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g (認真過好每一天)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7-11搜身問題
時間Fri Dec 15 19:41:56 2006
我是不太了解法律
不過我覺得如果是我
確實它叫我掏出口袋 可以不算搜身
不過我覺得有點像是被脅迫
或是說要脅 或是身體不能自我控制(一時間忘記了)
我想應該這樣的法律是有的
當時如果可以拍到你妹的表情是很錯愕的
我想你們應該就很站的住腳
就反過來告訴店裡要報警 請他們將錄影帶保留
我想如果是好的店家 就應該會對你們賠償吧
如果是壞的店家 會銷毀錄影帶
PS:整各過程在用自己的數位相機拍下
證明你已經告訴店家要他們保留錄影帶
事後如果錄影帶不見了
那你們應該還是很站的註腳
~~PS:說要報警 其實只是想要唬對方
畢竟報警起來 很累的
可是可以讓對方感受到 你不是說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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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2.152.142
1F:推 naipi:我有疑問如果是真的有偷竊行為那店家就真的什麼都不能做嗎? 12/15 20:04
2F:推 sggs:店家有看到"偷的動作"可以當現行犯逮捕,不然只能報警 12/15 20:59
3F:推 joeg:如果我是店家~~整各過程叫他把東西拿出來~~會用數位相機拍下 12/16 17:09
4F:→ joeg:或是請他在櫃檯翻出口袋~~因為櫃檯是有攝影機的 12/16 17:10
5F:→ joeg:同時事前報警~當對方拒絕翻口袋~~則請警方搜身 12/16 17:11
6F:→ joeg:可是當時要留住對方確實是一個困難 12/16 17:12
7F:→ joeg:當對方不配合又想當場走~~如果強制留下對方(關門) 12/16 17:12
8F:→ joeg:應該店家是有犯下"身體不能自主(我忘了)"的罪(如果真沒拿) 12/16 17:13
9F:→ joeg:店覺得行為怪怪的~就要報警~這樣警方來的時間才剛好 12/16 17:14
10F:→ joeg:對方立即承認罪~~且你也想算了~~警察也應該算了 12/16 17:16
11F:→ joeg:但是店家絕對不能夠私下要求理賠~~否則也是一種罪 12/16 17:17
12F:→ joeg:當然警察如果很想要案件~~也是有權利的抓著現行犯 12/16 17:17
13F:→ joeg:因為犯下刑法~~即使店家想要了事~~警察不想~~店家也沒責 12/16 17:18
14F:→ joeg:可是店家不用可憐現行犯~~如果他不做事~也不會受到懲罰 12/16 17:18
15F:→ joeg:但是勉強店家就求求警察犯人吧~~不過這樣的腳色很怪 12/16 17:19
16F:→ joeg:但是基本上應該不會遇到這樣的警察 12/16 17:20
17F:→ joeg:因為大家都是勸合的 12/16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