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hew (esh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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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 傳戴爾又標錯價 消保官籲經部訂網購規範
時間Sun Jul 5 17:12:44 2009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taro0827 (我西塔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傳戴爾又標錯價 消保官籲經部訂網購規範
時間: Sun Jul 5 16:21:17 2009
http://udn.com/NEWS/FINANCE/BREAKINGNEWS6/5000748.shtml
【中央社╱台北5日電】
2009.07.05 03:15 pm
網路上今天出現網友討論,戴爾網路今天凌晨再度發生標錯價事件,並傳有人大額下單;
消保會強調,將再移請公平會調查;呼籲經濟部務必要訂出網路購物契約生效定義與賠償
規範。
消保會指出,戴爾公司6月25日晚上11時至26日上午7時止,網路發生標錯價格事件,全案
共計2.6萬多名消費者,累計4.3萬多張訂單,總計被訂購13萬9000多台液晶螢幕等產品,
業者估計價差損失高達新台幣數億元。
不少網路討論區再傳今天凌晨戴爾網站再次標錯價,一台6萬多元的筆電,若更換零件可
降至1萬多元或2萬多元左右;並傳出有人下了新台幣2000多萬元訂單,傳有人不小心下單
標價商品3億多元;爭議事件似有擴大、複雜化跡象。
消保會指出,戴爾網站確實再度發生標錯價事件,,但金額與件數尚不清楚;不過上午消
保官與戴爾公司總經理廖仁祥洽談過,戴爾先緊急將網頁取消掉,並已再度告知美國總公
司。經連絡,廖仁祥則是手機無人接聽。
至於二度標錯價引發的消費糾紛怎麼處理?消保會強調,處理重點有三:
一、由於網路下單為要約(契約生效),還是只是要約誘引(待業者同意,契約才生效,
之前訂單可取消),專家各有不同看法;因此將再度移請公平會調查處理,再決定業者是
否要負起廣告不實的法律責任。
二、業者已告知消保會,網站標價作業不是由台灣戴爾公司執行的工作,台灣戴爾無法負
責任,已再度報告美國總公司;但消保會認為仍屬同一公司,有相關責任。
三、消保會將請經濟部輔導業者做好網站營運的風險控管,並請業者深入查核內部作業管
理是否有疏失,應儘速進行改善;且經濟部務必要訂出網站購物契約何時生效的定義、怎
麼賠償等規範,以免糾紛不斷。
消保會重申,這類網路購物未來會更加普及化,發生這種糾紛,消費者權益當獲保障,但
未受損失下大量下單的購物心態也有待討論;企業則是信譽及財務蒙受龐大損失;全台消
保官人數有限,希望能將有限人力用在權益受實質損失的受害案件上,因此希望經濟部務
必要訂出網路購物契約生效與賠償規範,以減低社會力的消耗。
我比較在意"要點2"
萬一證明不出台灣戴爾對訂單有實際支配管理能力
轉到星國法或其他國法當作準據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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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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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2.102
※ 編輯: eshew 來自: 61.216.2.102 (07/05 17:16)
1F:推 Shoiku:哪一位消保官?是#1AJV2QcB張英美這位嗎?她算不算被Dell擺道 07/05 17:17
要點二是戴爾跟消保會提的,反面來說,
很難講訴訟上戴爾不會把責任推給總公司
推給總公司就冏了,又是星國法又是貿易公約甚麼的= =
※ 編輯: eshew 來自: 61.216.2.102 (07/05 17:28)
2F:→ Shoiku:才看到黃字 就算是外國分公司在台灣應該還是要按公司法走吧 07/05 17:29
3F:→ eshew:所以他要抗辯台灣分公司都沒有處理訂單,都是總公司惹的禍... 07/05 17:31
4F:→ eshew:台灣戴爾有處理訂單的話,法律行為地有可能是台灣,我認為啦 07/05 17:32
5F:推 igarasiyui:但消保會認為仍屬同一公司,有相關責任。 07/05 17:35
6F:→ igarasiyui:to DELL...不爽不要開公司 滾回你的新加坡保護傘下 07/05 17:35
7F:→ eshew:行政責任上一樣呀,分公司又沒獨立法人格,要罰也是罰台戴 07/05 17:36
8F:→ liaing:我今天怒了~~選課選民法總則、契約法、商事法,想理論實務 07/05 17:46
9F:→ liaing:一起來相輔相成說~~~不知道這樣還夠不夠呀還是要再選其他課 07/05 17:47
10F:→ eshew:國私上一下吧T.T 07/05 17:49
11F:推 curmathew:我比較關心第三點,事關以後交易決定權在消費者或業者 07/05 18:09
12F:→ eshew:你的意思是第一點嗎? 07/05 18:11
13F:→ eshew:不過經部對契約生效時點的函釋可能會影響消保會對消費者的 07/05 18:13
14F:→ eshew:保護政策 07/05 18:13
15F:→ eshew:第一點的話,目前實務上採及多數說王老師見解,廣告非要約 07/05 18:15
16F:→ eshew:所以我才退而求其次,不否認廣告是引誘,而爭執結帳程序之給予 07/05 18:16
17F:→ eshew:是要約 07/05 18:16
18F:→ eshew:至於也有老師以消保法22條採取廣告就是要約的看法 07/05 18:18
19F:→ eshew:我猜這次消保會學者意見之所以分歧,可能是朱老師有去開會XD 07/05 18:19
20F:→ eshew:我的PTT一直斷線= = 07/05 18:21
21F:噓 MMRpg:反公司分裂法:台灣戴爾是中國戴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 07/05 18:22
22F:→ MMRpg:試圖分裂的作為都是不被允許的! 07/05 18:22
23F:→ liaing:可能呆兒公司有請網軍攤患PTT,好讓鄉民們沒第一手資訊 07/05 18:24
24F:推 jonestem:我的PTT剛剛也一直斷線 @@" 07/05 18:26
25F:→ liaing:E大如果把DELL這件跟OMG打出來的廣告關連性呢? 07/05 18:29
26F:→ liaing:因為林總有說DELL有出就要讓網友用100元買,有出給林總嗎? 07/05 18:30
27F:→ eshew:我看到那篇新聞是有想到可能有出貨給OMG 07/05 18:30
28F:→ liaing:總覺的事情很怪~~~林總那邊跟DELL有桌面下的動作 @_@ 07/05 18:30
29F:→ eshew:但就不出貨給散戶╰(‵皿′)╯ 07/05 18:32
30F:推 liaing:如果是這樣的話,訴訟的時候應該是可以變成我們的矛吧? 07/05 18:43
31F:→ eshew:不一定,戴爾可能抗辯我是答應出貨給他又不是答應給其他人 07/05 18:45
32F:推 liaing:了改@@ 07/05 18:48
33F:推 morris2501:怎麼可以不給散戶 我們就不是消費者嗎 應該公平才對 07/05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