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ltroon (20公分的距離)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網路犯罪
時間Fri Apr 2 20:44:47 2004
我國網路犯罪現況分析
刑事警察局資訊室技正兼組長 / 張維平
壹、前言
廿一世紀是資訊網路的時代,我國政府為有效掌握時代的脈動,普及國內資訊網路的
建設與應用,於民國八十三年八月在行政院下成立跨部會的「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專案推
動小組」(簡稱行政院NII推動小組),負責推動國內資訊網路的建設與資訊科技的應用,以開
創無限的網路商機。
唯由於國內網路的廣泛使用,網路人口幾達國內人口的四分之一,網友素質參差不齊
,網路近年成為另一個新型的犯罪工具與犯罪場所及犯罪的目標,致近年網路色情與網路犯
罪成為各級民意代表質詢政府相關單位的重點議題,並常見一些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抨擊政
府相關單位,坐視網路色情氾濫戕害青少年身心。而軟體、電影、唱片業者抱怨網路上到處
可見一些以極低價販賣他們產品的大補帖網站,持續不斷地侵犯他們的著作權並嚴重影響到
他們的生計。亦有不少網友在網站上以信用卡購物,結果信用卡被盜刷而收到莫名其妙的帳
單,或是交易完成但遲遲未見所購買的商品送來,或是店家送出商品卻請不到貨款。甚至去
年國內曾有某報報導國內某銀行被駭客入侵盜領,這些層出不窮的色情、侵犯著作權、詐欺
、駭客入侵等網路亂象降低了網友上網及購物的意願,商家也為了避免發生糾紛,不敢輕易
提供線上購物服務,並已嚴重影響電子商務的發展。
本文主要介紹目前國內網路犯罪防制及執行的現況,面臨的問題及針對這些問題未來的計
畫。
貳、防制措施
由於網際網路的使用衍生了一些新的問題,這些問題已妨害網際網路正常的發展,並
對於電子商務的投資產生負面影響,因此行政院NII推動小組為排除這些網路投資障礙,讓商
家、消費者對彼此有信心,以吸引更多店家上網開店,消費者上網購物,創造無限商機,
並避免網路成為治安的死角,色情的溫床,行政院NII推動小組召集人前政務委員楊世緘在八
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第二六O一次院會中,將「防制網路色情及犯罪」列入新的工
作項目,並經該次院會通過,足見政府對於網路上不當資訊問題的重視。為貫徹「防制網路
色情及犯罪」工作,行政院NII推動小組進而訂定採行措施要求相關各部會確實執行:
1、擴大警政署電腦犯罪偵防小組職能,建立網路色情及犯罪的報案窗口。
2、全面辦理檢警調人員資訊教育在職訓練。
3、協調檢警調及各相關執行單位,共同防制網路色情及犯罪。
4、參與國際性組織及活動,共同防制跨國性的網路色情及犯罪。
5、強化台灣電腦危機處理小組的組織及功能。
6、輔導網路業者制定自律規約。
7、加強網路安全及網路倫理的教育宣導。
8、結合民間社會團體共同打擊網路色情及犯罪
為執行這些措施,行政院各部會紛成立或擴編相關單位,如法務部在八十六年四月十
六日在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下成立電腦犯罪防治中心負責協調、整合相關單位資源,並在各
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派專責檢察官辦理電腦犯罪相關案件,八十九年在調查局資訊室下成立第
四科專責電腦犯罪偵防工作。內政部在八十八年七月將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腦犯罪偵防組擴
編為專責偵查電腦犯罪的偵查第九隊。交通部電信總局在八十六年八月成立電信警察隊協助
調查網路上之非法活動。行政院NII推動小組希將民間社會團體力量與政府力量結合,形成整
體的網路犯罪防制機制,以整體的力量來有效打擊網路犯罪與網路色情,共同維護網路環
境的正常發展,以吸引更多人上網,創造更大商機。
