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不回一下文 实在不行
拿法律来类比 国家把每个人当坏人
拜托,基本的法律观念也要懂吧
再没有证明我有罪之前
法律对我是没作用的,我还是享有带包包的自由
可是商店的规定,在我都没有犯罪前
就已经处罚我不能带包包进去,剥夺我带包包的自由
这不是已经把我当小偷看待,难道还把我当贵宾看吗?
上面更有一篇说到 不带包包进去跟失窃率有没有下降
没有关系,更是矛盾呀~
几篇Po文说自家商店不准顾客带包包进去
就是为了要防止顾客窃盗,这已经把顾客先当小偷看了
而且逞罚了顾客带包包的自由。
我提出不能带包包 失窃率如果没有下降,那麽
商家何必多此一举咧! 竟然有人认为这两者没有关系
结论就是类似这类一开始就把人当小偷看待的商店
我是不会考虑进去逛的,反正不会每家都这样
就像门口装防盗的那种,也是一样。
警报响了,被当小偷看待,那如果是机器故障
商店会理赔吗?
还有人竟然认为自己又没怎样,丧失一点自由又没差
那如果哪天商店要求你脱掉外套,甚至要你只能着内衣裤进去
你也要说 反正自己又不会偷东西,没差
剥夺人身自由的商店,有什麽好说的。就是拒逛呀
※ 引述《hilterp (微风狂狂吹)》之铭言:
: 我觉得大卖场死角本来就很多
: 你想想 当服务人员忙着面销
: 根本不会有时间监视卖场
: 有时包包寄放也是不得已的规定
: 如同前面的版有所说
: 国家也是有订定各种法律来防止犯罪
: 难道国家也是把每一个人都当罪犯吗??
: 在我们小店里 可以用假装清理台帐
: 假装在订货的方式来监控整个卖场
: 其实这算是一种有点奸诈的小伎俩
: 如 一群人围在一起 你从监视器看也只能看到一颗颗的头时
: 我一定会想办法钻到人群里 假装要订货或是干麻
: 藉此把人群打散 然後顺便看看他们在搞什麽
: 客人通常只会错愕 不会不高兴
: 如果是一个人落单觉得可疑 就是利用递DM递购物篮的方式接近他
: 然後在可以看的到他的地方找事做
--
生了孩子就是责任的开始,
而这个责任得到自己双眼永远阖上的那一刻才算结束。
YOYOBI的部落格在此:
http://tw.myblog.yahoo.com/yoyobi-lin/
~原PO是个超爱儿子的把鼻 <( ̄︶ ̄)>
※ 编辑: keikolin 来自: 59.115.161.35 (06/21 21:51)
1F:推 kasamewon:如同你说的 那就不要逛阿= =a 不合理的规定自然会被抵制 06/21 21:55
2F:→ AioTakumi:此篇PO文者回文没看清楚? 06/21 21:56
3F:推 hiturtle:一个自我的消费者站在自我的角度所作的po文( ̄ c ̄)y▂ξ 06/21 22:08
4F:推 poqwer:同意楼上,依这个标准,很多地方都不能去啊......... 06/21 22:13
5F:→ poqwer:再说,不是你非得去的地方,没有强迫或者侵犯自由这回事... 06/21 22:14
6F:→ poqwer:你同意,你进去,你不认同,你不进去,没啥大问题~ 06/21 22:14
7F:→ poqwer:歧视不歧视说一大堆........当真没去过这些商店吗? 06/21 22:14
8F:推 Eunoia:我没学过法律,对法律的东西也没有非常了解 06/21 22:17
9F:→ Eunoia:只是试着用一般的观念去比较 06/21 22:17
10F:推 Eunoia: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06/21 22:20
11F:→ Eunoia:店家也只是试图防止破坏规矩的人 06/21 22:20
12F:→ Eunoia:当你因为这样而不去逛这家店,要怪的不是店家 06/21 22:21
13F:→ Eunoia:而是那些小偷 06/21 22:22
14F:推 kccerica:个人认为 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 这就好像 你去到他人家的时괠 06/21 22:30
15F:→ kccerica:去到他人家的时候 她家是要求脱鞋子进入 而你穿鞋子进入ꨠ 06/21 22:30
16F:→ kccerica:而你穿鞋子进入的话 岂不是很没有礼貌? 06/21 22:31
17F:→ kccerica:每个家规不同 每个店规不同 每个国家法律不同 06/21 22:31
18F:→ kccerica:不管去到哪 若不相抵触 互相配合起不是更好? 06/21 22:32
19F:推 Raist:楼上的举例似乎不太对.个人的家庭有权不让外人进入.但是店家 06/21 23:19
