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xcc (順其自然~~)
看板customers
標題Re: [閒聊] 逾期是我的錯똿
時間Wed Nov 8 16:39:29 2006
各位息怒 ~
我看來看去 ~ 其實都不覺得原po一開始就不覺得自己有錯
我覺得他要說的只是逾期金應該有一個合理的上限
逾期 ~ 罰錢 ~ 天經地義 ~ 大家的討論串也沒有任何人覺得不合理
我個人以前也租過書 ~ 也曾經忘記還 ~ 再加上手機剛好換號碼
所以也是被罰了 800多
我也是照賠 ~ 不過我也是稍微跟老闆討論了一下
想法很簡單 ~ 如果因為書在我這邊 ~ 讓你無法營業 ~ 賠是應該
只是 ~ 身為老闆的你 ~ 是否可以試著替顧客著想一下
真的會有一些無法在一開始就掌握的到的因素啊
服務業 ~ 其實最具挑戰性的地方也就是在這裡 ~ 用彈性去應付不一樣的客人
今天我1000的押金在你這 ~
你可以幫逾期未還的顧客設立一個停損點(原po的老闆可能把那個點設1000)
我所要強調的是 ~ 那個停損點要多少才合理 ? 1000真的合理嗎 ?
租金的幾倍 ? 或者書價的幾倍 ?
可否有個規則 ~ 就是當你的逾期金超過那個數字 ~ 店家會直接再補一套新書
身為一個老闆 ~ 本來就不應該把逾期金當成是主要收入
所以如果當逾期金已經超過了書的價值(了不起10天吧) ~ 是否該考慮再買一套新書
再買一本新的 ~ 也只是站在其他消費者的立場而已啊
如果一本熱門的書 ~ 被借去不還 ~ 然後老板又不補新的
只覺得反正逾期金可以一直收 ~ 這樣的老闆 ~ 心態其實也很可議 ~ 不是嗎
這樣子還不補書 ~ 那店家因此所流失的客戶 ~ 其實店家也多少要付些責任
well ~ 原PO我相信一開始也只是要強調這些而已 ~ 大家就別戰了 ~
當然後面的推文 ~ 口氣的確不太好 ~ 我也知道
只是 ~ 大家其實不仿回到一開始所要闡述的點上面 ~
"逾期金應不應該無限制的一直收下去" <--- 這個論點的確是值得討論 ~ 不是嗎
至少我個人也覺得不應該無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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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8.63.216
※ 編輯: erixcc 來自: 220.138.63.216 (11/08 16:43)
1F:→ sotabby:所以老闆就一直去補那些被人借了不還的書 還有時間力氣進 11/08 16:53
2F:推 dying:先假設,所有的書都還買得到,那麼今天一家租書店,就按照你的 11/08 16:54
3F:→ sotabby:新書嗎 而且有些經典的漫畫小說可能絕版了 也不是再去買 11/08 16:55
4F:→ dying:提議來做,那麼老闆每天都要去查有哪些書已經逾期十天 11/08 16:56
5F:→ sotabby:就買得到吧 11/08 16:56
6F:→ dying:老闆要自己去書局買書??還是叫貨??還是去二手店找?? 11/08 16:56
7F:→ dying:反正也會進新書,那就跟著新書進來就好了....只是要花精神去 11/08 16:57
8F:→ dying:管理庫存,租書店都是小本經營,人力從簡,是否有辦法做到?? 11/08 16:58
9F:→ dying:再來,如果在老闆補書之後,客人拿來還了,那多一套書要怎麼辦? 11/08 16:59
10F:→ dying:反正客人都付錢了,就送他嗎??那客人一定會吵,為什麼我要花大 11/08 17:00
11F:→ dying:錢跟你買舊書,最後一個問題,逾期費的上限要怎麼訂 11/08 17:00
12F:→ dying:書店丟一本80元的書成本不是只有80元,還有很多隱含的成本 11/08 17:01
13F:→ dying:像之前有人提到的客人可能會因此跑去別地方借,這也算損失 11/08 17:01
14F:→ dying:還有一家店每個月能賺多少??能夠承受丟幾套舊書?? 11/08 17:03
15F:→ dying:要先把這些都考慮進去才能算出上限多少是合理值.... 11/08 17:05
16F:→ dying:不然訂太多會被客人找麻煩,訂太少會虧.... 11/08 17:05
17F:→ dying:我並不覺得一般坊間的租書店有辦法或有能力這麼算 11/08 17:06
18F:→ dying:當然回到最重要的一點,如果真的遇到不想付的客人 11/08 17:07
19F:→ dying:就算你的上限就訂為書價好了,他還是會嫌太貴..... 11/08 17:07
20F:→ dying:沒有一家店會想要靠逾期費賺錢的,逾期費只是為了讓營業更順 11/08 17:08
21F:→ dying:利而訂出來,只要有公告,客人在租借時也表示他同意這個規則 11/08 17:10
22F:→ dying:會願意付逾期費的人畢竟還是少數,這樣可以讓店家更好做生意 11/08 17:10
23F:推 gsx7777777:推樓上,此PO者想的範圍可能要更廣點... 11/08 17:15
24F:→ gsx7777777:我不否認罰金的方式是有待討論的,但也要想店家為何會 11/08 17:16
25F:→ dying:而我認為這是一種懲罰性質的收費,就不應該有上限 11/08 17:15
26F:→ gsx7777777:有此規定,再討論此規定是否合宜(針對一般非奧客的消費) 11/08 17:16
27F:→ dying:如果不想付那個錢,就請準時歸還,若是有特殊狀況再去跟老闆談 11/08 17:17
28F:→ dying:畢竟會拖到逾期費超過原價的情況是少數,店家不用特地為他們 11/08 17:18
29F:→ dying:去訂更詳細的規則....(好險這裡可以連續推文) 11/08 17:19
30F:推 h94vul3zo6:其實樓上你可以直接打一篇的..可以賺p幣耶 11/08 17:46
31F:推 keikolin:推原PO 罰款超過該書價格 應該就直接購新書 11/08 21:21
32F:→ keikolin:至於絕版書 令當別論 不過從這個思考點 雙方比較能接受 11/08 21:22
33F:→ keikolin:我有想過要開漫畫店 這個是個不錯的做法 筆記中 11/08 21:24
34F:→ keikolin:不好意思 另當別論的另寫錯了 11/08 21:25
35F:推 skybearson:某D真是有開黑店的潛力啊!不去坑錢真是太可惜了(茶~) 11/09 08:32
36F:推 skybearson:謝謝你幫我切回想討論的主題,不過我現在沒興趣了 11/09 08:35
37F:→ skybearson:跟一群只會"澳客""澳客"地叫、滿腦黑店思維的沒啥好說 11/09 08:36
38F:→ skybearson:懲罰性質的費用無上限,連政府都不敢,妳憑什麼! 11/09 08:39
39F:→ skybearson:憑一紙跟未成年人訂定契約嗎?(失笑) 11/09 08:40
40F:→ hagali:恩 未成年萬歲 未成年可以逾期無上限~~因為政府都不敢 11/09 13:56
41F:推 kinnsan:樓上上真的是搞不懂問題所在 政府可以強制拘提耶 如果真的 11/09 17:23
42F:→ kinnsan:要租書店設定停損點 那超過那個點應該就要報警抓人才對! 11/09 17:24
43F:推 baijee:這一篇說到會有一個問題,如果罰金破了停損點,但是那個人 11/14 08:52
44F:→ baijee:不來繳罰金…還要再進一套新書~~ 11/14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