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uds780321 (單車上路~)
看板csmumountain
標題[轉錄][轉錄][記錄] 山難檢討會議紀錄
時間Sat Mar 5 22:14:4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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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d87813 (溫豬) 看板: NCHU-Mount
標題: [轉錄][記錄] 山難檢討會議紀錄
時間: Sat Mar 5 20:11:1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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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physt (ㄙㄨㄙㄨ) 看板: MountainClub
標題: [記錄] 山難檢討會議紀錄
時間: Thu Mar 3 22:38:48 2011
內本鹿事件山難檢討會議紀錄
時間:2011/02/22(二)
地點:大氣系館B105
出席人員:
內本鹿隊員:高郁函、鄭元銘、蔡宛珈、李玟諺、林明彥
留守人:賴承佑
社長:沈明勳
山社領隊:楊斯顯、陳柏孚、廖翊廷、游旨价、陳盈孝、陳雪溱、蕭禕繁、徐嘉鴻、
許永暉、林瑋庭、吳孟寰、林玉、陳儒雅、黃允廷等
山谷學長姐:及文、阿佑、老龍、阿雪、泌珠、雲珍、志城等
列席人員:王思涵、馬之貞、袁柔、江映蓁、劉毓欣、劉耿豪、徐義程、楊力行、王柏崴
、陳坤祺、謝晉凡、廖子齊、潘暐瀚、柯俊宇、黃思維、田凱仁、張俊彥、
張玉樵、梁成等
記錄:蕭禕繁、江映蓁
主持人:山難部長 楊斯顯
山難會議流程:
1. 討論台北領隊的處理
2. 討論台南領隊的處理
3. 討論山上的處理
4. 山難部的缺失
5. SOP處理流程的瑕疵以及如何改進
會議記錄:
山難部長簡介事情經過及出事之後隊伍處理狀況
高郁函:
事情發生之後,林明彥拿傘帶下去10分鐘後到勤文旁。鄭元銘在過十幾分鐘後拿醫藥包下
切去找勤文,發現勤文已沒有生命跡象。此時我(領隊高郁函)以衛星電話打給南搜,南搜
告知須先循報案才能出動搜救隊後,循報案管道119打不通,便透過留守人通知119。
通知留守人後,除林明彥、鄭元銘外,其餘人(高郁函、蔡宛珈、李玟諺)決定先離開崩壁
回到林道上避免危險。僅攜帶必要物品(所有食物、水、睡袋、外帳)
直升機到後隊員不動
領隊討論後決定心理狀況不適合自己走出去
三點全員回到林道 在離崩壁水平10公尺林道上紮營 清點水與食物分成兩天分
台北留守人(賴承佑)請教官連絡國家搜救出動直升機
賴承佑:
統計在山下的領隊:賴承佑、陳雪溱、陳柏孚、林玉、徐嘉鴻。先決定如何接內本鹿其他
隊員,當時在不知勤文狀況下,認為社上能自行上山接人。 後來得之勤文過世後,決定
交由國搜和外界協助。教官建議派專人負責連絡勤文父母,並請山社派人到登山口接其餘
隊員。
楊斯顯:
陳柏孚跟陳雪溱由台北下台南先與勤文父母會合。另外雙塔因提早一天下山,接獲消息後
楊斯顯和蕭禕繁從嘉義直接到台南和陳雪溱會合後,決定隔天到一早到藤枝森濤派出所。
因透過教官得知山上只有飛鷹義消和消防隊出動,擔心狀況不明,因此準備先裝備。隔天
到登山口後得知十點已與山上隊伍會合,兩點多全員回到派出所,之後回到台南派出所處
理後續情況。
以上簡述事件經過
賴承佑:
請描述林明彥和鄭元銘去找勤文時的地形,是否有危險的可能?
