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d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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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关於补习班?
时间Thu Oct 6 14:40:48 2005
以下是中央社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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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教司长刘奕权说,
为维护广大民众权益,
教育部昨天邀集相关政府单位、各县市政府代表以及各县市补习业者代表
举行补习班管理业务研讨会,
会中针对消基会提出的建议做进一步讨论,达成部份共识。
刘奕权强调,
这个座谈会并不是以台北的观点看全台湾的补习业者,
其实许多中南部、乡下的小型补习班,收费态样也是五花八门,
因此在经过讨论後,补习业者达成共识,
以後在开课前,学生如果改变心意要求退还所缴费用,
业者最多只能扣百分之十手续费
也就是学生开课前所缴的九成费用,都必须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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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有以上共识的达成
但是咧
什麽时候会变成条文
只能乐观其成
大家补习还是多多小心 尽量把契约写清楚 看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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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3.47.226
1F:→ modela:对了 这是五号的报导 10/06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