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dela (^^)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討論] 關於補習班?
時間Thu Oct 6 14:40:48 2005
以下是中央社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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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教司長劉奕權說,
為維護廣大民眾權益,
教育部昨天邀集相關政府單位、各縣市政府代表以及各縣市補習業者代表
舉行補習班管理業務研討會,
會中針對消基會提出的建議做進一步討論,達成部份共識。
劉奕權強調,
這個座談會並不是以台北的觀點看全台灣的補習業者,
其實許多中南部、鄉下的小型補習班,收費態樣也是五花八門,
因此在經過討論後,補習業者達成共識,
以後在開課前,學生如果改變心意要求退還所繳費用,
業者最多只能扣百分之十手續費
也就是學生開課前所繳的九成費用,都必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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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有以上共識的達成
但是咧
什麼時候會變成條文
只能樂觀其成
大家補習還是多多小心 盡量把契約寫清楚 看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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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3.47.226
1F:→ modela:對了 這是五號的報導 10/06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