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cwater (水哥)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请益] 请问这样告的成吗??
时间Fri Jul 6 14:11:40 2012
因我老婆的上司目前正在逼我老婆自动离职中…
所以常说些很难听的话,当然不是很想告他,
我老婆也已经做不下去了,但是想内转,所以她想证明自己的清白。
请问以下是否涉及人身攻击或是毁坏名誉还是毁谤罪吗?
"我老婆的上司…在某星期三在,他的FB上说他部门有一个人上班不上班,
上班时一直讲私人电话,常跑去他们公司7F&8F 跟男生搞暧昧之类的话,
然後为他的老公感到很悲哀,还有人回会不会看到四脚兽之类的话,
但重点是没指名道姓(事实上说的就是我老婆)"
为什麽我老婆会确定是她,因为他在上星期发FB之前,看到我老婆在讲电话,
就跑去雕我老婆说,上班时不要讲私人电话,我老婆回他说他在讲公事,他又逼
问到底,确定是讲公事後,又在办公室咆哮说…上班不上班一直讲私人电话,这
方面电话的另一头还有办公室的人都可以做证,後来他就上FB po上述那段文了。
这几天他在回一封MAIL时,又说…我老婆都"到7F&8F 说长论短"
当然这有一些History..
想请问一下…这样告的成还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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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217.10.40
1F:→ googlemap420:最好找机会录音 多收集证据再告 07/11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