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alice (Master i'm coming.)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要是商定有規定
時間Tue Apr 17 22:08:31 2007
我很好奇 要是去一般商店買東西
像是書局好了 若規定得消費一定金額後才可刷卡
這樣子是否合法呢?
話說今天原po就去某書局買文具
但不到他們店內規定的刷卡金額
我身上又沒帶半毛錢
所以就沒得買了
記得以前在名佳美或是美華泰這類型的商店,
也會有消費300元以上才可以刷卡的規定
但後來漸漸的他們也都取消了這項規定,
不論消費多少都可以刷卡沒有問題。
像原po就覺得這樣子蠻方便的,
今天又遇到這種問題,想詢問一下版上的版友們,
是不是可以去檢舉呢?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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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拐彎抹角的方式只會收到更拐彎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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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48.75
1F:推 sggs:政府不管這個。商家違反和信用卡中心的簽約,但通常沒在管的 04/17 22:19
2F:→ sggs:要是申訴就會撤刷卡機,那Nova刷卡加%早就被撤到沒剩半台 XD 04/17 22:20
3F:推 ffalice:所以說沒有辦法申訴嗎? 謝謝! 04/17 22:32
4F:推 hiturtle:這種小事=-=有什麼好申訴的嗎?不懂 04/17 22:58
5F:→ sggs:你很有興趣的話可以跟發卡中心抱怨。事實上換一家買比較實際 04/17 23:19
6F:推 pippen2002:我手上還有剪報! 2004...XD 04/17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