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pilot (喇賽第一名)
看板consumer
標題[情報] NB部分戴爾一樣是發3000折價卷
時間Mon Jul 6 15:20:11 2009
消息來源TVBS 55 新聞台 2009/07/06 下午2點30左右
新聞裡的消保官透露出今天和DELL交涉時
DELL初步提出的解決方案仍然和LCD同
也就是這次出包的是NB
所以發消費卷3000
消保官則是建議既然台灣主管沒有決策權
那請DELL派夠看的人物來台灣看看消費者的不滿
以上新聞歡迎網友補連結
------------------------------------------------------------------
以下為我個人情緒化發言,對消費聖人來說可能很不舒服,請斟酌
幹!二次事件換來這聲幹說真的剛好而已
我們分幾個部分來看
1.對DELL部分
顯然中華民國法律的法律條文對這家"全球大公司"是參考看看而已
話我DELL說的算,因此經過第一波後竟然還有第二波。
反正廣告免費嘛,就算消費者接受那些折價卷方案我也是賺。
被法院判賠的話也沒差,反正知名度都打了
況且會不會判賠,賠多少都還是未定!
2.對消保官部分
消保官不應該只是個搓圓湯的角色
感覺消保官每次只是放出消息,說我們有開出條件給DELL喔
是DELL每次回去後擅自更改協調內容...
好,那既然如你所說,試問消保官的功用在哪?
代表政府機構的消保會都沒公權力,說話都可以當參考了
那以後業者都不用放在眼裡了
消費者以後還有誰可以靠?
3.對法律條文部分
根據這幾週爬文的結果發現我國法律最多只能開罰2500萬?(待確認)
又根據以往經驗,法院要判到"滿"是有點困難的
不管刑法或民法都一樣,除非證據對被告相當相當不利才會判到滿
好了,所以以後大廠遇到類似事件也就很好評估了
反正出包時只要損失可能超過判賠數字,我就選擇面對法律就好
因為法律條文所需付的代價遠低於出貨代價
因此是否該檢討罰則部分了?
總之這次DELL事件剛好可以把我們的消保制度以及法律條文好好做個體檢
要不然我想以後搞不好這類事件會越來越頻繁。
--
您確定要離開【 批踢踢實業坊 】嗎(Y/N)?[N]
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04.1
1F:推 mike1990:非要鬧到美國才甘心事吧= = 07/06 15:21
2F:→ ucs1:樓上...本來就是要這樣啊 07/06 15:21
3F:推 amywin:之前pchome都有數量限制 所以沒有那麼大的規模 07/06 15:22
4F:推 LeBlowJob23:消費卷? 07/06 15:22
5F:→ amywin:這是台灣史上第一次 對象還是跨國企業呢 真諷刺 07/06 15:23
6F:推 crazybb:pchome鬧不到那麼大是因為訂單系統有數量上限吧 07/06 15:24
7F:推 Justlife:從另一個角度想...以後戴爾都把網頁先限額放到台灣來... 07/06 15:25
8F:→ crazybb:這種國際級的大公司可以搞成這樣還真不簡單 07/06 15:25
9F:→ Justlife:這樣就可以測試他網頁有沒有問題啦...(茶)_ 07/06 15:25
10F:推 eggeggice:真便宜的廣告費用 07/06 15:25
11F:推 adon0313:呆耳:顆顆 另杯購物網站早關閉了 07/06 15:29
12F:推 cmchin:把台灣公司收回去吧,總覺得這鬧劇越看越丟臉了. 07/06 15:32
13F:→ AdrianYu:幹你媽的死DELL 好歹也出一台......................糙 07/06 15:36
14F:推 sonic5566:鬧到總公司有什麼不對?都擺明要大家吃河蟹 一堆人也吃了 07/06 15:41
15F:推 DarkFog:倒數三分鐘 07/06 15:55
16F:推 hermitX:現在又講了!!!TVBS 07/06 16:00
17F:推 aLaN0727:最多2500萬沒錯 打跨國官司可能比較有用 消保官要幫嗎 07/06 16:25
18F:推 xinyuxiao:這其實是促銷吧= = 找機會發便宜的消費券 07/06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