鄭元銘:
那裏是崩溝地形,但是站立處沒有立即危險,認為算是安全。
高郁函:
直升機吊掛走勤文後詢問鄭元銘、林明彥是否有能力爬四五十公尺的落差回到安全林道。
因為他們兩人當時那裏有勤文背包內的裝備,其實可以就地紮營,但最後兩人判斷安全後
爬回林道。
楊斯顯:
最後全員爬回林道緊急紮營,當時掉三個被包在崩壁上。食物與水最多只能撐兩天,山下
領隊曾考慮補給,後來否決此提議,決定在登山口等待所有人出來。石山林道今年已是第
四次發生意外,都有南搜出動搜救,但是最後我們沒有請到南搜的人搜救。
陳柏孚:
當晚領隊們討論南搜搜救能力最有保障。確定在藤枝的領隊能力是否能夠應付之後狀況,
再決定是否需要找南搜。後來隔天早上很早得知飛鷹義消已經在山上找到隊員,就不再聯
絡南搜幫忙。
檢討事件處理程序:
審核內本鹿隊伍時分兩次。第一次山難會議認為隊伍天數、路線過長,認為隊員組成不能
勝任。請他們重新準備後再審一次。
(原本排15天+預備天3天=共18天。共7人。山難部認為路線太長,背太重。要求排新路線
重審。條件:12天為上限)
(隊伍人員是進山社2~5年的人 2男6女 有體訓但是山難部認為不能勝任 要求改成12天行
程再+2天預備天)
陳雪溱:
內本鹿領隊(高郁函)問過南搜搜救人員,說石山林道狀況不好但是小心仍可通行。(南搜搜
救記錄是出隊前才出來)選擇石山林道而非海諾南東南稜路段或小關山林道出,是因為可以
因而將路線縮短為12天+1天休息天=13天。大致符合領隊會議要求。
高郁函:
新排的石山林道路線,石山工作站路段之前一直有工人進出,因此判斷還算安全。出事地
點在石山工作站之後。八八風災後南一段都沒有記錄。第二次審隊伍時不知苗圃到石山工
作站的路況。本來採取高繞溪南山鬼湖路段出來,過年期間發現南搜搜救詳細記錄,才決
定走石山林道。
出發前一天接到電話(最近在石山林道附近出事的領隊),告知他們在高繞路稜線上非在崩
壁受傷。高郁函詢問石山林道崩壁路況後決定走林道(有南搜搜救詳細記錄)。另詢問另外
一位藤枝派出所的大哥石山林道路況,大哥也建議從石山林道出來。
楊斯顯:內本鹿出隊期間也有其它隊伍在相同地點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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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審隊伍情況
延平林道-美奈田傳統路-部落揹工路(新獵路) 腰繞和原山-壽-見晴山-中央山脈南一段-海
諾南東南稜出
山難:天數太長、背太重人員無法負擔,此路線彈性太少,且冬天有遇冰雪可能。要求新
路線上限為12天。
領隊會議建議:
1.小O型出小禿山
2.出神池
第二次審隊伍情況
卑南主山-石山林道-7K苗圃-溪南鬼湖出13天
當時山難部有的資訊認為石山林道路線是可以走的。
蔡及文:
審隊伍本身沒有什麼問題。但審隊伍到出隊前有新紀錄,山難部應該要重新審核石山林道
。
楊斯顯:
神池小關山八八水災後有記錄,石山林道都沒有記錄(石山林道11月才開放申請入山),為
何仍選擇石山林道?
賴承佑:
審隊伍後路線有些微變更,在山上也有用衛星電話連絡更改行程 (內本鹿路程前段) 當時
留守人沒有能力判斷,因為山上領隊最清楚狀況,留守通常會同意稍微更改路線。
出事路段在出發前一天得到新資訊(南搜搜救路線記錄,並去電詢問搜救領隊)。留守人請
領隊評估兩個選擇的優缺點後決定。留守人看過路線後同意更改路線,走石山林道出。
高郁函:
出事之後其餘人員都由石山林道出來。而非走苗圃鬼湖高繞路線。
陳柏孚:
南搜搜救記錄情形?
楊斯顯:
南搜有詳細記錄每處新崩塌地,並記錄水源。讓留守人認為其實走石山林道是可以的。
廖翊廷:
在山上改路線沒有問題。因為領隊能掌握山上狀況,是決定更改路線以後告知留守人。但
審完隊伍以後要改路線、改人員,除留守人以外,有通知山難的義務。
陳柏孚:
根據山難防治細則:長程隊審隊伍後改路線應該讓山難部長、全體領隊知道 本隊沒有做
到是為疏失。
賴承佑:
最後改路線的時候因為在過年期間(初三),此時間其實沒有辦法通知其他領隊。
陳柏孚:
判斷可以改路線的依據?
