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 饭店房间的预约金
时间Tue Nov 15 22:17:14 2005
(歹势,删光光了)
每次看到饭店退订的事件,就又再找资料,期望能帮板友解决问题,
可是饭店业者的态度,往往才是决定是否能争取权益的主要因素.....
因为政府的消保单位并无实权...
消保官对於饭店也多用"呼吁"的态度来面对....^^""" 好像也没实质效果?
刚才又努力想要找法条来寻求破解....然後~
想到本篇提问为订房後因台风而无法履约,
查民法:
第 249 条 定金,
除当事人另有订定外,适用左列之规定:
一 契约履行时,定金应返还或作为给付之一部。
二 契约因可归责於付定金当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时,定金不得请求返还。
三 契约因可归责於受定金当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时,该当事人应加
倍返还其所受之定金。
四 契约
因不可归责於双方当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时,定金应返还之。
所以要请原作先确认一件事,该饭店是否有公告无法履约的规定?
若无的话,就把249条列印给他看...哈!最好看了就还钱,不然上法院还真麻烦!
还有,印象中曾帮一位板友争取到民宿的退订(好像没有台风,只是天气不好?) ,
最後用的是:查到该民宿业者为非法民宿,其未向主管机关登记(不少汽车旅馆或饭店亦同)
所以因而该民宿业者让步,退回订金(好像有酌收百元的手续费啦!).
请本篇原提问也确认一下该饭店业者是否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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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该案的苦主曾承诺要回板上把最後结案经过回报...但是...好像忘了耶~>"<~
嘿~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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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请来tax板与消费者保护板(consumer)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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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83.76
1F:推 baijee:如果是小饭店,可以去查一下他们消防设施有没有通过。 11/15 23:14
2F:→ legist:不过我认为民法249条第4款在这里没有适用,因为此处之并非真 11/15 23:19
3F:→ legist:正的不能履行,而只是契约一方当事人(原PO)不想履行(因台风) 11/15 23:20
4F:→ legist:因为饭店也可主张说原PO并不是无法去住,而是不想去住,饭店 11/15 23:22
5F:→ legist:方面并没有不能履行(他不旦可以履行也很想履行),不过如果该 11/15 23:23
6F:→ legist:饭店没有法务的话,或许会被这个条文唬住就是了...或许啦XD~ 11/15 23:23
7F:推 ivysky:台风可视为不可抗力之因,致无法到达履行使用饭店之约? 11/15 23:24
8F:推 ivysky:主要还是看是否另订条约,说不定有写保留延期但不可退订... 11/15 23:27
9F:推 legist:的确!! 不过是否为不可抗力可能还得个案视之... 11/15 23:28
10F:推 ivysky:十月的台风好像有两次台北县有不上班上课,其中一次为假日 11/15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