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Girl (我是胖子)
標題[公告] 信用卡版規 V2.24 (修訂日期:2007/09/21)
時間Fri Sep 21 13:48:10 2007
版旨:
本版為討論"信用卡"之專版,僅供討論國內外信用卡相關問題或是新聞。
其它非"信用卡"之討論問題,請移至相關各版面。(違者視同輕度犯規)
另外,參與本版討論之網友,如文章內容具參考價值
本版將適時給予
優文,以資鼓勵。
並收錄於本版,以供網友們參考。
==於本版發言前,請特別注意本版發言規定,以免誤觸法條。==
前言:
◎ 在本版發言,請務必要遵守台灣的法律
◎ 被警告二次即停權二週,警告名單在 (z)→違規名單
◎
簽名檔亦視為文章的一部份,請特別注意
◎ 被處罰者及其他版友對於版主的判決有異議時,可發文於版上請其它版主決議
◎
其它版主有更改判決的空間或不受理的權利
◎ 如果對版主群的判決有任何意見,可至群組事務版申訴
第一條 輕度犯規 處理:砍文 + 警告一次 (視情節而定)
1. 一行文:請參考
(註1)規定
2. 注音文/錯字文:文章標題含有非語助詞的注音
(註2),或
錯別字過多。
3. 空白文/灌水文:無內容或是純為灌水之文章,
由版主認定
4. 感想文:純粹發表個人對某一事物(重點非在信用卡)感想之文章,
由版主認定
5. 發洩文:發洩情緒之文章,請移至黑特或相關版面,
由版主認定
6. 聊天文:除版主之外,禁止發表純為聊天之文章,
由版主認定
(但為增進版友情感交流,於本版文章之
"推文"聊天,則不受此規範
但是,推文聊天,也請適度就好,感謝各位。)
7. 爭議文:原則上砍文,版主有權認定是否為爭議文裁量空間
8. 徵求文:禁止公開徵求辦卡業務專員。
(註3)
徵求代刷卡請移駕其它合適版面。
8. 新聞op:重覆轉錄的新聞
9. 未經相關作者同意,任意公佈水球或信件紀錄
10.
「推薦」功能,是讓大家推薦信用卡使用的,不是拿來當「推薦專員」使用
請正確使用。
如有要「推薦專員」,請寫信給QQGirl。
將會收錄至(z)→專員推薦
請特別注意此一新規定。
11.謠言文/唬爛文:無具體事實証明之謠言文/唬爛文,經查証,有誤導網友之嫌。
12.亂噓文:無合適理由噓文。ex:看ID或暱稱或簽名檔不高興就亂噓。
13.引戰文/漫罵文:標題、內文、推噓文帶有挑釁、攻擊、帶有髒話或偷渡政治文
等等故意挑起戰端、回文吵架互罵或以內容不合理之文章刻意鬧板。
14.刪除推噓文:故意刪除他人推噓文
15.錯誤使用單位:您可以用K代表千,M代表百萬...etc
但是用電量單位W來代表萬..等等之嚴重亂用單位發文,一律
砍文處理。
以免誤導版眾。
16.其它有違版面和諧之文章,
由版主認定。
第二條 中度犯規 處理:砍文 + 停權二週
1. 公告文:非板主身份發表以 [公告] 為標題的文章或回覆公告文
2. 亂轉文:轉錄文章、動畫、圖畫,未經原作同意,且未標示出處。
3. 連續亂噓:經警告後,又再次無合適理由噓文。
4. 人身攻擊:在標題、文章內文、暱稱、推文或簽名檔內侮辱或謾罵他人
如對"私人"有意見,請自行站內信箱溝通,謝謝。
5. 其它違反版規第一條,經勸阻或是警告後,仍不予理會者。
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度犯規或是惡意鬧版。
第三條 重度犯規 處理:砍文 + 劣文 + 停權一個月
1. 政治文:討論政治請移駕政治板或其它合適板面
2. 惡意引戰文/漫罵文:經警告後仍無效,即視為惡意引戰文/漫罵文。
3. 惡意刪除推噓文:經警告後仍繼續惡意刪除他人推噓文。
4. 廣告文: 任何與銀行
官方正式的信用卡活動無關的廣告文
信用卡專員發表廣告文章,視情況加重處罰
第四條 惡意鬧版 處理:砍文 + 劣文 + 停權三個月以上
惡意鬧板者依情節嚴重直接給予三個月以上水桶處分
另外,在解除水桶後,在15天內,再度觸犯任一板規,
視故意犯將
停權一年,重則永久停權。
第五條 分身處理
原ID經水桶後,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做不當討論,連同原ID一同查禁,
重則報請小組長轉ID_Multi處理。
註1:
基本上對於一行文的規定與之前類似,不過放寬了一些情況
(1)無法用推文表達的一行文不砍
即是表示
若字數太多無法放進推文內的情況下,則對於該一行文不予以砍除。
(2)若是起頭且為開啟討論或詢問之一行文不砍
因為有時大家只是問個問題,卻必須湊到兩行三行,實在有些不必要
故修訂此項規則
(3)
無意義文字不列入行數計算
基本上兩行文可以接受,不過如果是一行刻意拆成兩行的情況下
還是會歸類為一行文。
註2:
對於注音文的規定還是與以前一樣,有人建議可以放行語氣辭,不過也有些人反對,
不過板主們的決定還是跟之前一樣,就麻煩能選字就選個字吧,然後
選不出國字的
與打不出來的音均可以通過,而單篇文章裡注音文比例相當少的情況下,
在po文之後的一個小時內不會被砍,板主看到了會先做提醒,一個小時之後若還沒
改則會將之砍除。
註3:
想辦卡的請盡量先找相關銀行或是至置底的"業務專區"
參考已認證的專員資料自行聯絡
版務為避免不肖業務騙取個資,已於日前實施業務專員認証
也同步取消置底辦卡推文專區,敬請各位見諒
業務認証辦法:
請欲認証之業務菁英們依照置底文[業務專區]內的格式
並附上您的 真實姓名與公司室內電話
用站內信箱寫給
QQGirl
(認證用,這兩項資料不會公佈於版上,也只有版主群會保留)
※ 編輯: QQGirl 來自: 59.124.86.77 (09/21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