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thys (^ ^)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 這樣可以告侵占嗎?
時間Fri Aug 24 14:09:35 2012
事情是這樣的
朋友待業中的女友以"沒有車不方便找工作"要求朋友買車。
車是買朋友的名字,貸款也一直是他繳(雖然有車,但女生只開去夜店沒開去找工作)
因為朋友一直在大陸工作,車子一直都是女生在開
兩人分手後要求女生還車,但女生死活不肯硬又拖了一年(朋友很少在台灣也很難處理)
後來朋友告訴女生即將採取法律動作,女生終於心不甘情不願的還車
朋友把車賣了以後,希望女生能補他分手後這一年的折舊
但女生卻堅持不肯
請問這樣能提出什麼告訴或法律行動嗎?
謝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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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02
1F:推 shady71:車子還給你朋友就不算侵占了 折舊的費用無法做刑法追訴 09/04 01:54
2F:→ shady71:民法的話 要看女方有無侵權 但依我看來 沒有任何侵權行 09/04 01:55
3F:→ shady71:為 09/04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