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20020612 (宁静的宁静)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社区管委会决议调涨外购车位的清洁费
时间Fri Apr 24 21:13:53 2015
事情是这样的:
1.我买了隔壁社区的停车位,有权状但没住在哪
2.停车位在地下1楼,所以没有搭过电梯
且周遭很暗,没有直接照射的电灯
3.近日该社区的住户大会召开
并决议调整像我这样外购车位所有权人的车位清洁费(该社区住户则不调涨)
由每月NT$300,调涨至每月NT$600
理由是:负担社区公设费用
打电话问了几间免费的法律谘询,其中一间回覆我是说:
这算是我跟该社区管委会的消费争议(每月徵收清洁费)
建议我询问消基会,所以我就来版上询问了
不好意思想要请问专业的版友们
我只不过买了该社区的停车位停车,从没使用他们所谓的公设
没有比人家乾净、没有比别人大、灯光也没比别的车位亮、更不搭电梯
却因为他们社区住户多数决召开管委会,
就决议要调涨像我们这种极少数外购车位的人的清洁费
是否有什麽因应的办法呢?
该社区其中有一户住户则是把房子卖掉、没住在那了,但车位没卖掉
管委会也是要调涨他的车位清洁费,让对方十分火大,决定要和该社区诉诸法律行动
这种多数暴力,是不是只能默默承受呢?
蛮让人生气的,希望能寻求到各位的帮助......感谢<(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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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ggs: 这应该跟消保法无关…只能民事诉讼了吧,跟那前住户联手 04/24 21:29
2F:推 fannyfaye: 请把该次会议记录留存,联合其他外购车位之车主,一起 04/27 10:12
3F:→ fannyfaye: 讨论发函给管委会申诉。有权状即为区权人之一(虽然占 04/27 10:12
4F:→ fannyfaye: 所有社区极少%),在住户大会是否有通知开会? 可以针对 04/27 10:12
5F:→ fannyfaye: 这点或您自己提的不平等理由申诉,可以联络建管处公寓 04/27 10:12
6F:→ fannyfaye: 大厦管理科询问。 04/27 10:12
7F:推 cutegca: 先不论委员会的做法,所谓的公设是包含你所使用的车道 05/05 22:49
8F:→ cutegca: 你的停车位附近的灯(不管有没有直接照射)这些都算公设 05/05 22:49
9F:→ cutegca: 既然是区权人,即有使用公设的权力,而不是你说因为你没 05/05 22:50
10F:→ cutegca: 用到就不用缴那麽多费用,事实上你还是有用到的~ 05/05 22:50
11F:→ cutegca: 跟你办了手机不用还是要缴那麽多月租费一样的意思 05/05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