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xcc (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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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逾期是我的错똿
时间Wed Nov 8 16:39:29 2006
各位息怒 ~
我看来看去 ~ 其实都不觉得原po一开始就不觉得自己有错
我觉得他要说的只是逾期金应该有一个合理的上限
逾期 ~ 罚钱 ~ 天经地义 ~ 大家的讨论串也没有任何人觉得不合理
我个人以前也租过书 ~ 也曾经忘记还 ~ 再加上手机刚好换号码
所以也是被罚了 800多
我也是照赔 ~ 不过我也是稍微跟老板讨论了一下
想法很简单 ~ 如果因为书在我这边 ~ 让你无法营业 ~ 赔是应该
只是 ~ 身为老板的你 ~ 是否可以试着替顾客着想一下
真的会有一些无法在一开始就掌握的到的因素啊
服务业 ~ 其实最具挑战性的地方也就是在这里 ~ 用弹性去应付不一样的客人
今天我1000的押金在你这 ~
你可以帮逾期未还的顾客设立一个停损点(原po的老板可能把那个点设1000)
我所要强调的是 ~ 那个停损点要多少才合理 ? 1000真的合理吗 ?
租金的几倍 ? 或者书价的几倍 ?
可否有个规则 ~ 就是当你的逾期金超过那个数字 ~ 店家会直接再补一套新书
身为一个老板 ~ 本来就不应该把逾期金当成是主要收入
所以如果当逾期金已经超过了书的价值(了不起10天吧) ~ 是否该考虑再买一套新书
再买一本新的 ~ 也只是站在其他消费者的立场而已啊
如果一本热门的书 ~ 被借去不还 ~ 然後老板又不补新的
只觉得反正逾期金可以一直收 ~ 这样的老板 ~ 心态其实也很可议 ~ 不是吗
这样子还不补书 ~ 那店家因此所流失的客户 ~ 其实店家也多少要付些责任
well ~ 原PO我相信一开始也只是要强调这些而已 ~ 大家就别战了 ~
当然後面的推文 ~ 口气的确不太好 ~ 我也知道
只是 ~ 大家其实不仿回到一开始所要阐述的点上面 ~
"逾期金应不应该无限制的一直收下去" <--- 这个论点的确是值得讨论 ~ 不是吗
至少我个人也觉得不应该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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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8.63.216
※ 编辑: erixcc 来自: 220.138.63.216 (11/08 16:43)
1F:→ sotabby:所以老板就一直去补那些被人借了不还的书 还有时间力气进 11/08 16:53
2F:推 dying:先假设,所有的书都还买得到,那麽今天一家租书店,就按照你的 11/08 16:54
3F:→ sotabby:新书吗 而且有些经典的漫画小说可能绝版了 也不是再去买 11/08 16:55
4F:→ dying:提议来做,那麽老板每天都要去查有哪些书已经逾期十天 11/08 16:56
5F:→ sotabby:就买得到吧 11/08 16:56
6F:→ dying:老板要自己去书局买书??还是叫货??还是去二手店找?? 11/08 16:56
7F:→ dying:反正也会进新书,那就跟着新书进来就好了....只是要花精神去 11/08 16:57
8F:→ dying:管理库存,租书店都是小本经营,人力从简,是否有办法做到?? 11/08 16:58
9F:→ dying:再来,如果在老板补书之後,客人拿来还了,那多一套书要怎麽办? 11/08 16:59
10F:→ dying:反正客人都付钱了,就送他吗??那客人一定会吵,为什麽我要花大 11/08 17:00
11F:→ dying:钱跟你买旧书,最後一个问题,逾期费的上限要怎麽订 11/08 17:00
12F:→ dying:书店丢一本80元的书成本不是只有80元,还有很多隐含的成本 11/08 17:01
13F:→ dying:像之前有人提到的客人可能会因此跑去别地方借,这也算损失 11/08 17:01
14F:→ dying:还有一家店每个月能赚多少??能够承受丢几套旧书?? 11/08 17:03
15F:→ dying:要先把这些都考虑进去才能算出上限多少是合理值.... 11/08 17:05
16F:→ dying:不然订太多会被客人找麻烦,订太少会亏.... 11/08 17:05
17F:→ dying:我并不觉得一般坊间的租书店有办法或有能力这麽算 11/08 17:06
18F:→ dying:当然回到最重要的一点,如果真的遇到不想付的客人 11/08 17:07
19F:→ dying:就算你的上限就订为书价好了,他还是会嫌太贵..... 11/08 17:07
20F:→ dying:没有一家店会想要靠逾期费赚钱的,逾期费只是为了让营业更顺 11/08 17:08
21F:→ dying:利而订出来,只要有公告,客人在租借时也表示他同意这个规则 11/08 17:10
22F:→ dying:会愿意付逾期费的人毕竟还是少数,这样可以让店家更好做生意 11/08 17:10
23F:推 gsx7777777:推楼上,此PO者想的范围可能要更广点... 11/08 17:15
24F:→ gsx7777777:我不否认罚金的方式是有待讨论的,但也要想店家为何会 11/08 17:16
25F:→ dying:而我认为这是一种惩罚性质的收费,就不应该有上限 11/08 17:15
26F:→ gsx7777777:有此规定,再讨论此规定是否合宜(针对一般非奥客的消费) 11/08 17:16
27F:→ dying:如果不想付那个钱,就请准时归还,若是有特殊状况再去跟老板谈 11/08 17:17
28F:→ dying:毕竟会拖到逾期费超过原价的情况是少数,店家不用特地为他们 11/08 17:18
29F:→ dying:去订更详细的规则....(好险这里可以连续推文) 11/08 17:19
30F:推 h94vul3zo6:其实楼上你可以直接打一篇的..可以赚p币耶 11/08 17:46
31F:推 keikolin:推原PO 罚款超过该书价格 应该就直接购新书 11/08 21:21
32F:→ keikolin:至於绝版书 令当别论 不过从这个思考点 双方比较能接受 11/08 21:22
33F:→ keikolin:我有想过要开漫画店 这个是个不错的做法 笔记中 11/08 21:24
34F:→ keikolin:不好意思 另当别论的另写错了 11/08 21:25
35F:推 skybearson:某D真是有开黑店的潜力啊!不去坑钱真是太可惜了(茶~) 11/09 08:32
36F:推 skybearson:谢谢你帮我切回想讨论的主题,不过我现在没兴趣了 11/09 08:35
37F:→ skybearson:跟一群只会"澳客""澳客"地叫、满脑黑店思维的没啥好说 11/09 08:36
38F:→ skybearson:惩罚性质的费用无上限,连政府都不敢,你凭什麽! 11/09 08:39
39F:→ skybearson:凭一纸跟未成年人订定契约吗?(失笑) 11/09 08:40
40F:→ hagali:恩 未成年万岁 未成年可以逾期无上限~~因为政府都不敢 11/09 13:56
41F:推 kinnsan:楼上上真的是搞不懂问题所在 政府可以强制拘提耶 如果真的 11/09 17:23
42F:→ kinnsan:要租书店设定停损点 那超过那个点应该就要报警抓人才对! 11/09 17:24
43F:推 baijee:这一篇说到会有一个问题,如果罚金破了停损点,但是那个人 11/14 08:52
44F:→ baijee:不来缴罚金…还要再进一套新书~~ 11/14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