高郁函:
2/5出發前一天拿到南搜石山林道記錄,隊員都有看到記錄,但是分散各地無法討論。
決定C0一起討論後通知留守人並更改路線(原走高繞稜線溪南山鬼湖,改走石山林道出。)
石山林道有一定程度的危險。但是走稜線也有風險,根據判斷林道的資訊比較多,也有詢
問南搜路況,及是否有留有繩子。
張玉樵:
看南搜記錄需要繩子、技術裝備,南搜技術和社上技術有一定落差,為何仍然選擇走石山
林道?
高郁函:
稜線路仍需腰繞下切大崩壁,路非常陡。石山東稜斷稜只有一份隊伍(大台中隊)的航跡圖
,資訊不足。因此根據等高線、地圖及記錄,判斷後和留守人決定走石山林道。
張玉樵:
有帶繩子嗎?
高郁函:
有帶兩條10米傘帶、一條20米傘帶,南搜當時帶的是兩條15米傘帶。出發前有事先詢問南
搜是否有在崩壁上留有繩子。部分較小崩壁留有繩子,但是多數崩壁規模太大,無法留繩
。
黃允廷:
石山林道實際狀況和想像中狀況比較?
高郁函:
崩塌狀況比想像中差很多。
蔡及文:
審隊伍時不知道足夠資訊,知道足夠資訊後的評估是怎麼做的?有評估自己的能力能否應
付如此困難地形嗎?
高郁函:
自己和隊員的評估判斷還有三天,認為小心走的話是有能力及時間應付,若林道狀況真的
不行再高繞。
林瑋庭:
本來判斷走稜線,後來知道石山林道的危險但有資訊。既然兩條路線都很危險,其實也有
不出隊的選擇。
林玉:
領隊認為判斷因素可以接受,但是為什麼把重點放在走哪條路,而不是看南搜記錄,連南
搜都需要開繩,為什麼台大山社可以有自信可以過去?林道狀況:稜線腰繞路的資訊少,
且等高線密(陡峭),才決定走林道。
高郁函:
出發前有致電在稜線上出事的隊伍的領隊,該隊領隊覺得南搜的記錄過分誇大崩壁的難度
,建議走石山林道出去是可以的。
老玉:
建議1.如何判斷關鍵資訊?(南搜記錄vs.出事領隊的建議)
2.不出隊的選擇?
老龍:
1.討論重點應該在討論如何事前準備 避免危險
2.得知訊息的來源:出事隊伍的領隊 而非南搜的人 應該清楚訊息來源者的能力與可信度
(及文:南搜說難,經驗較少的領隊說易,所以怎麼判斷又是一個問題。待以後領隊會議
討論)
廖翊廷:
此次判斷的人是要上山的人,依情理會選擇相信別人走過我就可以去(對自己有利的說法
與心態)。但是就像瑋庭說的,上山的人應該要有鳥隊的勇氣。在改路線的情況下,領隊
應該至少與留守人和山難部長等不需要出隊的客觀者討論。
賴承佑:
現在仔細看過記錄,南搜他們有帶繩索,架好可以過。記錄看起來很謹慎,雖然地形很密
集,但是可以走。問題是為什麼沒有確保。
蔡及文:
我們可以想想,要討論的是──改路線的話
1.全放給留守人判斷決定
2.留守決定改路線是大修小修,大修找其他領隊討論,小修則不用;或是
3.不管怎麼改都要開會。
陳柏孚:
自己理解的山難防治細認為,在山上若領隊改路線,留守人應該相信領隊的判斷;但在上
山前,領隊和留守人資訊對等,應該召開領隊會議或至少幾個領隊討論後再決定,可考慮
延期上山。
許永暉:
這次的情況以後也有可能碰到,應該要訂定一定流程機制。至少留守、山難、領隊三人達
成共識。
陳盈孝:
是否要要求領隊在審完隊伍後出發前,若得知新的資訊,要有流程可以公開?
