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g (认真过好每一天)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7-11搜身问题
时间Fri Dec 15 19:41:56 2006
我是不太了解法律
不过我觉得如果是我
确实它叫我掏出口袋 可以不算搜身
不过我觉得有点像是被胁迫
或是说要胁 或是身体不能自我控制(一时间忘记了)
我想应该这样的法律是有的
当时如果可以拍到你妹的表情是很错愕的
我想你们应该就很站的住脚
就反过来告诉店里要报警 请他们将录影带保留
我想如果是好的店家 就应该会对你们赔偿吧
如果是坏的店家 会销毁录影带
PS:整各过程在用自己的数位相机拍下
证明你已经告诉店家要他们保留录影带
事後如果录影带不见了
那你们应该还是很站的注脚
~~PS:说要报警 其实只是想要唬对方
毕竟报警起来 很累的
可是可以让对方感受到 你不是说说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2.152.142
1F:推 naipi:我有疑问如果是真的有偷窃行为那店家就真的什麽都不能做吗? 12/15 20:04
2F:推 sggs:店家有看到"偷的动作"可以当现行犯逮捕,不然只能报警 12/15 20:59
3F:推 joeg:如果我是店家~~整各过程叫他把东西拿出来~~会用数位相机拍下 12/16 17:09
4F:→ joeg:或是请他在柜台翻出口袋~~因为柜台是有摄影机的 12/16 17:10
5F:→ joeg:同时事前报警~当对方拒绝翻口袋~~则请警方搜身 12/16 17:11
6F:→ joeg:可是当时要留住对方确实是一个困难 12/16 17:12
7F:→ joeg:当对方不配合又想当场走~~如果强制留下对方(关门) 12/16 17:12
8F:→ joeg:应该店家是有犯下"身体不能自主(我忘了)"的罪(如果真没拿) 12/16 17:13
9F:→ joeg:店觉得行为怪怪的~就要报警~这样警方来的时间才刚好 12/16 17:14
10F:→ joeg:对方立即承认罪~~且你也想算了~~警察也应该算了 12/16 17:16
11F:→ joeg:但是店家绝对不能够私下要求理赔~~否则也是一种罪 12/16 17:17
12F:→ joeg:当然警察如果很想要案件~~也是有权利的抓着现行犯 12/16 17:17
13F:→ joeg:因为犯下刑法~~即使店家想要了事~~警察不想~~店家也没责 12/16 17:18
14F:→ joeg:可是店家不用可怜现行犯~~如果他不做事~也不会受到惩罚 12/16 17:18
15F:→ joeg:但是勉强店家就求求警察犯人吧~~不过这样的脚色很怪 12/16 17:19
16F:→ joeg:但是基本上应该不会遇到这样的警察 12/16 17:20
17F:→ joeg:因为大家都是劝合的 12/16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