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nal ()
看板consumer
標題[糾紛] 該怎麼維護我的權益?
時間Mon Oct 10 14:36:12 2005
昨天受不了自責後,終於向家人坦誠
真的是被罵到狗血淋頭..還去警局備案
剛剛我們全家就浩浩盪盪的殺了過去~~~
今天的小姐因為不是當事者,並說聯絡不到那位小姐(即店長)
叫我們明天再過去處理
當然經過昨天一整夜的爬文,也知道這是他的推托之詞
等到明天他們就已經準備充足的說詞了
所以我們立刻去找佳瑪的經理,請他幫忙協助
稍早我們請美容師聯絡那位店長,他一直說他沒有接電話
經理一出動,店長馬上打電話給我
過程雖然他的態度並沒有不好
但仍是把事情推給公司,說他沒有辦法決定...也強調他們契約沒問題
我家的人就相當的不高興,和店長說後續事項佳瑪經理會幫我們處理
我們不必再和他接洽了(這是經理說事情交給他處理,三日內
一定會有消息)
但小姐仍說經理沒有這樣的權利,要我出面,但經理說他會直接反映給公司
給我們一個交代,一直強調他很重視我們的感受,一切都以顧客
至上,要我們放心交給他處理。
當然我也不知道事情結果會如何?也不知道經理是否真的會為我們
爭取到底?他說給他三天的時間,那在這三天
我可以做些什麼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我想是否還是可以寄存證信函
但剛剛看到有網友說我的情況不太像訪問買賣,那不就沒有七日的問題?
也不能要求他退費嗎?那我的存證信該怎麼寫?
有辦法能退全額嗎?希望有人能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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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206.38
1F:推 joeada:先寄存證信函吧.... 10/10 15:13
2F:推 evilmask:我也是覺得先寄存證信函,只要講述事實即可 10/10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