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WAH (DWAH)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 車禍理賠後續費用無端增加之問題~感謝!
時間Wed May 30 17:28:18 2012
各位好,
前幾天父親發生車禍糾紛,在這邊想請教各位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謝謝,麻煩了。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父親開車門後(人還沒從車裡出來),車門不幸遭後方機車撞上,
造成機車騎士腳踝挫傷,當時有陪對方至醫院做初步治療也有達成口頭和解,
對方也說大家都是辛苦人,出車禍是難免的,
所以只要求幫忙辦理保險理賠事務用來支出醫療費用即可,
大概三個月過去了,在這期間也都有過去對方家裡探望與慰問,
當時也有明確告知醫療之保險理賠必須要有收據與健保才可理賠,
對方也答允會保留收據等等....
沒想到~前幾日對方把收據拿給我們,上面除了一般的掛號費外,
竟然莫名有著三筆各6500元的藥品費用支出,
最讓我們奇怪的是,這段期間對方竟然只去看了三趟醫師(也就一個月看一次),
而且三次都有那筆6500元的藥品支出,但詳細是甚麼藥品收據上卻沒有詳述,
而且腳踝挫傷竟然需要用到6500的藥品,更何況對方去看的中醫診所也是健保診所,
當初也有答應我們會看健保的才可以申請保險理賠,結果如今卻多了19500元的支出,
感覺有點奇怪,而且也擔心這自費的藥品保險公司可能會不理賠,
所以在這邊想請問各位,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ps.對方拿給我們的收據上,那所診所還在收據上註明"此表單不具法律訴訟效力",
想請問各位,那這張收據到底是蓋章蓋....好玩的嗎= =?
還是它本來就不可當作證據呢?
整個感覺都很奇怪....麻煩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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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7.170
1F:推 suky45:建議應請對方就該藥品提出較完整的說明及憑證。 05/30 17:45
2F:推 getto:交給保險公司去煩惱,才ㄧ萬多,你該偷笑了 05/30 22:13
3F:推 kattte:診所還在收據上註明"此表單不具法律訴訟效力" 心照不宣 05/31 19:35
4F:推 bmg0914:交給保險去煩惱 真的不行就去調解委員會 再不行就去法院 06/07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