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lenilj (水母)
看板consumer
標題[閒聊] 消費者權益以及企業道德
時間Sun Dec 3 02:55:53 2006
我在服務業待了5年多
一開始進入服務業,我就接受顧客至上的理論
我努力實行,也拿過服務之星獎
在合理的範圍裡,給顧客最大的滿意
我變的很重視消費者權益,不管是顧客或是自己的
當我是店員時,我會為顧客去跟店長挑戰不合理之處
當自己是顧客時,我也會要求應有的權利
因為我發現,有的時後並不是「不能」
是服務員懶惰、忽略、不懂
是店家惡意欺騙、不負責任
是銷售員只顧自己的業績而昧著良心做事
一般人遇到黑店,最常做的行為就是傾訴,不管是PO版還是跟親友講
積極一點的就會去退貨
以上都是保障自己的權益,沒什麼不好
但是這麼做,問題並沒有解決阿!
店家依然我行我素,繼續欺騙下一位顧客
就拿那間茵蝶來說
美容版的抱怨文章,最早是在2003年
我相信這3年中,一定會有人去客訴、去退貨
但是茵蝶有改善他們的行為嗎?
沒有!
因為百貨公司沒有好好監督、因為廠商沒有受到教訓、因為顧客總是這麼好騙
消費行為中,買賣雙方本來就該本著誠信
定下遊戲規則後,雙方都該遵守
遇到一間亂定遊戲規則的店家,退貨並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吧!
相同的商品,不同的店家,可以定不同的價格
相同的商品/店家,給不同的顧客不同的價錢,降就違反了公平交易法吧!?
我一直認為,發生消費糾紛時,買賣雙方都必須負一點責任
買方的衝動性購物、對權益的無知等
賣方的隱瞞欺騙、誇大其詞等
廠商不能利用消費者的無知而進行欺騙
銷售員不能因為自己的業績而昧著良心
顧客也不能過渡擴張權益而變成澳客
降我們才會有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
這樣的環境,是要雙方都去努力,互相監督、配合才會有的
最後要說的是~
茵蝶的事件,退貨、道歉、賠償,都不是事件的重點
重點是在於,新光怎麼監督、廠商怎麼改善吧!
因為退貨只能解決我個人的問題
廠商改善,才能解決所有消費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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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來討戰的
我只是看到推文,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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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98.6
1F:推 ivysky:同意原PO的觀點. 這裡是消費者保護板. 12/03 04:02
2F:→ eslls:照你說法和店家殺價等於害他犯法...因他非公定不二價. 12/03 09:41
3F:推 tellmey:看不出樓上的結論何處來 12/03 11:40
4F:推 cws0930:同意,我身邊的人喔吃悶虧只會自己往肚裡吞不懂得捍衛 12/03 16:35
5F:→ cws0930:自己的權益。 12/03 16:36
6F:推 arter:說的真好,推薦此文。 12/03 22:07
7F:→ tompy:相同的商品/店家,給不同的顧客不同的價錢,降就違反了公平法ꔠ 12/04 16:27
8F:→ tompy:2樓的結論是從原po上面那句來的 12/04 16:27
9F:推 ivysky:本件和公交法,似是無關的.原PO也有加問號,並非肯定說法. 12/04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