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不回一下文 實在不行
拿法律來類比 國家把每個人當壞人
拜託,基本的法律觀念也要懂吧
再沒有證明我有罪之前
法律對我是沒作用的,我還是享有帶包包的自由
可是商店的規定,在我都沒有犯罪前
就已經處罰我不能帶包包進去,剝奪我帶包包的自由
這不是已經把我當小偷看待,難道還把我當貴賓看嗎?
上面更有一篇說到 不帶包包進去跟失竊率有沒有下降
沒有關係,更是矛盾呀~
幾篇Po文說自家商店不准顧客帶包包進去
就是為了要防止顧客竊盜,這已經把顧客先當小偷看了
而且逞罰了顧客帶包包的自由。
我提出不能帶包包 失竊率如果沒有下降,那麼
商家何必多此一舉咧! 竟然有人認為這兩者沒有關係
結論就是類似這類一開始就把人當小偷看待的商店
我是不會考慮進去逛的,反正不會每家都這樣
就像門口裝防盜的那種,也是一樣。
警報響了,被當小偷看待,那如果是機器故障
商店會理賠嗎?
還有人竟然認為自己又沒怎樣,喪失一點自由又沒差
那如果哪天商店要求你脫掉外套,甚至要你只能著內衣褲進去
你也要說 反正自己又不會偷東西,沒差
剝奪人身自由的商店,有什麼好說的。就是拒逛呀
※ 引述《hilterp (微風狂狂吹)》之銘言:
: 我覺得大賣場死角本來就很多
: 你想想 當服務人員忙著面銷
: 根本不會有時間監視賣場
: 有時包包寄放也是不得已的規定
: 如同前面的版有所說
: 國家也是有訂定各種法律來防止犯罪
: 難道國家也是把每一個人都當罪犯嗎??
: 在我們小店裡 可以用假裝清理台帳
: 假裝在訂貨的方式來監控整個賣場
: 其實這算是一種有點奸詐的小伎倆
: 如 一群人圍在一起 你從監視器看也只能看到一顆顆的頭時
: 我一定會想辦法鑽到人群裡 假裝要訂貨或是幹麻
: 藉此把人群打散 然後順便看看他們在搞什麼
: 客人通常只會錯愕 不會不高興
: 如果是一個人落單覺得可疑 就是利用遞DM遞購物籃的方式接近他
: 然後在可以看的到他的地方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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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孩子就是責任的開始,
而這個責任得到自己雙眼永遠闔上的那一刻才算結束。
YOYOBI的部落格在此:
http://tw.myblog.yahoo.com/yoyobi-lin/
~原PO是個超愛兒子的把鼻 <( ̄︶ ̄)>
※ 編輯: keikolin 來自: 59.115.161.35 (06/21 21:51)
1F:推 kasamewon:如同你說的 那就不要逛阿= =a 不合理的規定自然會被抵制 06/21 21:55
2F:→ AioTakumi:此篇PO文者回文沒看清楚? 06/21 21:56
3F:推 hiturtle:一個自我的消費者站在自我的角度所作的po文( ̄ c ̄)y▂ξ 06/21 22:08
4F:推 poqwer:同意樓上,依這個標準,很多地方都不能去啊......... 06/21 22:13
5F:→ poqwer:再說,不是你非得去的地方,沒有強迫或者侵犯自由這回事... 06/21 22:14
6F:→ poqwer:你同意,你進去,你不認同,你不進去,沒啥大問題~ 06/21 22:14
7F:→ poqwer:歧視不歧視說一大堆........當真沒去過這些商店嗎? 06/21 22:14
8F:推 Eunoia:我沒學過法律,對法律的東西也沒有非常了解 06/21 22:17
9F:→ Eunoia:只是試著用一般的觀念去比較 06/21 22:17
10F:推 Eunoia: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06/21 22:20
11F:→ Eunoia:店家也只是試圖防止破壞規矩的人 06/21 22:20
12F:→ Eunoia:當你因為這樣而不去逛這家店,要怪的不是店家 06/21 22:21
13F:→ Eunoia:而是那些小偷 06/21 22:22
14F:推 kccerica:個人認為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這就好像 你去到他人家的時괠 06/21 22:30
15F:→ kccerica:去到他人家的時候 她家是要求脫鞋子進入 而你穿鞋子進入ꨠ 06/21 22:30
16F:→ kccerica:而你穿鞋子進入的話 豈不是很沒有禮貌? 06/21 22:31
17F:→ kccerica:每個家規不同 每個店規不同 每個國家法律不同 06/21 22:31
