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20020612 (寧靜的寧靜)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社區管委會決議調漲外購車位的清潔費
時間Fri Apr 24 21:13:53 2015
事情是這樣的:
1.我買了隔壁社區的停車位,有權狀但沒住在哪
2.停車位在地下1樓,所以沒有搭過電梯
且週遭很暗,沒有直接照射的電燈
3.近日該社區的住戶大會召開
並決議調整像我這樣外購車位所有權人的車位清潔費(該社區住戶則不調漲)
由每月NT$300,調漲至每月NT$600
理由是:負擔社區公設費用
打電話問了幾間免費的法律諮詢,其中一間回覆我是說:
這算是我跟該社區管委會的消費爭議(每月徵收清潔費)
建議我詢問消基會,所以我就來版上詢問了
不好意思想要請問專業的版友們
我只不過買了該社區的停車位停車,從沒使用他們所謂的公設
沒有比人家乾淨、沒有比別人大、燈光也沒比別的車位亮、更不搭電梯
卻因為他們社區住戶多數決召開管委會,
就決議要調漲像我們這種極少數外購車位的人的清潔費
是否有什麼因應的辦法呢?
該社區其中有一戶住戶則是把房子賣掉、沒住在那了,但車位沒賣掉
管委會也是要調漲他的車位清潔費,讓對方十分火大,決定要和該社區訴諸法律行動
這種多數暴力,是不是只能默默承受呢?
蠻讓人生氣的,希望能尋求到各位的幫助......感謝<(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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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ggs: 這應該跟消保法無關…只能民事訴訟了吧,跟那前住戶聯手 04/24 21:29
2F:推 fannyfaye: 請把該次會議記錄留存,聯合其他外購車位之車主,一起 04/27 10:12
3F:→ fannyfaye: 討論發函給管委會申訴。有權狀即為區權人之一(雖然佔 04/27 10:12
4F:→ fannyfaye: 所有社區極少%),在住戶大會是否有通知開會? 可以針對 04/27 10:12
5F:→ fannyfaye: 這點或您自己提的不平等理由申訴,可以聯絡建管處公寓 04/27 10:12
6F:→ fannyfaye: 大廈管理科詢問。 04/27 10:12
7F:推 cutegca: 先不論委員會的做法,所謂的公設是包含你所使用的車道 05/05 22:49
8F:→ cutegca: 你的停車位附近的燈(不管有沒有直接照射)這些都算公設 05/05 22:49
9F:→ cutegca: 既然是區權人,即有使用公設的權力,而不是你說因為你沒 05/05 22:50
10F:→ cutegca: 用到就不用繳那麼多費用,事實上你還是有用到的~ 05/05 22:50
11F:→ cutegca: 跟你辦了手機不用還是要繳那麼多月租費一樣的意思 05/05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