20F:→ Raist:是公开的场合 除了下班关店之後,没有禁止顾客光顾的权利 06/21 23:20
21F:→ Raist:台湾有法治观念和自由意识的人...似乎不太多.... 06/21 23:20
22F:→ RitaLee:我一直认为店家应该也有选择客人的权利 06/21 23:53
23F:→ RitaLee:你可以抵制不去那家店,但顾客没权利要求店家一定要卖 06/21 23:53
24F:推 skyya:包包的携带与否及失窃率之变化,你无法证明而我也无法证明 06/22 00:41
25F:→ skyya:但是,不唯是一种抵制方法,而前面PO文也没有人说明两者之间 06/22 00:42
26F:→ skyya:是毫无关系的,如前面说的,老鼠屎的影响永远大於那锅饭 06/22 00:43
27F:→ skyya:稍微将心比心又如何? 从这篇来看,你是以非常自我的角度来 06/22 00:44
28F:推 taichungtcc:商店有选择客人的权力+1 06/22 00:45
29F:→ taichungtcc:别忘了以前某些商店门口写"中国人与狗勿进" 06/22 00:46
30F:→ skyya:看待这项规定,你不爽这项规定你可以直走转头走人,你也可以 06/22 00:45
31F:→ skyya:无视直接进入卖场,反正可以无视卖场人员的建议,但是你以 06/22 00:47
32F:→ skyya:脱光的比喻来看待包包这件事情,你真的认为有商店会这麽作吗 06/22 00:48
33F:→ skyya:又不是国外的天体营,最後,你可以问问熟悉或是认识的商店 06/22 00:48
34F:→ skyya:当有不认识的顾客光临贵店时,他後面背个大包包,手提着大型 06/22 00:50
35F:→ skyya:提袋,走入卖场深处,试问商家是否会提高警觉心呢? 06/22 00:51
36F:→ skyya:这只是个道德问题,希望你能体会出将心比心的意义... 06/22 00:52
37F:推 skyya:XX与XX不得进入,我好像以前有看过一篇说明原因的文章,内容 06/22 00:57
38F:→ skyya:与行为以及最惨的侮辱行为等等的原因,不过这种商店出现在 06/22 00:57
39F:→ skyya:台湾会被嘘到爆的可能性相当高吧 ==a 06/22 01:00
40F:推 misadventure:客人有选择店家的权利,店家也有选择客人的权利 06/22 03:55
41F:→ misadventure:不喜欢店家的规定可以不用去那家店,店家不喜欢卖你 06/22 03:55
42F:→ misadventure:东西它当然可以不卖 06/22 03:57
43F:推 mokinbat:如果不能拒绝的话...那我欠费..中华也不能不给我办手机?X 06/22 08:21
44F:→ janjoen:中华当然可以拒绝,客人当然也可以不去,一切都没人逼你阿 06/22 09:53
45F:推 yihuey:如果没人偷东西的话就不会有这种规定了 06/22 19:59
46F:推 ovsky:请大家试想,如果你是一家两百多坪店家的老板,监视器,有,防盗 06/22 23:38
47F:→ ovsky:门,有,员工努力巡场,有;商品单价不高,但不到半年就被偷了30 06/22 23:39
48F:→ ovsky:~40万的东西,要怎办?也只能开始针对背包包的客人多看几眼, 06/22 23:40
49F:→ ovsky:说真的,我自己也不喜欢去买东西被要求寄放包包,但是只要想到 06/22 23:41
50F:→ ovsky:就是有人爱偷东西使得店家不得不如此时,就能释怀,当然店家 06/22 23:42
51F:→ ovsky:的态度要好,不能一开口就把人当贼看~ 06/22 23:43
52F:嘘 fantasyna:举例举的很烂!! 寄放包包会要了你的命喔 06/23 00:14
53F:推 belast: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看法@@" 我讨厌寄放背包~我都把塑胶袋折成 06/23 02:33
54F:→ belast:很小放口袋XD 寄放包包很麻烦~有时候动线还要多绕@@" 06/23 02:33
55F:推 is1128:法律,是用来规定人们行为的「最低标准」...请记住 06/23 10:25
56F:推 keikolin:同样的话 回给fantasyna 带包包是会要了你的命喔 06/23 22:49
57F:嘘 suscym:没救了 122.126.10.137 08/13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