陳柏孚:
可以補充改進山難細則。
蔡及文:
在以前沒有衛星電話的時候沒有變更路線的餘地,但現在有衛星電話,改路線也是有需要
的。
楊斯顯:決定要不要針對改路線增修條文,由領隊投票。
多數領隊贊成,決定將此條加進山難防治細則。下次領隊會議討論詳細內容。
老龍:
補充阿佑學長,詢問他人走過經驗的信賴問題及訊息的可信度,跟認不認識對方的關係很
大,最好找到互相認識,或至少有一定程度信賴的人。這部分需要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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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事件發生前後的處理 檢討 及改進
蔡及文:
想知道出隊每天的大概狀況,還有人員跟當天的詳細情形。
高郁函:
全部到出事那天幾乎都紮到預定營地,只有兩天迫降,有些時候超前進度。大致都符合原
訂行程,人員狀況良好,並沒有身體不適或是走不動的情況。出事當天全員體能狀況也都
很良好。
楊斯顯:
分三條路線過崩壁,有一定的危險。是否可避免?
賴承佑:
過崩壁以前是否有先規劃路線?為什麼分那麼多條路線走?
鄭元銘:
此段大崩壁的前兩段都有路,在第三段崩壁路跡和疊石到一半就不見了。
蔡宛珈:
在高處可看得見對面的林道有螢光色路條。沒有跟著第一個走的林明彥的路,是因為他走
過後說太陡,所以請他到對面林道後再輕裝回頭找路。
賴承佑:
林道上前幾個崩壁的過法是?
高郁函:
之前的崩壁都有路跡,其中有一個有下背包。
蔡及文:
因此在這種地形人員不應該分散,林明彥一個人無法兼顧所有人。
老龍:
在路跡失去時,如果地形可停留的話是可以下背包休息討論的,但是你們讓隊伍分散了失
去團結互助的功能。大家一起走同樣的路較好,可以慢慢清出步階,這樣在安全上會提升
很多,也可以掌握需不需要做確保等資訊。加上隊伍的時間充裕,未來若有類似的危險地
形且狀況不明,需要集結停下來討論,讓最有經驗的探路者去探路,其餘人應信任探路的
攻擊手。
廖翊廷:
因為本隊的組成每個人都算是班底,沒有學員的角色,所以可能造成心態上的輕忽。遇到
這樣的地形不應該散開,若有一個人在高處看攻擊手並且指點也很好。
蔡宛珈:
本人即是擔任在高處看的角色,但是視角不同的角度會有落差。
廖翊廷:
不過這種地形狀況的話,讓攻擊手就是攻擊手、後勤就是後勤,而不是林明彥過了以後讓
其他人去試別的路線,讓每個人都暴露在危險中。
鄭元銘:
這樣的狀況,當下應該像老龍的發言一樣,用輕裝探。
老龍:
不過其實這種路只有一個人走過通常會看不出來,所以還是要設法清出一條所有人都可以
走的步階,這是重要的。
蔡及文:
最重要的是避免人員的分散,分散以後就有踢落石和互相照應不足等等的問題。重新聚集
以後可以互相照應,並訂出比較可行的路線。以後當領隊的人都應該注意。
賴承佑&蔡及文:
林明彥下去找勤文時怎麼走?是否有作確保?
林明彥:
當時並沒有做確保,因為經過判斷覺得不需要架繩。
蔡及文:
出事大家都會很心急,但是必須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救援。做確保很重要,要避免發生二
次山難的可能。當時判斷林道是可以走的,叫直升機的大風可能會危險,但翁世豪學長害
怕的就是二次山難。
楊斯顯:
山難發生時,其餘人員要確定自己處於安全的狀態才能進行下一步動作。
蔡及文:
領隊的義務要先確保其餘隊員的安全,應先和大家討論有共識之後再處理。
鄭元銘&高郁函:
研判當時的地形是無法做確保的。
李玟諺:
當時為什麼要帶兩條傘帶下去?萬一林明彥和鄭元銘回不來會很危險。
蔡及文:
理想的狀態是先架繩,不行的話就看好路線、討論好再下去。
老龍:
是將隊員先全部集合還是直接處理?
