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糾紛] 飯店房間的預約金
時間Tue Nov 15 22:17:14 2005
(歹勢,刪光光了)
每次看到飯店退訂的事件,就又再找資料,期望能幫板友解決問題,
可是飯店業者的態度,往往才是決定是否能爭取權益的主要因素.....
因為政府的消保單位並無實權...
消保官對於飯店也多用"呼籲"的態度來面對....^^""" 好像也沒實質效果?
剛才又努力想要找法條來尋求破解....然後~
想到本篇提問為訂房後因颱風而無法履約,
查民法:
第 249 條 定金,
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 契約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所以要請原作先確認一件事,該飯店是否有公告無法履約的規定?
若無的話,就把249條列印給他看...哈!最好看了就還錢,不然上法院還真麻煩!
還有,印象中曾幫一位板友爭取到民宿的退訂(好像沒有颱風,只是天氣不好?) ,
最後用的是:查到該民宿業者為非法民宿,其未向主管機關登記(不少汽車旅館或飯店亦同)
所以因而該民宿業者讓步,退回訂金(好像有酌收百元的手續費啦!).
請本篇原提問也確認一下該飯店業者是否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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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該案的苦主曾承諾要回板上把最後結案經過回報...但是...好像忘了耶~>"<~
嘿~你知道我在等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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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請來tax板與消費者保護板(consumer)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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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3.76
1F:推 baijee:如果是小飯店,可以去查一下他們消防設施有沒有通過。 11/15 23:14
2F:→ legist:不過我認為民法249條第4款在這裡沒有適用,因為此處之並非真 11/15 23:19
3F:→ legist:正的不能履行,而只是契約一方當事人(原PO)不想履行(因颱風) 11/15 23:20
4F:→ legist:因為飯店也可主張說原PO並不是無法去住,而是不想去住,飯店 11/15 23:22
5F:→ legist:方面並沒有不能履行(他不旦可以履行也很想履行),不過如果該 11/15 23:23
6F:→ legist:飯店沒有法務的話,或許會被這個條文唬住就是了...或許啦XD~ 11/15 23:23
7F:推 ivysky:颱風可視為不可抗力之因,致無法到達履行使用飯店之約? 11/15 23:24
8F:推 ivysky:主要還是看是否另訂條約,說不定有寫保留延期但不可退訂... 11/15 23:27
9F:推 legist:的確!! 不過是否為不可抗力可能還得個案視之... 11/15 23:28
10F:推 ivysky:十月的颱風好像有兩次台北縣有不上班上課,其中一次為假日 11/15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