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IOV (天線寶寶說嗶~啵~)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請益] 恬x琳 強迫推銷-美容 訪問買賣
時間Sun Jul 9 02:28:49 2006
看完這個案子後,衍生出來的題外話加上一點心得,
標題不正確的話,麻煩板大。(偏離板旨的話也麻煩你)
這陣子去了好幾次法律扶助基金會當紀錄,(紀錄是做什麼的不重要)
觀察到一些現象,心裡有點疑惑,
我想,消費者保護運動或團體應該也有類似的現象,
上來聽聽板眾的看法。
人家說 免費的最貴~~
說最貴倒未必,但比本來的價格高,這種說法應該相差無幾。
先舉例:
申請人來申請扶助,已准,而且找了扶助律師幫他打官司,
兩個星期後,同一個申請人又來申請了,
看了卷宗,心裡搖頭。
一般這種案子如果自己花費找律師,
應該只會算一件案子,
但該扶助律師把一件案子拆成兩件,
我有看到訴之聲明,再沒經驗也不會這樣寫。
不曉得申請人肉痛嗎?可能不會~~~(我則是心寒.)
公益團體和公共資源的介入與挹注,造福了某些弱勢族群,
但一般民眾支出的成本超過那些弱勢團體所獲得的,
卻可能有數倍之多。
掠奪的行為,無所不在,資源重分配,失去的永遠比分到的多。
比較起來,消費者保護運動會遇上的問題更多,
大多數的消費者
平時漠不關心,(正常)
一旦受害,會去衡量接下來可能的支出與回收,決定追不追究。(正常)
還沒開始行動,就嫌麻煩,(正常)
就算幫他想好解決方案,只等本人行動,還是會猶疑不決。(正常)
更多的是,除了嚷嚷幾聲,其實絕對不會行動。(正常)
偏偏這堆散沙的對手是一些有組織有策略有資源的經營者。
到處都有禿鷹與豺狼,
而我需要找到一些"什麼"來對抗。
幫個忙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5.19
1F:推 legist:不好意思我看不太懂耶 尤其是第三段後段及第四段的部分... 07/09 07:19
2F:推 sggs:意思是扶助律師意圖申請更多補助? 07/09 10:52
3F:→ sggs:像健保施行後,不肖醫師將一次可解決的療程拆成三四次 07/09 10:52
4F:→ sggs:每次看診都可收掛號費+診療費 07/09 10:53
5F:推 VOIOV:s大說中了~ (但我沒說有人不肖 XD) 07/09 15:26
6F:推 ivysky:本篇之後同標題的討論,將改標另起討論,但標題尚在決定中:) 07/11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