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有關租房子的事情
我預定開始租的日期是 2005/8/10--2006/7/10
我7/31去看房子,當時覺得ok,就說要租了
也簽了所謂的契約書 契約書上面寫的開始租約8/10-9/10 這一個月
因為是每月10號付房租,所以我當時(7/31)就付了第一個月房租6500 (抵押金還未付)
可是後來想想那間居住環境不太安全,決定退租
今天8/7打電話給房東,他的意思是:沒辦法退我6500元 因為契約都打了
毀約一概不退費....
我看了合約書上,寫:
第七條:契約其間內我若擬遷離他處時,我不得向房東請求租金償還、遷移費及其他任何
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房屋照原狀還給房東,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我若有違約情事,致損害房東之權益時願聽從房東賠償損害,若房東因涉訟所
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應由我負責賠償。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租賃其間由我若擬提前遷移他處時,我應賠償房東
一個月租金,我絕無異議。租賃期間,我若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房東處理,我不
得異議。
請問有經驗的人,在法律上,我可以拿回我的6500嗎?還是說吃悶虧算了呢?
我該怎麼做?6500不是一筆小數目>_<~ (只怪當時衝動決定@"@)
先謝謝各位^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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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aLaa:就算你一毛錢沒付。你毀約,房東叫你交兩個月房租 59.115.76.160 08/07
※ 編輯: kareon 來自: 203.73.49.198 (08/07 16:04)
2F:→ kareon:對不起,好像修到你?可是我租約10號才開始說.. 203.73.49.198 08/07
3F:→ bujiu:每個房客都跟你一樣不喜歡就毀約...那簽約要做啥? 220.139.248.36 08/07
4F:推 kareon:我知道我倉促決定不對,我只想問租期還未開始可退 203.73.49.198 08/07
5F:→ kareon:嗎?因為同樓層都是男生還吃檳榔等,我會怕/_\ 203.73.49.198 08/07
6F:→ kareon:還有其他因素,房東很摳等等..我只是想問問..@@ 203.73.49.198 08/07
7F:推 sggs:若只賠一個月能解約,那就賠吧,這是你應付的代價 203.73.16.10 08/07
8F:推 legist:房東的要求並無不合理之處 衝動決定有代價的 Orz 218.167.161.23 08/08
9F:推 evilmask:看契約就覺得不是好房東,我是覺得安心比錢重要 61.228.168.51 08/08