18F:→ kccerica:不管去到哪 若不相牴觸 互相配合起不是更好? 06/21 22:32
19F:推 Raist:樓上的舉例似乎不太對.個人的家庭有權不讓外人進入.但是店家 06/21 23:19
20F:→ Raist:是公開的場合 除了下班關店之後,沒有禁止顧客光顧的權利 06/21 23:20
21F:→ Raist:台灣有法治觀念和自由意識的人...似乎不太多.... 06/21 23:20
22F:→ RitaLee:我一直認為店家應該也有選擇客人的權利 06/21 23:53
23F:→ RitaLee:你可以抵制不去那家店,但顧客沒權利要求店家一定要賣 06/21 23:53
24F:推 skyya:包包的攜帶與否及失竊率之變化,你無法證明而我也無法證明 06/22 00:41
25F:→ skyya:但是,不唯是一種抵制方法,而前面PO文也沒有人說明兩者之間 06/22 00:42
26F:→ skyya:是毫無關係的,如前面說的,老鼠屎的影響永遠大於那鍋飯 06/22 00:43
27F:→ skyya:稍微將心比心又如何? 從這篇來看,你是以非常自我的角度來 06/22 00:44
28F:推 taichungtcc:商店有選擇客人的權力+1 06/22 00:45
29F:→ taichungtcc:別忘了以前某些商店門口寫"中國人與狗勿進" 06/22 00:46
30F:→ skyya:看待這項規定,你不爽這項規定你可以直走轉頭走人,你也可以 06/22 00:45
31F:→ skyya:無視直接進入賣場,反正可以無視賣場人員的建議,但是你以 06/22 00:47
32F:→ skyya:脫光的比喻來看待包包這件事情,你真的認為有商店會這麼作嗎 06/22 00:48
33F:→ skyya:又不是國外的天體營,最後,你可以問問熟悉或是認識的商店 06/22 00:48
34F:→ skyya:當有不認識的顧客光臨貴店時,他後面背個大包包,手提著大型 06/22 00:50
35F:→ skyya:提袋,走入賣場深處,試問商家是否會提高警覺心呢? 06/22 00:51
36F:→ skyya:這只是個道德問題,希望你能體會出將心比心的意義... 06/22 00:52
37F:推 skyya:XX與XX不得進入,我好像以前有看過一篇說明原因的文章,內容 06/22 00:57
38F:→ skyya:與行為以及最慘的侮辱行為等等的原因,不過這種商店出現在 06/22 00:57
39F:→ skyya:台灣會被噓到爆的可能性相當高吧 ==a 06/22 01:00
40F:推 misadventure:客人有選擇店家的權利,店家也有選擇客人的權利 06/22 03:55
41F:→ misadventure:不喜歡店家的規定可以不用去那家店,店家不喜歡賣你 06/22 03:55
42F:→ misadventure:東西它當然可以不賣 06/22 03:57
43F:推 mokinbat:如果不能拒絕的話...那我欠費..中華也不能不給我辦手機?X 06/22 08:21
44F:→ janjoen:中華當然可以拒絕,客人當然也可以不去,一切都沒人逼你阿 06/22 09:53
45F:推 yihuey:如果沒人偷東西的話就不會有這種規定了 06/22 19:59
46F:推 ovsky:請大家試想,如果你是一家兩百多坪店家的老闆,監視器,有,防盜 06/22 23:38
47F:→ ovsky:門,有,員工努力巡場,有;商品單價不高,但不到半年就被偷了30 06/22 23:39
48F:→ ovsky:~40萬的東西,要怎辦?也只能開始針對背包包的客人多看幾眼, 06/22 23:40
49F:→ ovsky:說真的,我自己也不喜歡去買東西被要求寄放包包,但是只要想到 06/22 23:41
50F:→ ovsky:就是有人愛偷東西使得店家不得不如此時,就能釋懷,當然店家 06/22 23:42
51F:→ ovsky:的態度要好,不能一開口就把人當賊看~ 06/22 23:43
52F:噓 fantasyna:舉例舉的很爛!! 寄放包包會要了你的命喔 06/23 00:14
53F:推 belast:我覺得這也是一種看法@@" 我討厭寄放背包~我都把塑膠袋折成 06/23 02:33
54F:→ belast:很小放口袋XD 寄放包包很麻煩~有時候動線還要多繞@@" 06/23 02:33
55F:推 is1128:法律,是用來規定人們行為的「最低標準」...請記住 06/23 10:25
56F:推 keikolin:同樣的話 回給fantasyna 帶包包是會要了你的命喔 06/23 22:49
57F:噓 suscym:沒救了 122.126.10.137 08/13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