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IOV (天線寶寶說嗶~啵~)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請益] 恬x琳 強迫推銷-美容 訪問買賣
時間Sun Jul 9 15:59:41 2006
※ 引述《balence (挑戰高手中)》之銘言:
: ※ 引述《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之銘言:
: : 就跟健保一樣囉,某些不肖醫師會把一次解決的療程拆成三四次
: : 每次看診都可收取掛號費+診療費,對病人來說,除了多花時間+掛號費之外,
: : 並無其他損失,因此雖不滿意但仍會容忍醫師的行為,
: : 但對整體健保投保人來說,就花了很多無謂的金錢。
: 這太簡化健保問題
: 目前已經有總額給付,
: 餅就是那麼大,某間醫院看得多只是分比較大部份的餅
: 但總額是一樣的
你說的可能對,
但這裡並不是在談政府對健保的整體支出總額會不會增加的問題,
(因為那個議題離個別消費者保護比較遠一點,先不談)
在談的是
假設在一個有總額控管環境下,但個別case的成本增加,
直接的結果是什麼?
: : 真的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讓病人覺得"肉痛"才會去監督醫師的行為,
: : 像是依據前一年度的健保花費,來決定投保人的下年度保費折扣,
: : 鼓勵民眾節約健保資源。
: 如果是這樣健保和商業保險就沒有什麼分別了
: 健保本質上是一種稅,你保費的高低不是依據你的健康程度
: 而是依據你的所得
: 如果前一年看病多的人下一年保費高,
: 對於長期慢性病患者,就失去了健保社會保險的政策目的
要不要用社會保險或以加稅的方式來執行這個政策,
理論上還有討論空間(但在政治現實上很難),
(這就是本人開宗明義提到免費的最貴一語所牽渉到的問題)
就算最後大家都覺得把健保設計成社會保險制度是比較好的,
執行上也還有很多改善的空間。
但,再強調一次,健保在本文只是舉例,重點不在討論健保制度優不優。
: : 但是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這種做法問題極多,
: : 像我最近做了牙齒的根管治療,我有先爬爬"牙齒保健板",
: : 知道根管要分多次做,確定不會痛、根管有清除乾淨才回填,
: : 才能避免日後有問題要把牙齒重新打開。
: : 如果實施我前述的做法,可能會有病人要求根管一次處理完畢,才省錢。
: : 就算醫師解釋分多次做的好處,也許有病人聽不進去,將來出事了,誰負責?
: : 因此我覺得比較合宜的做法還是靠專業監督,像查稅官一樣,國稅局養了龐大的人力,
: : 去稽核自然人+營業人的稅務申報是否正確,發現有錯漏情況即予重罰,
: 但是專業監督的另一個問題是,
: 醫療不是一個有客觀標準的行為
: 如果醫師的行為有可能受到高額處罰
: 那麼有可能讓醫師轉而採取「防衛性醫療」
: 也就是,我的專業覺得你應該照核磁共振
: 但是我又怕照了以後被上面說我a健保的錢
: 所以甘脆不照了。
: 又或者我覺得某病患的療程應該要分成三次,
: 但是同樣因為怕被打槍,所以一次就搞定了。
XD
和樓上二位的思維方向完全相反
目前在想的是
公益事務商業化與政府介入的程度、程序、時點以及範圍
簡化一點的說,
消費者保護之類的事務,靠政府程民間公益團體(甚至類似本板),
是不是治絲益棻?有沒有斧底抽薪之計?(看來還沒有)
這裡另外插開一下話題:
消保板的走向還在形塑中,需要大家共同灌溉,
可是灌溉的同時,好歹也尊重一下管理者對它的規劃,
例如說,
人家要的是橘子,你就不要拿一堆蘋果來,
而且在人家說不適合的時候,還反問難道蘋果不是水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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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恕刪,因為愈講愈開花,這樣會永無止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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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8.16
※ 編輯: VOIOV 來自: 218.161.18.16 (07/09 16:06)
1F:推 balence:如果這邊是水果版,版主卻說討論蘋果不是本版走向 07/09 16:21
2F:→ balence:是誰不適合呢? 07/09 16:22
3F:推 VOIOV:你的 如果 差很多~~ 誰不適合,很明顯。 07/09 17:34
4F:推 balence:這就牽扯到實質討論了,如果版主允許討論這個再說。 07/09 17:39
5F:→ balence:我目前沒有討論任何版規的對錯。只說版規應該要明確。 07/09 17:40
6F:→ cyber0305:板規要公告是對的,板規的公告的確也是板主的義務,但若 07/09 18:10
7F:→ cyber0305:你覺得板主到現在仍未公告有違群組規定,甚至是站規,你 07/09 18:12
8F:→ cyber0305:應該要做的是去申訴或檢舉,在這邊一直po文回推文有多大 07/09 18:13
9F:→ cyber0305:幫助,只會引起反感不是嗎?還是你有其他目的呢? 07/09 18:14
10F:推 balence:版主又沒有說不公告,為什麼一堆人覺得版主不願公告? 07/09 18:15
11F:→ balence:只是他上一次公告的有矛頓,依據站規我有權力在版上建議 07/09 18:16
12F:→ balence:反過來說,如果版主應該要公告而卻沒有,為什麼我要求會有 07/09 18:16
13F:→ cyber0305:我什麼時候說板主不願意公告了,板友也從沒說過,你從哪 07/09 18:16
14F:→ balence:反感? 是因為對錯不重要嗎? 07/09 18:17
15F:→ balence:那就對啦,既然他沒有不願公告,我幹嘛要去申訴他 07/09 18:17
16F:→ cyber0305:裡看出來的啊?不解。 07/09 18:17
17F:→ cyber0305:那你一直在這邊要求他要公告是為什麼?可以耐心的等啊。 07/09 18:18
18F:推 balence:我那有一直,我也就回一篇,說版主有矛頓,希望講清楚 07/09 18:19
19F:→ balence:結果一堆版友都要求我寄信,好像私下才是對的一樣 07/09 18:20
20F:→ cyber0305:還有,我說的是"若",你應該知道那個字代表的意義為何。 07/09 18:19
21F:→ cyber0305:2279、2289篇本文及推文,以及此篇推文都有要求板規要明 07/09 18:25
22F:推 balence:1.你的若不成立。2.沒人問我,我就不會老話重提 07/09 18:26
23F:→ cyber0305:確、公告,如果這還不算一直,那就不曉得怎樣叫一直了。 07/09 18:26
24F:→ balence:2279 那一篇,是因為版主後來的回應有矛頓 07/09 18:27
25F:→ cyber0305:我的若不成立跟我認不認為板主願不願意公告有何關係,那 07/09 18:27
26F:→ cyber0305:是給你的建議,至於你覺得是因為別人問或有矛盾,你才 07/09 18:29
27F:→ cyber0305:"一直"講的話,那我只能說,原來你認為問題都在別人,自 07/09 18:31
28F:→ cyber0305:己都是沒問題的,真是有自信心,那預祝你往後一切順利。 07/09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