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Pinkgirl (我可以的!我會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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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消保》 餐廳業加收10%服務費 消基會:於法無據
時間Tue Mar 24 08:41:30 2009
《消保》 餐廳業加收10%服務費 消基會:於法無據
法源編輯室 / 200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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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國內不少餐飲業者習慣外加百分之十服務費,但這項收費項目只是業者單方
擬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收服務費根本毫無法令根據。台中市政
府消保官則認為,業者若要加收服務費,須先主動告知消費者,結帳時才說,消費者可拒
付。
參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中者,企
業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明示其內容顯有困難者,應以顯著的方式,公告其內容
,並經消費者同意受其拘束者,該條款即為契約之內容。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
化契約中而依正常情形顯非消費者所得預見者,依同法第14條規定,該條款不構成契約
之內容。
消基會指出,收取一成服務費已變成國內餐飲業的陋規,業者或是消費者也認為是一種約
定俗成的消費項目,早期在高級餐廳內屬必然消費,現在有部分需由顧客自己動手拿取食
材,毫無服務可言的自助式吃到飽餐廳,竟也仿效收服務費。
消保官解釋,業者若要加收服務費,一定要獲得消費者同意,因此須盡主動告知義務,業
者若未在用餐前盡到告知義務,而是在結帳時才向顧客收取服務費,就不具有約束消費者
的效力,消費者當然可以選擇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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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5.94.121
※ 編輯: CutePinkgirl 來自: 203.65.94.121 (03/24 08:42)
1F:推 kiki6307:從很久以前就覺得服務費這東西到底哪來的?10%?真的很扯.. 03/24 11:01
2F:推 yuhtianken:就算在定價裡面就好啦...誇張的是有些吃到飽定價329 03/24 11:03
3F:→ yuhtianken:以為是299加一成的價錢,沒想到付帳的時候還要再加一成 03/24 11:06
4F:推 depravity:不幸的是契約是法律沒說不行就可以不是沒說可以就不行 03/24 12:51
5F:推 depravity:所以消基會嘴砲意義大消保官說的比較實在點 03/24 12:58
6F:推 roura:對本報導內容同意樓上看法。 03/24 13:12
7F:推 legist:樓樓上說的對。不過對於一般人而言,也記不得/不懂法律&契約 03/24 14:11
8F:→ legist:如果簡單地說:自助式(無服務)就不該付/該有服務卻服務很爛 03/24 14:11
9F:→ legist:(等於沒服務) 那也不該付, 這樣子講或許一般人比較容易記吧 03/24 14:12
10F:推 roura:理解上就是價格等於A+B,至於名稱叫什麼費隨他高興。 03/25 00:12
11F:推 pippen2002:還好夜市一百五吃到飽免費加菜的不用!!! 03/31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