參、執行成效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九隊為國內主要打擊網路犯罪的單位,負責取締網站上不
法行為或非法網站,該隊的前身是「電腦犯罪偵防小組」。刑事警察局電腦犯罪偵防小組是
在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份成立,八十八年七月擴編為偵查第九隊。此外,內政部警政署為強化
各警察機關偵辦電腦犯罪人力,於八十七年八月份在全國各市、縣(市)警察局成立任務編
組電腦犯罪偵防小組,成立二年多來因縣市的電腦犯罪小組為兼辦業務,人力無法全心投入
,導致績效不彰,警政署遂於八十九年八月起要求各縣市警察局成立電腦犯罪偵防專責組,
指派三至五人負責有關電腦犯罪的偵查與預防工作,範圍包含加強取締網路上非法販賣違(
偽)禁藥品及槍砲彈藥刀械、色情網站、賭博網站等違法案件,並比照一般外勤單位,每四
個月實施績效評比,擇優獎勵,未達標準者報請處分。
而刑事警察局偵九隊成立三年多來所查獲案件已超過百起,並不定期實施全國同步掃
蕩色情及大補帖網站,對於遏止網路犯罪及網路色情等不法行為具積極正面意義。以下茲就
刑事警察局偵九隊歷年來所查獲各類電腦犯罪案件類型整理如下,
一、色情網站:
目前色情網站大部分是在WWW上,亦即建立homepage網頁,在網頁上提供各種色情的資訊,
而建好的網頁則透過向各搜尋引擎登記或在電子佈告欄上打廣告,這些色情網站的內容包
括:
1. 張貼猥褻圖片:即在網路上設置網站或在網路上如貼圖網站或新聞討論群上張貼猥褻圖
畫。如八十六年九月第二波全國同步掃蕩色情網站所破獲台北縣中和市黃姓男子經營「禁
忌樂園」網站。黃姓男子在收取每月一五O元的會費後給予密碼,讓會員得以瀏覽與下載由
他所提供自國外網站抓取的猥褻圖片;黃姓男子被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若是以未滿十八歲
之人為姦淫或猥褻行為對象,所拍攝或製造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
物品,而散布、販賣、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賞前述猥褻物品的人,則依兒童及少年性交
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七條與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
元以下罰金。
2. 販賣色情光碟、錄影帶:在網路上設置網站販賣色情光碟片或錄影帶,或在電子佈告欄
或新聞討論群組上廣告公佈目錄及交易方式,如刑事局八十六年六月第一波全國同步掃蕩
色情網站所查獲由張姓夫婦所設立「說說成人網站」,以繳交會費方式連續多次傳送男女裸
露、交媾等猥褻圖片;並以電子郵件與客戶進行色情光碟的交易,在同年九月台北地院依刑
法第二三五條規定各判處這對夫妻八個月與五個月的有期徒刑。
3. 貼圖網站:設置貼圖網站供不特定第三人張貼色情、猥褻圖畫,在網站上提供連結至其
他色情網站,賺取廣告費。八十七年九月刑事局查獲的「浮聲豔影」網站即為一貼圖網站
,站長不僅未盡管理網站之責且縱容、鼓勵網友張貼猥褻圖片,以賺取得國外色情網站的廣
告費,這類貼圖網站站長的行為可能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二十八條罪或其幫助犯之罪。「浮聲豔影」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設站的站長處有期徒刑
五月及提供網站服務的業者有期徒刑五月。
4. 提供超連結色情網站:即目前網路上一些網站專門搜集國內外色情網站,又加以整理分
類再提供超連結予網路上不特定人士上網連結至相關色情網站首頁,觀賞猥褻圖畫。八十
八年三月間刑事局執行全國同步掃盪色情網站,其中「緯仁的書籤」網站即提供超連結色情
網站,該站站長雖未張貼任何猥褻圖畫但仍有幫助書籤內的色情網站散布、販賣猥褻物品供
人觀賞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幫助犯罪責。目前這類提供超連結色情網站已有數起經法院判
決確定有罪的案例。
5.