蔡宛珈:
林明彥和鄭元銘先下去找勤文,其餘三個人慢慢集合回到林道。此地形容易踢落石。
老龍:
在無法確保所有人都安全的情況下,不應先下去進行救援。救援的人可能會有危險,剩下
的三個人也很可能發生危險,因此發生二次山難,像蔡及文所說。
徐嘉鴻:
聽說過有種崩壁確保方法是全員拉一條傘帶,若一人下滑,其他人快速靠向石壁防止滑落
。
柏孚:
強烈不建議此方法,除非所有人都很有經驗。這樣固定點不固定沒有甚麼作用。
阿佑:
過危險崩壁時,輕重裝的安全度差很多。若重裝滑落,翻滾會很難停下來,應該輕裝攻擊
找路。在崩壁上路線應找緩的跟石頭較大的,用冰斧會好走很多,可以清步階。本人沒有
在崩壁確保過,只是用想像的──或許找穩固的大石頭,在上方或下方,自己清出一個階
坐著。
老龍:
現在崩壁的確保點常是用鋼條等插入岩縫,這樣才真的是最穩固。探路時還是應該先輕裝
。
阿佑:
山刀和登山杖其實也可以幫忙挖步階。
蔡及文:
崩壁若是完整岩壁,有裂縫可以踩跟抓,或是碎石坡,下滑不會超過50公分,比較好走。
本隊出事的崩壁是最容易出事的,是會滾的不穩定大石頭(礫石堆)。
老龍:
原住民通常是輕裝,用山刀或疊碎石,做成簡易步階,像是蓋個簡易的駁坎。
張俊彥:
如果直接透過衛星電話連絡國搜,是否可以省時?
老龍:
國搜出動直升機成本高。只有透過留守人聯絡教官,才有公信力叫得動直升機。
陳雪溱:
第一個通知的是應該是留守人,而不是南搜。
陳柏孚:
領隊第一個通知留守人,也可以節省手機和衛星電話電量。
楊斯顯:
藉由本次事件,可檢視山難SOP的完整度,讓山難搜救進度加快。
林玉:
教學長蕭禕繁此學期會設計一系列的課程,可以利用。而之前分配的工作──
蕭禕繁整理
文字部分、李玟諺整理時間軸。現在要強制加快腳步趕快做出完善的SOP。山難部長可以
訂時程讓工作完成,並應該放在公開網站上以及社板置底文,方便搜尋。另外最新版山難
細則不在社版內,應該收錄。
沈明勳:
學校方面,提出認為出過事的人是否需要有所懲處動作,暫時不可以上山。
老龍:
應該要給具體建設性的建議,而非懲罰性。像是更新裝備、安排登山安全講習、增強社員
安全教育等,跟學校申請經費。
蔡及文:
要跟學校釐清這兩件事是不相干的。我們可以承諾學校若發生事故,要加強社員觀念的建
立。
陳柏孚:
必須加強和學校的溝通。不爬山的人無法了解我們的情況,不知道兩件事情是沒有關連的
,雖然實行上可能會有困難。
老龍:
可以讓社團指導老師了解詳細情形,再行由他跟學校溝通。
廖翊廷:
也許可以派代表團,避免各說各話。要跟學校釐清我們不是懲處,是積極的改善。
賴承佑:
現在山難部審隊伍時,似乎有不夠用心的情況,希望大家既然願意幫忙,就要盡力維持登
山安全,以後要多留意。
老龍:
大家應該給自己一個掌聲。希望以後要團結,大家多多參與領隊會議、審隊伍,也可以尋
求學長姐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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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fd87813:裡頭有好多領隊的問題好犀利,還有可以看到南搜的紀錄噢? 03/05 20:12
3F:→ fd87813:這樣中搜、北搜的是不是也看得到,增加資訊? 03/05 20:13
4F:→ fd87813:覺得這篇可以放到。 03/05 20:15
8F:→ oliviawind:研習營感覺好棒...可是費用不曉得可否申請學校補助? 03/05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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