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pe129 (cape129)
看板consumer
標題[心得] 和FriDay網路購物消費爭議
時間Sat Feb 24 11:04:33 2018
在一月中向FriDay平台購買Nintendo switch原廠方向盤,
價格450元,以信用卡支付420元,happy go點數支付30。
在1/16日收到貨品,
當天檢視後發現商品和我預期有落差,
立刻將東西包好,
在網路上辦理退貨。
隔了二天,還未收到廠商來取回商品,
就在平台留言,問為什麼沒來拿退貨,
對方也回覆,要「三到五個工作天」,
到了1/24,五個工作天過了,還是沒來拿退貨,
我就又上去留言,請求退款,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19-2條,
三到五天視同個別磋商,
他不來拿貨是他的事,但不容取不還錢,
我也知道他不收回商品不可能還錢,
目的是給他壓力,不要擺爛)
隔天馬上來拿退貨。
本來以為商品取回錢就會下來,
一直到1/31錢還沒還我,
平台上的狀態還是「退貨處理中」,
我實在生氣了,區區四佰多元的商品處理那麼久,
就又去留言,請求賣家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2條,
於消費者退貨通知十五天內返還對價。
FriDay的回覆大致是以罐頭EMAIL回覆,
要我等,等,等
但我一收到就是一定再留言
請對方「依法返還對價、具名回覆本人」
並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由台南市消費處受理),
其間FriDay僅來電一次,講的不歡而散,
只有一次MAIL不是罐頭,表示「廠商有七到十四天工作天的驗貨時間」
我立即回覆,
「你們網站退貨沒這條規定,事後講的我不認同。請依法十五天還錢」。
一直到了台南市消費者保護會的公文到了該公司,
這才積極起來,
2/9來電,表示該項貨品廠商已確認無問題
款項近日撥還,
2/10-11是週休,
2/12日再度來電,表示今天會把款項撥入,
但我事後查詢,是在2/13才交易撥還款項。
整個消費爭議令我最傻眼不能接受的是:
1...平台業者不去約束廠商,去要求廠商儘速處理退貨,
而是一直以罐頭訊息要求消費者等待,廠商的感惰不去懲罰廠商,
而來懲罰消費者。
2...以不實的規定回覆消費者,明明官網退貨處理沒有寫,
客服人員會掰出「七到十四個工作天驗貨」這樣子的話,
14個工作天就是三個星期,是在驗大樓,捷運工程嗎?
以上經驗請各位鄉民參考,
還有一點,如有相同狀態,
依法是可請求利息(我是不到一元),
和廠家交涉時請主張這部份,
目的不是要錢,
而是這些大廠家的帳務會很難處理這小小的利息錢帳,
對整個交涉是有利的。
最後,感謝台南市消費者保護處介入協理,
一封公文比我十幾封留言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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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ggs: 推 02/24 16:35
2F:→ cyh33: 這家購物前身是不是?是我消費過最難處理的網購平臺 03/02 08:25
3F:→ cyh33: 也最罐頭最會切割的一家平台,因為它們只是平台,一切看廠商 03/02 08:25
4F:推 juliette: 03/05 12:31
5F:推 word2010a: 謝謝分享,最近也有爭議,看來要找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03/07 01:18
6F:→ word2010a: 這家真的不太ok,客服鬼打牆回覆,完全不能解決問題 03/07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