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ahDizon924 (莉亞)
看板customers
標題[心得] 搞清楚狀況再來...
時間Fri Nov 16 16:12:18 2007
現在的消費者對於保護條例耳朵都尖的很,深怕吃了一丁點虧。
前陣子一項「禮卷定型化契約」,內容大致是禮卷不得有使用期限,可找零。
就有消費者來店裡消費雄糾糾氣昂昂的拿著好幾民國91年的單品兌換卷
來購買其他商品,當服務人員拒絕收回禮卷時,
他表情堅定的說:「可以使用,禮卷視同現金,沒有使用期限。」
我們跟他解釋這是贈送的公關禮卷,不是金錢購買的銷售禮卷,
所以單品只能換單品,而且有使用期限。
他還是依然:「禮卷視同現金!法律有規定你們要收!」
無論怎麼跟他解釋公關贈卷跟銷售禮卷的不同,他都認為是我在說謊。
甚至拿電話打給他爸爸,他爸爸透過電話理解之後,
說:「這我也不知道耶,都是我朋友送的啦!他跟我說一定可以用。」
「我兒子年紀小聽不懂,你就收一下啦!」
他那位來法律來壓人,態度高高在上的兒子大概是高中生。
很抱歉,我不想給這個情,照樣拒收。
最後他兒子把禮卷收起來,付了現,很生氣的走了。
走之前還跟友人嘀咕說:「到別的櫃點再用。」
我真希望每個櫃點都給他釘子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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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每天消耗2,800,000雙免洗筷。
一年消耗了10億雙,也就是10萬棵竹子。
愛護地球,請攜帶使用環保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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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0.24
1F:推 jean0914:原來這有差喔...還好我每次要用前都先打 61.223.32.23 11/16 16:17
2F:→ jean0914:電話去櫃點問清楚 61.223.32.23 11/16 16:17
3F:推 litaliu:贈品禮卷就是店家給的贈品 店家要怎麼限制218.165.181.155 11/16 20:05
4F:→ litaliu:只要在合法範圍裡應該都隨店家規範吧218.165.181.155 11/16 20:06
5F:推 Raist:本來就有差 ^^ 購買的禮券 提貨券 = 現金125.232.235.231 11/16 20:55
6F:→ Raist:贈送的當然沒有這個規定阿125.232.235.231 11/16 20:56
7F:→ littleha:禮「券」....現在好多人都寫禮卷122.126.162.143 11/17 01:13
8F:推 piggyhead:因為大家都唸成禮ㄐㄩㄢˋ 59.121.4.199 11/17 04:09
9F:→ piggyhead:很多人因此忘了正確讀音應該為ㄑㄩㄢˋ 59.121.4.199 11/17 04:10
10F:推 hilterp:要告就給他去告 那個他告不贏 123.193.75.101 11/17 20:55
11F:推 mokinbat:換個消保官來告狀........XD 61.225.42.130 11/17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