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mier (GO!!!)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Burberry退換貨問題
時間Wed Mar 10 00:12:35 2010
事發突然...
小弟不久前於高雄漢神百貨的Burberry訂購了一個包包
已經使用信用卡付清款項,但尚未取貨
定價是$38000 本來想買來慰勞自己的
但因為家庭的因素(外公昨天往生)
與家人商討後覺得目前時機不是那很適合購入奢侈品
下午致電漢神專櫃,小姐回答我公司是規定不能退款的
只能於14天之內換等值商品...
我想請問這樣的規定是否合理
由於包包尚未取貨,手上只有購買憑證
我是否有爭取退款的機會?
明天一早會直接向台灣分公司詢問
請板友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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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45.239
1F:推 roura:您好,在實體店面購買,退貨端看店家規定。 03/10 00:14
2F:→ depravity:想辦法打折轉讓定金給別的想買的人損失會小點 03/10 00:51
3F:→ carlos741124:規定合理,您可以與專櫃商討而不是爭取 03/10 09:42
4F:→ carlos741124:最終的決定權在店家那邊 03/10 09:43
5F:→ Semier:但是我還未取貨 未完成銀貨兩訖! 這樣交易是否算完成? 03/10 10:12
6F:→ Semier:只是覺得專櫃小姐片面覺得到手的業績飛了 QQ 03/10 10:12
7F:→ roura:你的情形,交易成立跟取貨與否無關 03/10 10:17
8F:→ roura:如果不信任專櫃小姐的說詞,直接打去代理商那邊問退貨規定。 03/10 10:18
9F:推 legist:都有購買憑證了 當然算買賣成立了 跟有無取貨沒有關係喔 03/10 10:32
10F:→ legist:只能靠談判的能力爭取退款的機會了 談不談的成就看個人了~ 03/10 10:33
11F:→ carlos741124:您可以和公司說明您的情況,詢問可否通融,或許可以 03/10 14:05
12F:→ carlos741124:解決,但是商討時切記姿態別太高... 03/10 14:06
13F:→ carlos741124:弄得公司不爽搬出法令的話就完全沒救了 囧 03/10 14:07
14F:→ cyh33:沒錯,因為店家有權不退,所以這時就是用善意態度溝通看能有轉 03/11 09:07
15F:→ cyh33:轉變的機會 03/11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