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FIshop (chui chui)
看板customers
標題Re: [討論] 大聲真的贏嗎?真的贏了!!!
時間Tue Jan 12 16:26:40 2010
這篇是因應前面的一些推文,和給一般消費
者的文章,寫的不好還請多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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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是人,店家也是人~
這邊對澳客的認知,就是所謂的態度問題.先不談
法律層面.
難道很多事情,不能好好講.一定要撕破臉嗎?
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那我們基本國民教育,到底
學到了什麼???
做人處事,不會乎"情理法",在法的這一層面,訂
金付了就代表訂單契約成立.所以消費者在要和人
大小聲時,是否考慮了,自身站不站的住腳的問題.
而為什麼買賣雙方要訂定契約,因為雙方面我們
彼此才會有個保障.一般商店都是零售商,往下我
們會面對的是你們消費者,往上我們還有中盤,製
造商.所以消費者任意毀約的結果,往往我們都是
夾在中間.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有契約,保障
彼此雙方的權益.
現在消費者意識抬頭,可是也不能無限上綱到過
頭.相信一般的商店,都是以客為尊,雖然可能消費
者站不住腳,但往往只要好好溝通,都是可以談出好
的結果.可是不知是不是社會媒體價值觀的扭曲,現
在的買賣雙方好像都扭曲成<顧客一定是對的>,而忽
略了法律層面.
結論就是:好好講,雙方都互相體諒彼此的處境
一定都會談成好的結果的.
大聲的喧嘩爭吵,也許贏了一時的裡
子,可是失去的是風度禮貌的面子,
這樣真的是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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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
http://ppt.cc/8C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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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0.110
※ 編輯: NAFIshop 來自: 122.117.20.110 (01/12 16:37)
1F:→ Pissaro:對奧客來說,只有錢才是重點,面子不值錢 114.32.88.141 01/12 18:21
2F:噓 atst2:最少20天,能被擴充解釋到超過一個月... 60.251.160.86 01/12 19:14
3F:→ atst2:好客都會變奧客 60.251.160.86 01/12 19:14
4F:→ atst2:您老兄要不要去問問這算是店家玩文字遊戲? 60.251.160.86 01/12 19:14
5F:→ atst2:還是消費者片面毀約? 60.251.160.86 01/12 19:15
6F:→ BluePlume:我覺得問題在沒有把退訂的相關事項約定218.165.171.218 01/12 19:59
7F:→ BluePlume:好的問題耶。因為就約定內容來說店家沒218.165.171.218 01/12 19:59
8F:→ BluePlume:錯,但真的讓客人等太久也不應該吧。218.165.171.218 01/12 20:00
對板友噓文,做出以下回應:
買賣雙方的本質在於,你情我願!
服飾業,架上商品的除了分顏色之外,還有尺寸的差別.
而尺寸之廣,就屬鞋類.
一般的大部份人,買鞋可能會很好買,因為尺寸在中間值.
可是還是有介於,在中間值以外的顧客(偏大or偏小).通常
這樣的客人,就須要特別訂製.因為偏大or偏小的size,製造
商不會特地去開模追加.
服務業,秉持著服務為精神.難道我們要一開始和客人說:
小姐,妳腳太大(小).沒有您的SIZE.
所以我們也會盡力的去,幫她達成其心願!
那問題來了,我們和廠商下訂單了(也是我們也和廠商訂定
買契約),結果消費者毀約了,那我們也能和廠商毀約嗎??
所以我們才說,大家要互相體諒.
如果我們(中間商)有貨,會故意刁難消費者,讓消費者等嗎?
消費者覺得自己是弱小的一群.相對來說,我們也是.我們敢和
上游大廠任意毀約還口出惡言嗎?我們不敢!
那消費者口出惡言任意毀約時,我們只能哭笑著,把單吃下.
這也是大部份店家會做的事.那我們要的是什麼?
把單吃下,不苦.
苦的是,消費者還不能互相體諒`尊重,口出惡言.
那有些人說等太久的問題?一間商店,商品百百款.消費者可
以挑選不用等的商品!那既然早己告知,此款商品須訂製等待
,而消費者本身也簽定合同!那麼雙方就該遵照規則,遊戲走
下去,這才是一個成年人該有的風範!!!
