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s (new css)
看板customers
標題Re: [心得] 現在真的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時間Tue Sep 5 22:43:48 2006
※ 引述《rjhio (失敗者)》之銘言:
: 照規定走有很難嗎? 電費水費過期 國家也是會收你過期費 你不繳嗎?
: 有時候遇到這些家長.真的很想教育一下她們.
: 現在我都覺得 會吵的小孩真的有糖吃(不只一位家長)....
: 那些乖乖繳手續費的小孩..真的辛苦你們了(很不公平押...)
: PS:各位版友.若是你們.你們會多繳這200手續費嗎?
: 哀...
我覺得你的說法和舉的例子不太合理。
水電費是先用後付,而學生註冊所繳交的交通費則是預付制。
因此,你們應該檢討的是繳費期限的問題,是不是訂的太早?
都還沒有開學也還沒有開始使用交通服務,就說過期,這樣很難說的過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50.24
1F:→ vvbird:我覺得還好耶, 只要寫得夠清楚, 期限給得夠長 09/05 23:01
2F:→ vvbird:公司想提早確定位置, 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啊 09/05 23:01
3F:→ css:是沒什麼不對,但是收「逾期」手續費就有失正當性 09/05 23:03
4F:→ css:我之前待的私立學校也是用這種方式,說是逾期手續費,但實際上 09/05 23:03
5F:→ css:是為了懲罰學生,希望下次能準時,後來一樣被教育部糾正,因為 09/05 23:04
6F:→ css:這樣是不合法的。 09/05 23:05
7F:→ css:我現在待的公立學校,學生忘了半月票,就是補辦而已,客運公司 09/05 23:06
8F:→ css:不會也不能收「逾期」手續費,任何學校的作為,就算外包,都要 09/05 23:07
9F:→ css:符合法規的。 09/05 23:07
10F:→ eagle00:交通費基本上都事先付費後使用吧!除了台北的公車下車投錢 09/05 23:16
11F:→ eagle00:再說繳費本來就是要準時啊!要是每個人都拖拖拉拉的!作業 09/05 23:18
12F:→ eagle00:上會很困難吧!再說那個家長也不是經濟上有什麼困難,準時 09/05 23:19
13F:→ css:不要模糊我的論點,我並不是鼓勵「不準時」繳費,而是「收取 09/05 23:21
14F:→ eagle00:交錢也沒那麼困難吧!! 09/05 23:22
15F:→ css:逾期手續費」的合法性的問題。 09/05 23:22
16F:→ eagle00:如果大家都準時付費的話,又怎麼用得到那處罰的200元呢? 09/05 23:22
17F:→ css:我說了「該公司片面規定的罰款」是不合法的,我是討論這一點 09/05 23:24
18F:→ css:學校單位,就算外包的業務,都是受到規範的,不是想怎樣就怎樣 09/05 23:25
19F:推 urga:沒錯 原po那間公司才是奧公司 09/24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