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thys (^ ^)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问题] 这样可以告侵占吗?
时间Fri Aug 24 14:09:35 2012
事情是这样的
朋友待业中的女友以"没有车不方便找工作"要求朋友买车。
车是买朋友的名字,贷款也一直是他缴(虽然有车,但女生只开去夜店没开去找工作)
因为朋友一直在大陆工作,车子一直都是女生在开
两人分手後要求女生还车,但女生死活不肯硬又拖了一年(朋友很少在台湾也很难处理)
後来朋友告诉女生即将采取法律动作,女生终於心不甘情不愿的还车
朋友把车卖了以後,希望女生能补他分手後这一年的折旧
但女生却坚持不肯
请问这样能提出什麽告诉或法律行动吗?
谢谢各位大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102
1F:推 shady71:车子还给你朋友就不算侵占了 折旧的费用无法做刑法追诉 09/04 01:54
2F:→ shady71:民法的话 要看女方有无侵权 但依我看来 没有任何侵权行 09/04 01:55
3F:→ shady71:为 09/04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