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mask (奕之華)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討論] 店員說我偷東西
時間Wed Oct 26 17:36:11 2005
對於消費者的權益,其實個人並不認同r855098板友的態度。
我們從原文來看,可以得知包裝上寫明「3天內可憑發票與完整包裝退貨」
而且廠商又沒有寫到不得換其他種類產品,也沒寫到僅能換一次。
再加上店員也沒有提出其他附加的規則,因此單純就這點來說,
不管消費者好還是不好,他就是可以換貨
(不過,既然可以退貨,態度又這麼差,原po怎不選擇退錢就算了?)
當廠商要做更高規格的「服務」,他就必須要負擔一些風險,
比如說,我常聽到國外有一定時間內,可以無條件退貨。
就有人參加party,買下昂貴的衣服,然後party結束後再去退貨。
這個消費者問題大不大?當然很大,但就權益來看,是合法的行為
那最多也只有道德上的問題。
而今天原po不管態度如何,是不是拗客,這都與他該得的權益無關。
總之,就這件事情上,那店員是理虧的。
而事實上,保固好也是有代價的。
之前看一個數位相機的討論,那時canon 300d台灣要三萬多
但澳州有賣五萬多,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提供了三年無條件換新保固。(時間有點忘
了,有點不太確定是不是三年,先假設是吧)
如果你在這三年內把相機操壞了,他就是換一台新的給你。
會不會有消費者用二年又十一個月,然後想辦法把它操壞?我想那一定是有的
不管消費者是不是別有居心,但這都是合法的範圍。
至於噓legist板友?我想,這樣就有點過度了,畢竟只是觀點的討論
若觀點不合,回個文就是了。
雖然個人遇到這種事情,與legist板友處理方式不同
但就我來看,那篇還頗為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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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實務上來看r855098的看法,個人是贊同的。
之所以贊同,乃是因為台灣消費環境並不是那麼好的。
並不是服務好,態度佳的店才能生存,
這樣的店搞不好是最快倒的一種。
能夠生存下來的店,都有他的理由
不過,很遺憾的是,往往主要原因都不是因為他服務好,態度佳。
說白了,台灣的黑店很多,今天在店面購物,一旦遇到問題,幾乎就是受氣再受氣。
因此被逼得要做一些功課。
甚至,我也不要說黑店好了。
就以之前有板友發生的事情來看
有人買個便宜的MP3,結果用不到一周就壞了,交給店家,送的速度很慢
然後送回來,還是壞的!
那…這樣的情形要怎辦?
再送嗎?店家也願意送,廠商維修能力不佳,要怎辦?
這就已經不是消保的問題了,變成是有沒有做功課的問題。
而事實上,有不少購物問題,幾乎都是買了才後悔,而非是產品瑕疵
就一般店頭買賣而言,是沒有退貨的機會。
換句話說,就變成只能自認倒楣。
個人在LCD板看過一些板友相關文章,也難過他們遇到一些狀況
因此做功課,事實上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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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原po的狀況
店家就已經自己宣稱可以三天內退貨了
所以就定義來說,個人是認為可以算黑店了。
所以原po沒錯,另外,若這家是連鎖店,那一定是可以投訴
因為也有可能是店員的個人行為。
不過,最後事情還是已經解決了。如果真的有警察來,我想,原po站得住腳。
單從原文來看,就可以感受到這個店家(或是說店員?)並不是那麼地好。
感覺可退貨只是行銷手法,並不是那麼確實在執行。
所以,除非你是打算要伸張消保意識。
不然,沒有一定信譽的店家說可以無條件退貨
也不能就此放心,如果發生了糾紛,也是要花心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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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 jeir:這種強求來的公平很可能會遭到更重的羞辱..... 12/16 23:27
16F:→ jeir:認知到...有些店員惡劣態度的原因可能是真的遇到一些奧客... 12/16 23:28
17F:→ jeir:如此一來就能幫助自己更心平氣和些. 12/16 23:28
18F:→ jeir:用這樣的態度去面對商家跟店員反而比較容易達成良好的溝通跟 12/16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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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推 jeir:不過有一小點不太認同. 12/16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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