散布性交易訊息:在網路上提供、散布買春訊息,提供不特定第三人進行性交易或從事買
春等行為,可能觸犯甫在八十八年五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六月二日經總統公布的兒
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三十條以網路散布性交易訊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八十八年
六月刑事局查獲「SOGCLUB華人旅游黃頁」。
二、網路販賣盜版光碟:
網路上販賣俗稱泡麵或大補帖的盜版光碟,盜版光碟內容可能為作業系統、程式、圖
型、MP3、電影VCD或音樂CD等等,其行為除觸犯著作權法外,若所販賣的光碟片有色情光碟
片則可能觸犯刑法妨害風化罪,再如色情光碟片中有未滿十八歲之人則更可能會違反兒童及
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
三、販賣違禁、管制物品:
在網路上販賣違禁物、偽禁藥、合法管制藥品或管制物品,如槍、毒、FM2等,皆可能
觸犯相關法令。如八十七年二月刑事局查獲一起以「新的FM2藥丸,可快速睡著」、「
FM2MDMA 春藥250元起!」、「FM2春藥特價供應」為主題在網路刊登、販賣FM
2藥品,當時罪犯的行為係觸犯藥事法第六十條。後因FM2造成的影響擴大,主管機關將
FM2改列為第三級毒品,凡是未經許可販賣、運輸或吸食皆可能觸犯毒品防制條例。
四、贓物:
在網路上以低價出售所竊的贓物,二手貨看板或網站到處可見各種待售的物品,其中
隱藏為數不少贓物。不論是買者或是賣者皆可能觸犯刑法的贓物罪。
五、詐欺:
在網路上常見的詐欺行為可分為:
1. 虛設行號:網路上常見此類行為是在網路上販賣低價的行動電話手機,吸引消費者購買
進而誘騙上當,而消費者依詐騙者指示將錢匯入對方帳戶後卻不見自己所購買的商品;或
是收到不勘使用的貨品。如要再聯絡對方,通常是詐騙者已將手機換了號碼所以電話沒人接
聽或既使有人接但接聽者推三阻四拒不出面或以其他理由搪塞。這種虛設行號之詐騙行為係
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之罪。
2. 偽卡刷卡:使用偽造信用卡在網路上刷卡消費,一般店家僅注意該筆交易是否獲得授權
,如獲得授權即予出貨,最後卻發現是以偽卡騙取授權。因為目前各界都在推廣網路上使
用信用卡消費,而網路上使用信用卡消費僅檢查信用卡號碼及到期日,勿需持卡人簽名。網
路上信用卡交易係以方便為前提,對於安全及認證考量並未周延,這也給予不法之徒可乘之
機,加上現行機制的缺失要找到這些作案的不法之徒,警方可說是倍感艱辛。刑事局在八十
八年五月份即查獲一起使用偽卡在網路上專購高級家電用品,再以市價的六折脫手出售謀利
的案例。未經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的信用卡號或使用偽卡號碼,上網消費、購物的行為係觸犯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的罪。
六、網路老鼠會:
這種又稱幸運信的網路老鼠會是自國外傳入,近一、二年在國內也造成風潮,這些信
件在國內各大電子佈告欄及新聞討論群流傳,其信件的內容一般列有五位人士姓名及地址,
信中會指示收到該信的網友寄給名單上五位網友各一百元,再將列於第一位者之姓名自名單
中除去,將第二位以下者皆往上遞補一順位,最後將自己姓名置於第五位,以此類推。信中
並告訴網友當自己的姓名遞補至第一位時將可獲約七千萬元。發這種信件發展網路老鼠會的
行為可能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
七、妨害名譽:
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辱罵他人等行為,侵犯他人權益,妨害他人名譽,可能觸犯刑
法妨害名譽罪。這種行為以在網路上假冒他人名義徵求性伴侶、一夜情人及公布他人電話號
碼的案例最多。上網冒用他人名義張貼信件,可能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而散佈不實流言妨
害他人名譽可能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
八、入侵他人網站:
