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yo3807 (Smile)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手機有問題,系統業者要連帶負責嗎?
時間Sun Aug 24 07:09:58 2008
我姐是xx電信客服 ,那天接到一個客人電話
她說當時在門市續了一隻機子,後來回去後
用了一星期,突然沒法開機,就請門市送修
送完回來後,馬上就出了另一個問題~~~~
客人表示每次她一發完簡訊,手機就會告訴她發送
失敗,叫她重發,後來她拿到帳單,才發現有高額
的簡訊費,就打來吵說要退錢…我姐就告訴她
可以幫她爭取看看,但沒法保証全額,且要請她把手機再
送回原廠修好,要不以後還是會有相同情況
她就一直吵,手機才剛續約不到一個月,就出問題,是電信公司的錯
她要換一隻新的,有和她解說實體店面沒有七天鑑賞,
且已有一年保固,也不會和她收維修費,但她一直盧~~~~~~
還說手機是在門市買的,你們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就算手機是你們和聯強買
也一樣,你們和聯強一人一半賠給我,為啥要我自己去修
我想問問啦…真的是這樣子的嗎???雖然她買到這樣的機子真的很倒楣啦
但真有那麼好,可以換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49.104
1F:推 hiturtle:不用理他.有問題請他去申訴代理商吧.你們不需要為此負責 08/24 09:15
2F:推 depravity:妳遇到不講理法的客人了不用理她 08/24 11:23
3F:→ hotwingking:消費者申訴的後段是對的 依消保法第9條 門市負有與製 08/24 12:43
4F:→ hotwingking:造商相同的責任 08/24 12:44
5F:→ hotwingking:不然你去家樂福買電器產品 結果回家使用卻有問題 你要 08/24 12:45
6F:→ hotwingking:找家樂福還是找電器製造商? 沒理由消費者只能找製造商 08/24 12:45
7F:→ hotwingking:家樂福卻跟電器沒關係了吧? 相同法理呀 門市提供手機 08/24 12:46
8F:→ hotwingking:雖不是製造商也非代理商 當然也要負企業經營者責任 08/24 12:47
9F:→ hotwingking:樓上兩位網友呀 要檢查自己直覺說的對不對 把主客體換 08/24 12:48
10F:→ hotwingking:一下就知道有無違背邏輯 這是我用直覺回答的慘痛經驗 08/24 12:49
11F:→ hotwingking:手機門市VS消費者跟家樂福VS消費者 兩者其實一樣情形 08/24 12:50
12F:推 depravity:我指的就是後半段啊不用理她換的要求繼續送修就好了 08/24 13:07
13F:→ depravity:她的問題不是能不能換那就是不要理啊要修還是得幫送 08/24 13:09
14F:→ depravity:這點她又沒問 @@~ 08/24 13:09
15F:推 depravity:應該是妳擴大問題範圍才是不合邏輯吧 08/24 13:11
16F:→ yoyo3807:可是於法,業者已提供客人保固維修了,但是她不願送修 08/24 14:33
17F:→ yoyo3807:所以我才上來問問,她這樣是合理的嗎?就連帶賠償的部份 08/24 14:34
18F:推 depravity:妳記得關於保固妳買的時候的契約怎麼寫的嗎?? 08/24 15:09
19F:推 depravity:另toho大第九條所謂的輸入商品服務者應該是指進口代理者 08/24 15:23
20F:→ depravity:而非販售者,經銷販售者僅需依照第八條負損害賠償責任 08/24 15:24
21F:→ depravity:此損害賠償責任指使用該商品產生之損害而非該商品本身 08/24 15:25
22F:→ depravity:在質疑她人見解前還是先加強自己的解讀法律能力吧 08/24 15:26
23F:推 depravity:畢竟認為他人用直覺回答事小錯誤的見解誤人事大 08/24 17:55
24F:→ depravity:而且只要直覺是對的用直覺又何妨總比深思熟慮還錯的好 08/24 17:56
25F:→ hotwingking:先釐清是消費者本身設定錯誤 或手機韌體錯誤 08/24 18:40
26F:→ hotwingking:如顯然是手機設定有重大瑕疪 回復原狀即解除買賣亦未 08/24 18:42
27F:→ hotwingking:過當 或者可要求減少價金 08/24 18:42
28F:→ hotwingking:原PO若想不到更好解決方式 請消費者向消保官投訴 讓公 08/24 18:43
29F:→ hotwingking:權利來解決吧 當客服而已別把事情攬在身上 08/24 18:44
30F:→ hotwingking:OK 總之 不管是輸入9 或者是經銷8 都是連帶賠償責任 08/24 18:47
31F:→ hotwingking:另外 現在皆指向產品本身可能有瑕疪 因使用而產生損害 08/24 18:52
32F:→ hotwingking:或損害來自於商品本身瑕疪 這樣繞圈子有什麼不一樣嘛? 08/24 18:53
33F:推 depravity:當然不一樣 商品本身的瑕疵就法條看販賣者可以推給生產 08/24 19:05
34F:→ depravity:製造者,可是代理或是輸入者不能,而因為使用該產品造成 08/24 19:06
35F:→ depravity:的損害兩者都推不掉除非符合但書情況 08/24 19:07
36F:→ depravity:今天消保法第八條僅說就產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經銷需付 08/24 19:08
37F:→ depravity:聯帶賠償責任則不能擴大解釋為產品本身有瑕疵需賠償 08/24 19:09
38F:→ depravity:如若可這樣解釋則無需分別列出八九兩條區分經銷和輸入 08/24 19:10
39F:→ hotwingking:啊!?我以為你要說縱稍加注意...但書哩。如果瑕疪是來 08/24 19:11
40F:→ hotwingking:自手機設計或韌體本身,門市是可以主張無法注意。 08/24 19:11
41F:推 depravity:那就不是門市的責任了 08/24 19:12
42F:→ depravity:就消保法而言門市僅需對使用所產生的結果負責不須對產 08/24 19:13
43F:→ depravity:品本身負責 08/24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