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u1001 (shaw)
看板consumer
標題台北市的大黑店與無能的消保會
時間Wed Aug 29 15:54:18 2007
我在日前到羅斯福路上頗負盛名的【尋寶跳蚤屋】購買二手CD,購買時店家並未提供
視聽設備,也未開立發票,購回後發現CD是壞的無法聽,返回店家,店家卻一口拒絕換
取或退費,還口出惡言,說算我衰,叫我只能自認倒楣,店家未善盡把關之責,販售已不
能聽的CD,欺騙消費者購買,後來我致電台北市消保會,接電話的志工只有一昧安撫我
,叫我自己要把眼睛爭亮,說我買東西時怎麼這麼不小心,說這種二手店本來就是這樣
有風險,好像我原本相信店家的購買行為卻變成不對的事情,事情的對錯已經因為公
家機關怕事的鴕鳥心態變得是非顛倒,在此公佈店家資訊,希望不會再有人受騙上當,
也譴責台北市消保會的鴕鳥心態與無能。
尋寶跳蚤屋
羅斯福路二段38號
02-239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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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04.83
1F:推 sisters:到行政院消保會網站登錄案件 北市消保官就不得不錄案處理 08/29 16:20
2F:→ yororinpns:二手CD但產品的內容並不包括"產品無法使用" 08/29 17:25
3F:→ yororinpns:此屬"自始主觀給付不能"可以民法247請求賠償損害 08/29 17:33
4F:→ yororinpns:另契約部份,自然自始當然確立無效 也可免給付義務 08/29 17:35
5F:→ yororinpns:不過如何舉證購買時CD已壞是重點 如不能證明很難賠儐 08/29 17:36
6F:推 hiturtle:你有試過別台的CD播放機嗎?確定一下是不是你機器挑片先 08/29 18:22
7F:→ anonymous1:重點應該是 如何提出CD是在購買前 就已經不能聽 09/14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