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dishya (瑞)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厚片人買衣服遇到雷~~到底七天鑑賞期是什麼意思
時間Sat May 15 15:47:15 2010
謝謝大家的關心
我並非要無理退貨
而是收到與網頁標示不合的商品(差了五吋..真的太多)
雖然賣家說是車錯標
請我換正確的商品
但因實在是很擔心會不會換貨之後
仍舊收到有問題的商品
所以才要求退貨
後來我的處理方式是撥打1950專線
並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填申訴單
由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處理
這其實也是我第一次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處理
我人生從沒想過我竟然有一天會需要打給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接著我在網拍留下良好評價給賣家
"目前一切退貨相關細節與問題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處理~
我想也避免我們再說下去會出現負面情緒字眼~
感謝您此次的賜教與意見"
今天收到202的信了
賣家說
"已退款450+65+55=570元
對於回覆信件客服有欠周道之處會在內部做改進~~
也感謝你的意見~~款項已退~~謝謝"
而賣家移除我得標記錄後
導致奇摩認為我惡意棄標
而將我帳號停權一事
我也寫信說明事情經過並要求奇摩更正
奇摩已幫我復權
奇摩回信如下
"關於您來信所提出之需求,經檢視該筆交易後,
雙方交易已完成,我們已於系統中註記相關事項,
並轉交相關人員取消該筆違規紀錄,請您放心。
而有關您的檢舉內容,為了促使賣方出面與您做有效溝通,
管理人員已經寄送警告通知信,提醒對方您所反應的商品狀況,
此外,須向您說聲抱歉!
我們了解您是因為賣方無法做出圓滿處理,因此撥冗來信,
因此仍誠摯建議您透過公開的評價頁面,以平順和緩的用詞來反應您的商品狀況,
此舉亦可讓其他使用者參考到此賣方對於交易糾紛之處理態度。"
謝謝大家關心
事情已圓滿結束
也讓我學習到很多經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75.14
1F:推 hoboks:nice 05/15 17:52
2F:推 legist:水啦 那自稱輔大法律系的賣家弱掉了 盧輸了才乖乖照辦 05/15 18:01
3F:推 roura:恭喜 05/15 19:09
4F:推 sggs:賀 05/15 21:12
5F:推 bluesincere:水啦~~~~~~~~但是下次別買這家的東西哩~~~~鳩麻煩= = 05/15 22:26
6F:→ nightpluie:其實很多衣服賣場都有這樣不合理的規定 05/15 22:55
7F:推 hoboks:死了 我朋友也在做網拍 之前還幫他的運費想辦法用特約免除 05/15 23:04
8F:→ hoboks:結果今天原波開獎 消保官認為不能特約免除:( 05/15 23:04
9F:→ feats:恭喜囉..事情總算圓滿解決了...你也學到寶貴的一課了^^ 05/15 23:33
10F:推 ting31823:真棒 我的事 也申請了 對方根本都沒有回覆我!! 05/16 00:01
11F:→ roura:t兄 應該是因為你的案子牽渉到的金額比較大,對方不想認。 05/16 00:09
12F:→ ting31823: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讓他就地正法XD 05/16 00:17
13F:→ roura:對方應該已經表明過底限了,依推測,再退讓也不會差太多。 05/16 00:20
14F:推 depravity:有想辦法證明她月營業額超過六萬且沒繳稅然後....XD 05/16 00:41
15F:→ depravity:然後你會或得獎金當補償 (PS.這是給ting31823的XD) 05/16 00:42
16F:推 justsaygood:恭喜 恭喜 05/16 14:07
17F:推 legist:to hoboks: 不過那也只是消保官開獎而已啊,還有法院哦XD 05/16 14:59
18F:→ hoboks:對呀 就看業者想不想拼了 想拼的話 05/17 12:33
19F:→ hoboks:特約還是要寫一寫 到時候看看法院認不認帳 05/17 12:33
20F:推 nightpluie:違反法律消保官可以直接宣告無效了,不用到法院 05/17 14:02
21F:→ roura:樓上,消保官恐怕權力有限,沒那麼神。 05/17 14:12
22F:→ hunder:好幾個消保官都說如果他們有那們神就好了~那幾乎不用法院 05/17 23:25
23F:→ hunder:還有某位消保官因為某件事情~~ㄎㄎ 05/17 23:26
24F:推 roura:什麼ㄎㄎ?可以私下ㄎㄎ嗎? 05/17 23:27
25F:→ hoboks:我也想一起ㄎㄎ一下 樓樓上課以嗎? 05/17 23:48
26F:推 legist:恭請 nightpluie 大大擔任神之領域消保官 05/18 14:29
27F:→ hoboks:有這種消保官我也想去考 保證靠我就可以幫法院減少訟源 05/18 14:42
28F:→ hoboks:我一定站在消費者的一方 科科 05/18 14:42
29F:推 depravity:可以自由裁定 我一定站在可以增加國庫收入那方 ㄎㄎ 05/18 14:53
30F:→ hoboks:那D大原則上我們都可以聯手喔 業者通常是大魚 罰的比較多 05/18 14:55
31F:→ hoboks:科科 05/18 14:55
32F:推 depravity:最好消費調解還可以像勞資調解一樣不到可以罰資方款ㄎㄎ 05/18 15:06
33F:推 tizzybac: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05/18 18:28
34F:→ tizzybac:內文的名字 有空改一下吧^^ 05/18 18:29
※ 編輯: radishya 來自: 118.171.68.197 (05/18 21:26)
35F:推 ganbaday:恭喜 輔大法律聽聽就好了,法律系畢業這麼專業怎不去考 05/18 23:45
36F:→ ganbaday:律師/司法官?難道當賣衣服的客服代表比較賺?想也知道XD 05/18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