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u1001 (shaw)
看板consumer
标题台北市的大黑店与无能的消保会
时间Wed Aug 29 15:54:18 2007
我在日前到罗斯福路上颇负盛名的【寻宝跳蚤屋】购买二手CD,购买时店家并未提供
视听设备,也未开立发票,购回後发现CD是坏的无法听,返回店家,店家却一口拒绝换
取或退费,还口出恶言,说算我衰,叫我只能自认倒楣,店家未善尽把关之责,贩售已不
能听的CD,欺骗消费者购买,後来我致电台北市消保会,接电话的志工只有一昧安抚我
,叫我自己要把眼睛争亮,说我买东西时怎麽这麽不小心,说这种二手店本来就是这样
有风险,好像我原本相信店家的购买行为却变成不对的事情,事情的对错已经因为公
家机关怕事的鸵鸟心态变得是非颠倒,在此公布店家资讯,希望不会再有人受骗上当,
也谴责台北市消保会的鸵鸟心态与无能。
寻宝跳蚤屋
罗斯福路二段38号
02-239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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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204.83
1F:推 sisters:到行政院消保会网站登录案件 北市消保官就不得不录案处理 08/29 16:20
2F:→ yororinpns:二手CD但产品的内容并不包括"产品无法使用" 08/29 17:25
3F:→ yororinpns:此属"自始主观给付不能"可以民法247请求赔偿损害 08/29 17:33
4F:→ yororinpns:另契约部份,自然自始当然确立无效 也可免给付义务 08/29 17:35
5F:→ yororinpns:不过如何举证购买时CD已坏是重点 如不能证明很难赔傧 08/29 17:36
6F:推 hiturtle:你有试过别台的CD播放机吗?确定一下是不是你机器挑片先 08/29 18:22
7F:→ anonymous1:重点应该是 如何提出CD是在购买前 就已经不能听 09/14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