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tlin (星狐)
看板creditcard
標題Re: [情報] Lucky7 iPad2抱回家
時間Wed Aug 31 17:50:44 2011
請問有版友知道所謂的"連續"怎麼認定嗎?
是A店刷十筆後 去B店刷一筆 再回A刷十筆 這樣可以嗎?
※ 引述《dvd3106 (遊俠)》之銘言:
: ※ 引述《osakajapan (DEUTSCHE)》之銘言:
: : Lucky7 iPad2抱回家
: : 2011/9/1~2011/10/31刷玉山信用卡新增一般消費(註),
: : 單筆滿NT$999(含)以上,
: : 簽單授權碼末碼為「7」即可參加兌獎。
: : 情報內容:http://www.esunbank.com.tw/event/credit/1000824lucky7/
: 已經詢問客服,例如在星巴客站前店刷20筆另在星巴客公館店刷20筆
: 一樣可以參加,因此大家可以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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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216.146
1F:推 add168:看你個人的交易紀錄的 交易10次當中要有一次在別的商店刷 08/31 19:31
2F:→ add168:這樣就不算連續了 08/31 19:31
3F:推 liumhag:但同一家店不是也不能刷超過30次嗎? 09/01 10:01
4F:推 add168:right 09/01 22:43
5F:推 mimica:問過客服.只能9筆 第10筆必須去別家刷. 不然就掰了 10/19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