目前刑法對於嘗試入侵他人網站並未有明文處罰之規定,至於入侵他人網站後以指令
、程式或其他工具開啟經過加密的檔案,可能構成刑法第三百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罪,即無
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但其構成之要件是該被開啟經過加密處理的電腦檔案或
電磁紀錄應為第三百十五條第一項前段所稱之「封緘文書」。惟若入侵者在入侵網站後並未
以指令、程式或其他工具開啟經過加密的檔案或所開啟之檔案並未加密處理,此種入侵行為
目前並無明文處罰之規定。然入侵後如果竊取他人檔案或是電子郵件是否能依刑法第三百二
十條竊盜罪處罰,亦有爭論。惟如果將入侵取得的檔案內容,洩露於他人則可能觸犯新訂的
刑法第三百十八條之一洩漏因利用電腦設備等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祕密之罪。而如果入侵後將
一些檔案毀損致使被入侵的系統無法正常運作,甚至無法使用,則可能觸犯刑法第三百五十
二條之毀損文書罪,如再盜用所竊得的撥接帳號,未經他人同意撥接上網,致所有上網費用
為被盜用者所支付,則可能再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以不法方法將虛偽資料等輸入電
腦等而不法取得利益罪。
九、電腦病毒:
在網路上散佈電腦病毒,有些病毒具攻擊性或破壞性,有些則無,如所散布的電腦病
毒致使他人的電腦當機、檔案毀損或硬碟格式化等情形,散佈電腦病毒者可能觸犯刑法第三
百五十二條干擾他人電磁紀錄之處理,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的毀損文書或干擾他人電磁
紀錄罪。
十、網路賭博:
在我國賭博是禁止的,因此在網路上開設賭博網站供不特定第三人賭博財物亦為犯法
的,同為觸犯刑法的賭博罪。再者,很多國家是允許賭博行為或開設賭場,因此有些人認為
祇要將賭博網站設在國外,該國不禁止賭博就不觸犯賭博罪。事實並非如此,祇要犯罪的行
為或結果有一在我國領域內,我國仍有司法管轄權。八十七年十月刑事局查獲一起總部設於
法國的賭博網站,在國內有聯絡人負責吸收會員及服務工作,在台聯絡人係觸犯刑法賭博罪
。
十一、個人資料:
最常見的是在網路上販賣個人資料含高收入戶名單,高級車所有人名單等,而欲搜集
或利用這些個人資料,事先需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取得核准後方能合法搜集或利用個人資
料,否則即觸犯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八十七年四月刑事局所查獲的網路販賣公
司負責人、高消費人口、汽車擁有人、信用卡持有人及E-MAIL等個人私密資料;及同年十一
月網路販賣一千五百萬筆選舉人名冊案例,所販賣的資料皆屬個人資料,販賣這些資料觸犯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八、九條及三十三條之規定。
肆、面臨問題與困境
唯目前網路上仍處處可見色情網站、大補帖網站卻又是不爭的事實,為何檢警努力、
強力地取締不法網站,這些不法網站無懼警方取締,仍肆無忌憚的大賣盜版光碟片,或展示
猥褻圖畫,或入侵他人網站,最主要的因素是,世界各國所面臨的相同的問題,也就是電腦
犯罪破案率極低。因此儘管國內檢警不斷地取締不法網站,對於其他未被取締者甚或被取締
過者似未發揮嚇阻作用。而造成世界各國電腦犯罪破案率極低,犯罪者很容易從事犯罪,卻
不易被發現,既使被發現也不易查出罪犯的身份是誰,其間因素很多,茲將主要因素分述如
後:
一、網際網路本身的缺陷:
Iternet的前身是1960年代末期美國國防部所發展的分封交換網路ARPANET,ARPANET主
要在研發一不受戰事(包括核戰)破壞的分散式強韌網路系統,其目的是要將訊息從傳送端
順利地傳送至目的端,因此資料安全或網路安全並非ARPANET當初設計的目的。這也是目前在
Internet上設的商務網站頻傳遭駭客攻擊,且往往是不堪一擊的原因。
二、系統軟体漏洞及駭客工具之傳播:
目前網路上作業系統以微軟的Windows NT及UNIX為主,這些作業系統或一些軟体多少
存有一些漏洞,一些駭客利用這些漏洞發展或設計一些攻擊程式或工具,並將這些攻擊程式
