可別以為這只是蠅頭小利,2003年,來自技術授權的收入,便佔了飛利浦總營收6%。
身處於競爭激烈、汰換快速的消費性電子市場,飛利浦這位歐洲電子巨人,一方面以每年25億歐元以上的經費,激發研究人員的創意產能;一方面也以獨特的「70/30法則」分配資源,掌握每個創意的可能性,讓創意既能符合市場、也有機會開發全新的商機。
本期出自於:E天下雜誌57期1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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