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tafox (蛋)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被告了誣告,請問這樣會有案底嗎?
時間Thu Jul 21 08:52:38 2011
前幾天跟朋友去花蓮玩,要開車準備去下一個景點時
出來卻發現朋友的車車頭右前方有被刮到並且掉漆的痕跡
去看了停在右邊的那台車發現那台車的左側邊有朋友車子的漆的顏色
因為對方的車是白的,朋友的車是黑的所以很明顯,而在之前朋友的車沒有被刮傷過!
之後朋友就開始拍照存證,而後車主也到了,
朋友就跟他說車子被刮到了,當時對方要求不要報警,並給了我朋友三千塊要處理車
當時他把錢丟在車子的引擎蓋上就回他自己的車上了
誰知道他上了車之後突然搖下車窗破口大罵還說我們憑什麼說是他的車刮到的!
然後我朋友就叫他下車說要直接報警處理,結果他車子一開就把他放的三千塊拿走
人就跑走了,後來我朋友直接報案,在警局等了三四個小時他才到
他父母已經先到了並且有意要和解了,但是他一到就說要告我朋友誣告
他有用行車記錄器錄下當時他對我們破口大罵和我朋友叫他下車要報警那時的對話
但是他的聲音都不見了,他都消掉了,只剩我朋友的聲音...
連警察都說:怎麼都沒有你的聲音,你都沒講話嗎?
對方還說...都是我們在欺負他,他根本都沒說話
目前的狀況就是,他堅持要走刑事(提誣告,上法院),朋友現在在等法院傳票
我們在南部,開庭的話就一定得到花蓮去,得向公司請假...還不能改期
而且在他不見的三四個小時中他已經把車都處理好了,他車上沒有其他的漆色了
我們手上有的證據是當時現場的照片(只是對方不知道我們有照片),想要請教各位
這種情況下,我們的贏面大嗎?我們應該要怎麼做比較好?
誣告罪要怎樣才算是成立的呢?
被告誣告的朋友會不會因此有案底?謝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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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2.104.21
1F:→ a174369:可參考考試用書刑法169條看一下解釋-- 07/24 23:45
2F:→ a174369:所謂誣告:指捏造虛構不實之事項(全部或一部分虛構都算) 07/24 23:47
3F:→ a174369:而實務及通說都認為:要明知並有意,欲使人受刑事追訴才算 07/24 23:48
4F:→ a174369:就算是:(懷疑或誤解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不能算故意 07/24 23:49
5F:→ a174369:事實上,誣告很難成立!!除非你有害人的心態跟故意才會成立 07/24 23:50
6F:→ a174369:可去書局找刑法看169條~再找實務見解,一看就會明白了 07/24 23:51
7F:→ letafox:謝謝大大~我知道了,我會去看看的^^ 07/25 01:40
8F:推 ooooll:如果事證明確 是他撞的 你還可以反告他誣告 他肯定會挫在等 07/26 16:57
9F:→ ooooll:提告不代表定罪 還要看檢察官起不起訴 起訴後法官確定判刑 07/26 16:59
10F:→ ooooll:才會留下案底 不過只要在起訴前達成和解的話 就不會有事 07/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