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zyko (心情很"不魯")
看板consumer
標題[閒聊] 很悶的新*三越-飛*普購物記
時間Fri Oct 31 23:52:08 2008
原來~在實體店面購買商品
一旦經過使用後,就不得退換
除非商品本身有問題
話說22日那天去新*三越的飛*普買二台電動掃把(有幫我阿姨買一台)
結果回去使用過後發現非常難用~
根本不是難用,是不能用的難用~
想要去退
結論是~不能退
因為拆開過了所以不能退
打去消基會問也是如此~
只能自認倒楣~
不過在我努力在該百貨及該專櫃廠商人員溝通後
同意我自行附擔耗材的費用就讓我換
其實該很滿足了~至少消基會的人說這樣己經很好了
但讓我不開心的是中間溝通過程
新*百貨說她們無能為力,她們只是第三者
飛*普說用過不能退是常識~
哎~~~~~~~
好市多,家樂福,區臣氏等其它百貨大賣場
都有良好的退貨機制
但一間那麼大的百貨卻在售後服務中
說出讓人那麼不舒服的話
不過我自己也有不對我知道啦
文章也沒有很客觀
只是一種情緒的舒發啦
請大家就不要在說我笨或不三思而後行~~
在跟大家說一件事
是飛*普的人說的,我們只要自行附擔掃把頭毛的費用
因為我們用過別的消費者就不會想買
但電池部份並沒有要我們附擔
也就是說~他會把我們退的東西從新整理後去賣
哎~對該品牌跟該百貨一點信心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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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9.104.63
※ 編輯: eazyko 來自: 219.69.104.63 (10/31 23:56)
1F:推 sggs:你有沒有找樓管,三越樓管應該不會那麼差,沒找的話現在投訴 11/01 08:07
2F:→ sggs:也行,抓對方服務態度不佳 11/01 08:07
3F:→ stupidpig:請問樓上版主為何推薦他去投訴? 用過不能退有錯嗎? 11/01 14:37
4F:噓 dangood:不然你退回去的東西就得拿去丟了嗎? 給退是方便 不給退是 11/01 15:01
5F:→ dangood:正常, 真是得理不饒人 11/01 15:02
6F:→ hiturtle:不能退真的是常識.而你指的其他商家可退.這是他們公告給 11/01 18:42
7F:→ hiturtle:你的福利..而不是權利..而版主..說真的..講在多也沒用 11/01 18:43
8F:→ hiturtle:你眼中..自己的利益永遠排在別人的面前..用硬退的也當成 11/01 18:44
9F:→ hiturtle:自己合法的權力..沒錯也許不違法..就像大多的澳客去亂店 11/01 18:44
10F:→ leebear:樓上說的有理+1...^^ 11/01 18:45
11F:→ hiturtle:家的行為..事實上也不違法..旦這樣真的就是合理的行為嗎? 11/01 18:45
12F:→ eazyko:我沒有得理不饒人~只是花錢買教訓,我並沒有說我是全對的 11/01 23:05
13F:→ eazyko:但我是說如果消費者退的東西都在拿出來賣,不是很不好嗎? 11/01 23:06
14F:→ eazyko:照理說應該當福利品或報廢吧 11/01 23:06
15F:→ eazyko:所以我只是討論這次的消費,也許很多人並不像hit一樣知道這 11/01 23:07
16F:→ eazyko:樣的事,至於我從頭到尾並沒有客訢,而新*三越我是直接找樓管 11/01 23:08
17F:→ eazyko:問退貨事宜,但她說出她們只是第三者讓我很無言~就這樣而以 11/01 23:08
18F:→ stupidpig:老實說 我個人覺得你沒有哪一點是對的耶..... 11/01 23:35
19F:→ stupidpig:人家不能退你硬退了 還怪別人再拿出來賣? 賣場該認賠? 11/01 23:37
20F:→ stupidpig:在法律上你本來根本就不能退 更何況你還用過 真是無言 11/01 23:38
21F:推 p3:就當買經驗!用過又沒瑕疵很難退,下次不熟的商品先買一個就好~ 11/02 01:21
22F:→ kingtel88:這一切也只能怪百貨公司自作孽,已經讓很多消費者有著 11/02 02:25
23F:→ kingtel88: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間接產生很多奧客去影響民間的店家 11/02 02:26
24F:→ kingtel88:版主的觀念,是完全站在消費者立場與百貨公司內規, 11/02 02:29
25F:→ kingtel88:但是卻沒有考慮到理字,版主也不是不對, 11/02 02:30
