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k201xx (犬)
看板customers
標題Fw: [問題] 夜市擺攤之相關退費問題
時間Mon Nov 7 21:59:29 2011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Ej-Ewf4 ]
作者: bk201xx (犬)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夜市擺攤之相關退費問題
時間: Mon Nov 7 21:57:11 2011
各位好,
我個人是在夜市擺攤,賣的是韓國精品服飾
在夜市擺攤常常會有客人尺寸不合要求換貨
當然這方面我們都很樂意配合
先前去韓國拿了一批手錶來賣
從韓國帶回來後,就沒有在做任何調整
但在買的時候有確定都是會動的,外觀也沒有瑕疵
而這批貨的銷售情況與口碑都不錯
直至兩個星期前的星期四
有名女客人(以下簡稱A)買了手錶,
結果沒幾天就打電話給我表示指針不動了
我當下就想說應該是電池沒電了
表示願意幫她拿去鐘錶店換電池或是修理
甚至要是不喜歡這個錶的話,也願意讓她換貨
可是A堅持要全額退費
但我有跟她表示,我們是實體店面在銷售
無法全額退費
但換電池的費用我們願意自行吸收
那個並不是大問題
A小姐就說我對妳們的品質很失望
(當然我也只好認栽,電池要沒電我也不能夠控制阿~)
上個星期二,她來我們攤子面前表示要全額退費,
但因為真的沒有辦法,換貨或維修已經是我們最大的讓步了
A小姐就說她要去告我們
還不斷的跟我同事說:你確定要為了900元法院?
更表示她可是有律師朋友可以告我們
但我也知道這個相關法律
除非是網購、電視購物、郵購或是訪問買賣才有七天鑑賞期可以退貨
我們是實體店面,而這個錶也是A現場自己看很喜歡才買的
所以我想我們並不需要全額退費給他
而我同事跟他講了良久都無法打發A走
事後我同事覺得A在現場有喜歡某件衣服
就請我傳簡訊問她是否願意用換那一件針織外套
(900元換兩件490的針織外套)
結果A今天傳簡訊來說那件針織外套當時算她朋友400
(但因為她們是買了手錶跟針織外套我才會將價錢從490便宜到400
不然一般都是給到400)
所以沒理由要他買貴而且他只需要一件,並且表示還是要全額退費
我想請問各位,她是否真的可以告我們呢?
如果他還是堅持要退費,我們又該如何是好?
先謝謝各位了!
--
http://www.facebook.com/#!/pages/QuiC/1155638185244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89.4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k201xx (58.114.89.47), 時間: 11/07/2011 21:59:29
1F:→ westgatepark:如果能舉證東西在賣出時是正常的話118.170.163.127 11/07 22:03
2F:→ westgatepark:那就沒辦法告118.170.163.127 11/07 22:04
3F:推 aasel:會來歡的客人都剛好會有律師朋友可以幫忙告, 175.181.196.8 11/07 22:18
4F:→ aasel:不然就是說他是學法律的...一般店家都是席事 175.181.196.8 11/07 22:19
5F:→ aasel:寧人,退他錢打發他走..自認倒楣orz 175.181.196.8 11/07 22:20
6F:→ bk201xx:這個該怎麼舉證?當時買的時候一定是沒有 58.114.89.47 11/07 22:55
7F:→ bk201xx:問題才會買的阿~ 58.114.89.47 11/07 22:55
8F:推 FFSUPERTB:所以她能告你什麼?就是買了回家後悔, 111.240.61.249 11/07 23:31
9F:→ FFSUPERTB:虛張聲勢,想拿回錢。挺住啊。 111.240.61.249 11/07 23:32
10F:推 louis5265:不用理這種澳客!要告你會贏!要讓澳客知 111.252.87.112 11/07 23:34
11F:→ louis5265:道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踐踏服務業!! 111.252.87.112 11/07 23:34
12F:→ louis5265:讓他去別地方買也好,才不會常造成一些問 111.252.87.112 11/07 23:35
13F:→ louis5265:題來影響你做生意!!讓他去別家澳吧 111.252.87.112 11/07 23:35
14F:→ mini681127jp:這種客人真的很討厭耶!以為到了是 221.120.66.254 11/08 00:59
15F:→ mini681127jp:日租商店嗎? 221.120.66.254 11/08 01:00
16F:推 ripeSelf:你就和他說,你問過立委服務處,說這樣 175.180.83.22 11/08 01:33
17F:→ ripeSelf:法律上沒有問題,你想和他的律師朋友 175.180.83.22 11/08 01:34
18F:→ ripeSelf:聊一下,看看是誰的法律常識有問題。 175.180.83.22 11/08 01:34
19F:→ ripeSelf:想也知道他在嘴炮,請他去告吧..... 175.180.83.22 11/08 01:34
20F:→ ripeSelf:900元,看哪一個白痴律師要浪費時間就來 175.180.83.22 11/08 01:34
21F:→ najoy:無法告 不用退。就算真的商品有不良情況111.240.241.245 11/08 01:55
22F:→ najoy:你的責任也只有"維修" 佛心一點換新 退啥鬼111.240.241.245 11/08 01:56
23F:推 Yyyyyy:動不動就把律師掛在嘴邊的人 9成9都在唬人 114.38.102.49 11/08 02:39
24F:→ Yyyyyy:光律師的車馬費就不只900 114.38.102.49 11/08 02:40
25F:推 ricenoodles:堅持不退 221.120.0.75 11/08 02:45
26F:推 e79711:不要退 我們店裡也常遇到有事沒事就說要告 118.160.24.126 11/08 04:05
27F:→ e79711:你的人 退了一次之後他只是會變本加厲而已 118.160.24.126 11/08 04:05
28F:→ e79711:而且你願意維修也願意換貨 我覺得很夠了 118.160.24.126 11/08 04:06
29F:推 tompy:律師聽到900塊的case根本就不想接 61.66.243.96 11/08 11:50
30F:推 candymoni:真的不要退 60.251.223.43 11/08 12:54
31F:推 ChaoSoul:退了以後你就準備被她來亂到死,想清楚 210.202.53.5 11/08 17:56
32F:→ bk201xx:謝謝各位給的意見 那我就暫時不理這名客人 58.114.89.47 11/08 23:30
33F:→ bk201xx:了 有任何進度再跟大家講~ 其實我也知道 58.114.89.47 11/08 23:30
34F:→ bk201xx:根本不用怕他,只是還是覺得很煩 58.114.89.47 11/08 23:30
35F:推 sweetpotapo:不用退啦!!! 給換不錯了 180.176.20.48 11/10 13:33
36F:推 k8624:不用理她,不可能真的告你.為了900元太麻煩了 113.196.146.17 11/11 17:24
37F:→ k8624:何況還要支付法院訴訟費用呢 113.196.146.17 11/11 17:25
38F:→ k6022424:其實版主他跟你的舉證難度是一樣的122.116.233.182 11/17 02:34
39F:→ k6022424:他也要舉證他買回後的使用方法是正常的122.116.233.182 11/17 02:34
40F:推 devil525:為了九百元而告你 該說他是有錢還是有閒.218.170.106.189 11/19 10:28
41F:推 grani:不退+1175.181.129.127 12/14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