上傳至網路上到處流傳或與其他駭客組織交換心得,因此這些漏洞與攻擊的工具在網路上到
處可見並垂手可得,一些青少年網網因一時好奇,恣意使用這些駭客工具,造成被害者的緊
張。
三、網際網路的特性:
網際網路本身深具跨國特性,使得網路色情無法杜絕。既使我們禁絕了國內的色情網
站,我們也無法拒絕國外的色情網站於國門之外。任何一個使用者只要上網都可輕易地連上
世界各國的網站,當然包括色情網站在內。而網際網路又具有隱密等特性致網路犯罪極易執
行,極易隱藏,又極不易被發現。
四、網路信用卡認證機制:
依據檢警機關過去所查獲利用信用卡在網站上購買商品的詐欺案例,發現這些網站未
採行SET或SLL的網路付款安全機制,使用者僅需輸入信用卡卡號及信用卡有效年月二項資料
,取代實体商店的刷卡動作,這二項資料傳送至授權/清算中心,要求授權。因缺乏刷卡的動
作,而信用卡卡號及信用卡有效年月又可輕易取得,這也為什麼網路上的利用信用卡詐欺
的案件會如接二連三地發生,目前網路信用卡認證機制如不改進,此種網路信用卡詐欺的案
件將仍不斷發生。
五、缺乏國際共同司法標準:
國內目前網路的亂象以網路大補帖及網路色情最嚴重,且這些站長為逃避查憩及司法
管轄皆將網站設在國外,並在網站首頁上聲明:本網站設在美國,遵循美國的法律規定。如
果這些網站不觸犯網站伺服器所在國的法律,既使觸犯我國的法律規定,網站所在國司法單
位也無法處理該網站或協助調查並提供該網站站長的個人資料或使用紀錄。當然如國一個網
站網頁的資料觸犯我國的法律,同時也觸犯了網站所在國的法律,此時才有合作的基礎,唯
目前各國司法標準不近相同的情況下,要打擊網路色情可能會是事倍功半。
六、國內特殊的問題:
1. 缺乏認證上網用戶及行動電話預付卡用戶:網際網路服務相關業者為爭取客戶,紛紛簡
化其申辦手續,如撥接帳號、電子郵件帳號、網頁空間,以及行動電話業者為擴展生易未
對使用預付卡之客戶作身份認證。這些服務讓有心人士有可乘之機,目前國內不法的補帖及
色情網站業者即皆利用這些服務從事不法,並以免費的電子郵件信箱作為聯絡方式,或以預
付卡行動電話做為聯絡的工具,使檢警追查不法倍感艱辛。
2. 郵局代收貨款:郵局及快遞公司所提供的代收貨款服務,對於寄件人身分未認證,並利
用人頭帳戶取得貨款,真正寄件人身分不易查出,這也是目前色情及盜版光碟氾濫的主要
原因之一。
3. 金融人頭戶可輕易購得:目前大補帖網站業者為逃避檢警查緝,皆使用人頭申請郵局帳
戶並申請金融卡,或上網或在跳蚤雜誌上以一至三千不等的價錢購買人頭存款帳戶、郵政
信箱、鑰匙、金融卡,再冒用他人身分辦理代收貨款服務,再以代收貨款服務寄送盜版光碟
,而所得不法款項則以金融卡提領。由於金融人頭戶可如此輕易購得,使得這些人頭戶成為
大補帖業者從事不法之護身符。
4. 歷史稽核紀錄不完整:目前國內屬第二類電信業的ISP業者約有二百餘家,大部份的
業者對於其客戶上、下線紀錄的歷史稽核檔皆有保留,但各家保留時間長短及所紀錄的欄
位不盡相同,有些甚未保留系統稽核檔(LOG FILE俗稱通聯)或所紀錄資料不完整,或
保留時間過短,影響犯罪偵查,無法有效保障被害者權益。
5. 組織性合作分工合作犯罪模式:刑事局偵九隊在今(八十九)年七月份執行全國性掃蕩
打補帖及色情網站時首度發現這些大補帖網站以集團方式分工經營,有人負責設計網頁,
有人負責在網路上打廣告,有人負責搜購郵局的人頭帳號,有人負責接收訂單,有人負責燒
片,有人負責郵寄大補帖光碟片,彼此分工合作分散風險。
伍、未來計畫
政府為因應國內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所產生的不當資訊,並為打擊網路色情及防治
網路犯罪,在法務部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設置「電腦犯罪防制中心」負責協調、整合相關單
位資源,在執行面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九隊負責電腦犯罪偵查與預防工作,加強網
際網路犯罪及色情的防治,並結合民間社會團體,形成整體的網路犯罪防制機制,希望以整
體的力量來維護網路環境的正常發展。雖然近三年來檢警機關的努力,查獲超過百件網路犯
罪相關案件,對於網路上的不當資訊雖收嚇阻之效。但如前文所述,我偵查機關面臨技術上
、管理上、及制度上一些困境,無法有效地突破致查緝相當困難,負責第一線打擊電腦犯罪
的刑事警察局計畫朝下列幾方面努力,以期有效打擊網路犯罪與網路色情,讓我們的網路環
