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WAH (DWAH)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问题] 车祸理赔後续费用无端增加之问题~感谢!
时间Wed May 30 17:28:18 2012
各位好,
前几天父亲发生车祸纠纷,在这边想请教各位遇到这种情况该怎麽办,谢谢,麻烦了。
事情是这样的:
前几天父亲开车门後(人还没从车里出来),车门不幸遭後方机车撞上,
造成机车骑士脚踝挫伤,当时有陪对方至医院做初步治疗也有达成口头和解,
对方也说大家都是辛苦人,出车祸是难免的,
所以只要求帮忙办理保险理赔事务用来支出医疗费用即可,
大概三个月过去了,在这期间也都有过去对方家里探望与慰问,
当时也有明确告知医疗之保险理赔必须要有收据与健保才可理赔,
对方也答允会保留收据等等....
没想到~前几日对方把收据拿给我们,上面除了一般的挂号费外,
竟然莫名有着三笔各6500元的药品费用支出,
最让我们奇怪的是,这段期间对方竟然只去看了三趟医师(也就一个月看一次),
而且三次都有那笔6500元的药品支出,但详细是甚麽药品收据上却没有详述,
而且脚踝挫伤竟然需要用到6500的药品,更何况对方去看的中医诊所也是健保诊所,
当初也有答应我们会看健保的才可以申请保险理赔,结果如今却多了19500元的支出,
感觉有点奇怪,而且也担心这自费的药品保险公司可能会不理赔,
所以在这边想请问各位,这种情况该怎麽处理?
ps.对方拿给我们的收据上,那所诊所还在收据上注明"此表单不具法律诉讼效力",
想请问各位,那这张收据到底是盖章盖....好玩的吗= =?
还是它本来就不可当作证据呢?
整个感觉都很奇怪....麻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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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7.170
1F:推 suky45:建议应请对方就该药品提出较完整的说明及凭证。 05/30 17:45
2F:推 getto:交给保险公司去烦恼,才ㄧ万多,你该偷笑了 05/30 22:13
3F:推 kattte:诊所还在收据上注明"此表单不具法律诉讼效力" 心照不宣 05/31 19:35
4F:推 bmg0914:交给保险去烦恼 真的不行就去调解委员会 再不行就去法院 06/07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