26F:→ kingtel88:但是當版上出現觀念錯誤的消費者時,版主反而沒有發言, 11/02 02:30
27F:→ kingtel88:版主是否也該為店家著想,而不是一昧的認為消費者最大呢? 11/02 02:33
28F:推 hiturtle:其實.跟本沒人拿的出所謂的百貨公司內規來證明消費者在百 11/02 09:23
29F:→ hiturtle:貨公司有隨便退貨的權力.這個規則事實上在我眼中也只是因 11/02 09:24
30F:→ hiturtle:為有人去硬退久了.就直接視同他是合理的退貨條件.因為如 11/02 09:24
31F:→ hiturtle:果他不合理.他怎麼可能退成功.. 11/02 09:25
32F:→ hiturtle:有人認為只要不違法.就是合理..旦說真的..你看過買麵包吃 11/02 09:26
33F:→ hiturtle:了幾口在去退貨的人嗎?我看過..旦他在店家吵鬧到店家受不 11/02 09:26
34F:推 depravity:難得看到有專櫃大到可以不甩樓管可惜飛*普沒堅持住 唉~ 11/02 09:27
35F:→ hiturtle:了而店家退錢給他的行為..違法嗎?不違法..今天這種人你認 11/02 09:27
36F:→ hiturtle:為他合理嗎?事實上..東西買貴又跑回店家亂要退錢的人..你 11/02 09:27
37F:→ hiturtle:看過嗎?事實上..上次4647篇的二大版主推完文我就受教了.. 11/02 09:30
38F:→ hiturtle:原來在某些人眼中..這類的行為是多麼的正常.. 11/02 09:31
39F:→ hiturtle:人都是自私的..旦自私到只知道在乎自己的利益..而忽視店 11/02 09:32
40F:→ hiturtle:家的權益..我個人說真的..很難了解他們心中在想什麼..有 11/02 09:32
41F:→ hiturtle:主管可找的地方就死命的教人找主管來壓店員退貨..沒主管 11/02 09:33
42F:→ hiturtle:的地方就死命的教人回店家去吵..吵到他退價差為止..在你 11/02 09:34
43F:→ hiturtle:們眼中..店家錯了些什麼..消費者又對了些什麼?不然當面交 11/02 09:34
44F:→ hiturtle:易的事..為什麼你們就只知道一味的怪罪店家? 11/02 09:35
45F:推 legist:我還被某非好店板板友指著鼻子罵說我是店家耶XD 11/02 21:51
46F:推 sggs:網路上扣帽子就是這麼常見... 11/02 23:03
47F:→ sggs:給kingtel88: 若是他在普通店家我會建議他不要退 11/02 23:03
48F:→ sggs:在百貨的話我認為可以談,畢竟百貨是賣服務,也不一定找樓管 11/02 23:04
49F:→ sggs:就可以退啊?總之雙方可以再協調 11/02 23:05
50F:→ stupidpig:其實我覺得找樓管協調很OK 但投訴不覺得太誇張嗎? 11/03 10:19
51F:→ sggs:嗯,本案例用投訴是太誇張了,用協調會比較好 11/03 21:19
52F:→ sggs:向板友說聲抱歉 11/03 21:21
53F:→ eazyko:恩,大家說的都很有道理,但我只是把我覺得不愉快的經過拿出 11/12 00:38
54F:→ eazyko:來討論,而且新*三越從中賺了那麼多錢,在退貨時竟然說他們是 11/12 00:39
55F:→ eazyko:第三者,光這點,我不太認同!至於飛*普把舊品拿出來賣~我想可 11/12 00:40
56F:→ eazyko:能是我覺得買東西就要買全新的,而且大品牌本來就要有好的品 11/12 00:40
57F:→ eazyko:管控制,雖然我認為不能拿出來賣,但換做你們,你們會想買到被 11/12 00:41
58F:→ eazyko:別人退貨的商品嗎?而且是以全新品的形態從新上櫃!?! 11/12 00:42
59F:→ eazyko:我去退貨我知道在法律上我不對,但我之前真的不知~而且後來 11/12 00:43
60F:→ eazyko:我也只是去換成其它商品並沒有要求退錢,但新光三越當初買時 11/12 00:43
61F:→ eazyko:他們也說七天之內可以退換貨.他們並沒有講不可以使用,所以 11/12 00:44
62F:→ eazyko:這點他們也沒有告知詳盡!我想我並沒有完全的錯或對~只是購 11/12 00:45
63F:→ eazyko:買過程中雙反沒有把規責說清楚吧! 11/12 00:45
64F:→ eazyko:難到我要買回去不用,然後說不好用,這樣不是也很奇怪嗎?! 11/12 00:46
65F:噓 tummy1205:被退回要報廢?那我賣金子的..不虧死.. 11/12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