境可以正常的發展,吸引更多人上網,創造更大商機。
一、充實軟硬体設備: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九隊,目前僅配置偵查員十四員,且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
,負責偵辦全國所有網路犯罪相關案件,另負責處理行政院院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
察局、法務部調查局等電子信箱檢舉信函,每月平均超過百件。過去該隊皆能克服困難勉力
完成任務,然最近網路犯罪的行為層出不窮,犯罪手法翻新,並隨著使用者的急速上升亦有
昇高之趨勢,因此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亟需充實偵九隊人力及設備以迎接未來新的挑戰
。
二、提升偵查技術:
網際網路的發展日新月異、非常快速,對於新的技術與發展,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
局偵九隊必須充分掌握提昇技術,在世界各國以美國居於領先地位,內政部計畫甄選優秀電
腦犯罪偵查幹員赴美接受訓練提昇技術。而國內此一領域以各大學等學術單位起步最早也發
展最快,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已聘請國立交通大學及國內十二位學者、專家作為偵辦重
大網路犯罪的技術諮詢顧問。
三、加強國際合作:
網路世界的特性本身就是跨國性、無國界的,雖然網路空間當中並沒有領土國界的區
分,任何一份資料均可於瞬間自一地傳至另一地,任何一個使用者可以輕易地於瞬間進入各
國的網路系統。因此網路世界當中很可能上一分鐘甲國是加害國,乙國是被害國,而下一分
鐘卻正好相反,加害國成為被害國,被害國成為加害國。因此如欲以一個國家單一的力量來
打擊網路犯罪將淪為空談,尤其如槍、毒、賭、兒童色情等國際間各國皆列為禁止的犯罪行
為,更需要國際或相關國家的合作,內政部警政署三年前即開始計畫與美國聯邦調查局聯繫
共同打擊跨國性電腦犯罪。刑事警察局經過三年的努力終於最近與美國聯邦調查局取得溝通
聯繫的窗口,建立正式合作的管道,並在今(八十九)年七月份與美國聯邦調查局跨國聯手
合作,掃蕩國內不法網站,查獲十個不法網站。因此國內的不法業者或個人今後想要把不法
網站設在美國,逃避警方查緝,將不再和以前一樣那麼容易逍遙法外。刑事局除已與美國建
立合作管道,今後將繼續與其他國家建立合作管道共同打擊網路犯罪。
四、協調國內網路業者加強認證用戶、保留完整使用紀錄:
目前國內網際網路服務提供業者所開發的撥接帳號產品,使用者在一般便利商店皆能
購得即上網,勿需登錄使用者身分資料或登錄假資料,或冒用他人身分登記,因此常有檢警
執行搜索時發現地點或對象不對撲空之情事發生,影響偵查甚鉅。
五、協調郵政單位認證代收貨款寄件人身份:
目前買賣盜版光碟問題十分嚴重,其中相當大比率是經由郵局代收貨及民營快遞公司
將盜版光碟送至購買者手中,款項再交給郵務或送貨人員,郵局再將貨款存入寄貨人指定帳
戶,並通知寄貨人領款。因此查緝此類補帖網站,往往查到的是人頭,如果此一問題未能改
善或未對代收貨款寄件人進行身份認證,則盜賣大補帖的問題必將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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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自主的你就住進我心底 不由自主的相信了命運 不由自主的寫下無數個你
不由自主的望著天上的星星 不由自主的變得傻氣 不由自主的笑著甜蜜
開始愛情了嗎? 不由自主的變猜疑 不由自主的忘了自己
不由自主的失去了重力 不由自主的望你背影 不由自主的淚眼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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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2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