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cwater (水哥)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請益] 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時間Fri Jul 6 14:11:40 2012
因我老婆的上司目前正在逼我老婆自動離職中…
所以常說些很難聽的話,當然不是很想告他,
我老婆也已經做不下去了,但是想內轉,所以她想證明自己的清白。
請問以下是否涉及人身攻擊或是毀壞名譽還是毀謗罪嗎?
"我老婆的上司…在某星期三在,他的FB上說他部門有一個人上班不上班,
上班時一直講私人電話,常跑去他們公司7F&8F 跟男生搞曖昧之類的話,
然後為他的老公感到很悲哀,還有人回會不會看到四腳獸之類的話,
但重點是沒指名道姓(事實上說的就是我老婆)"
為什麼我老婆會確定是她,因為他在上星期發FB之前,看到我老婆在講電話,
就跑去雕我老婆說,上班時不要講私人電話,我老婆回他說他在講公事,他又逼
問到底,確定是講公事後,又在辦公室咆哮說…上班不上班一直講私人電話,這
方面電話的另一頭還有辦公室的人都可以做證,後來他就上FB po上述那段文了。
這幾天他在回一封MAIL時,又說…我老婆都"到7F&8F 說長論短"
當然這有一些History..
想請問一下…這樣告的成還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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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7.10.40
1F:→ googlemap420:最好找機會錄音 多收集證據再告 07/11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