※ 編輯: NAFIshop 來自: 122.117.20.110 (01/12 20:55)
9F:→ BluePlume:如果是特別訂製的物品,退訂的確會讓商218.165.171.218 01/12 21:05
10F:→ BluePlume:家覺得困擾,要不以後換個說法,把時間218.165.171.218 01/12 21:05
11F:→ BluePlume:拉長看看好了,如果客人無法接受就算了218.165.171.218 01/12 21:07
12F:噓 atst2:我只請原PO回答,20天->40天這算符合民法157 118.168.67.244 01/12 21:17
13F:→ atst2:條所述"可期待承諾之達到時期"內嗎? 118.168.67.244 01/12 21:18
14F:→ atst2:今天會嗆你,純是因為這是你們店家的過失, 118.168.67.244 01/12 21:19
15F:→ atst2:才讓消費者有退貨的反應,但你們不但不檢討 118.168.67.244 01/12 21:19
16F:→ atst2:為什麼自己說出一些做不到的事,還把過失推 118.168.67.244 01/12 21:20
17F:→ atst2:給客戶? 118.168.67.244 01/12 21:20
18F:→ atst2:麻煩店名給一給,以後我自個兒避開貴店,免得 118.168.67.244 01/12 21:21
19F:→ atst2:受氣還要被當奧客 118.168.67.244 01/12 21:22
20F:→ BluePlume:樓上也別氣了,就這件事來看買方沒錯,218.165.171.218 01/12 21:27
21F:→ BluePlume:賣方也沒錯,錯在雙方時間上沒溝通好,218.165.171.218 01/12 21:28
22F:→ BluePlume:這也可以給貴店一個經驗,以後在訂時間218.165.171.218 01/12 21:28
23F:噓 tompy:40天真的太誇張 114.36.48.27 01/12 21:29
24F:→ BluePlume:時可以更明確一點,這樣對買賣雙方都是218.165.171.218 01/12 21:29
25F:→ BluePlume:好的。218.165.171.218 01/12 21:30
26F:→ atst2:給BluePlume網友,你可以回去看第一篇,他們 118.168.67.244 01/12 21:33
27F:→ atst2:經理是怎麼回覆客人的?這可不是沒說清楚的問 118.168.67.244 01/12 21:34
28F:→ atst2:題而已. 118.168.67.244 01/12 21:34
29F:→ atst2:我自己跟人做生意,簽約,就算是口頭約定, 118.168.67.244 01/12 21:35
30F:→ atst2:只要遲了一天,就得去道歉,說明原因, 我是 118.168.67.244 01/12 21:36
31F:→ BluePlume:我看了啊,就那經理的回覆也沒錯啊。而218.165.171.218 01/12 21:36
32F:→ atst2:不瞭解這家店怎麼會把失約當做是這麼理所當 118.168.67.244 01/12 21:36
33F:→ BluePlume:且不管怎樣,那顧客也不該大吵大鬧影響218.165.171.218 01/12 21:36
34F:→ atst2:然的事? 118.168.67.244 01/12 21:36
35F:→ BluePlume:到別的客人啊。218.165.171.218 01/12 21:37
36F:→ atst2:你站在客人的立場講一下,店家已經失約超過 118.168.67.244 01/12 21:37
37F:→ BluePlume:因為就他們的約定來說的確也不算失約啊218.165.171.218 01/12 21:37
38F:→ atst2:10天以上,要求解約的時候,又說出這種話 118.168.67.244 01/12 21:37
39F:→ atst2:不發飈才有鬼. 118.168.67.244 01/12 21:38
40F:→ BluePlume:所以我才說他們當初就是沒說清楚的問題218.165.171.218 01/12 21:39
41F:→ BluePlume:我朋友也在賣東西的,在訂東西時都會把218.165.171.218 01/12 21:40
42F:→ BluePlume:時限說清楚,今天電家的問題就是只說的218.165.171.218 01/12 21:41
43F:→ BluePlume:最少工作天,但我朋友也會把最多幾天一218.165.171.218 01/12 21:42
44F:→ BluePlume:起說出來。218.165.171.218 01/12 21:42
45F:→ tompy:沒說清楚就是大問題了 很多糾紛不就這樣來? 114.36.48.27 01/12 21:43
46F:→ BluePlume:所以建議店家以後不要只說至少幾天而已218.165.171.218 01/12 21:44
47F:→ BluePlume:最好把最多要幾天也說出來,這樣才是正218.165.171.218 01/12 21:44
48F:→ BluePlume:確的辦法。像這次的事件,一開始就應該218.165.171.218 01/12 21:45
49F:→ BluePlume:彼此溝通清楚正確的等待時限才對。218.165.171.218 01/12 21:46
50F:→ BluePlume:atst2網友你也該看清楚第一篇,是客人先218.165.171.218 01/12 22:15
51F:→ BluePlume:大吵大鬧後又說要告到消基會的。218.165.171.218 01/12 22:16
52F:→ BluePlume:不是店經理回覆後才開始吵鬧。218.165.171.218 01/12 22:17
53F:推 lovebf:應該說至少20天且不含六日及國定假日就剛好118.165.222.108 01/12 22:50
54F:→ lovebf:了118.165.222.108 01/12 22:50
55F:推 roccoon:店家說等20天以上,不知是否說明是"工作天 114.42.222.191 01/13 01:01
56F:→ roccoon:還有一個月+5天不是35天嗎?怎變40了XD 114.42.222.191 01/13 01:01
57F:→ LUDWIN:一開始就有說明要等,結果客人不耐煩又拿這 61.64.180.64 01/13 06:29
58F:→ LUDWIN:理由(等很久耶)來鬧? 61.64.180.64 01/13 06:29
59F:→ LUDWIN:這樣叫顧客權益喔 61.64.180.64 01/13 06:29
60F:推 kokus:雖然店員說"至少"20天,不過客人大概就把20天 220.128.139.49 01/13 09:58
61F:→ kokus:當成極限了,"至少"這詞就直接略過 220.128.139.49 01/13 09:59
62F:推 Saspx:推原po一個!個人不認為原po有錯。 118.170.204.21 01/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